商朝的科技文化
商朝,又稱殷、殷商,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文字記載的朝代。下面是有商朝的科技文化,歡迎參閱。
商朝的科技文化
天文
商代歷法為陰陽歷,陽歷以地球繞太陽一周,即365又1/4日為一回歸年,所以又稱為四分歷。陰歷以月亮繞地球一周,即29或30日為一朔望月。商代用干支記日,數(shù)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它與回歸年有差數(shù),所以陰陽歷在若干年內(nèi)置閏,閏月置于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jié)與月份有大體固定的關系。商代每個月分為三旬,每旬為10日,卜辭中常有卜旬的記載,又有“春”、“秋”之稱。一天之內(nèi),分為若干段時刻,天明時為明,以后有大采、大食;中午為中日,以后有昃、小食、小采。旦為日初出之時,暮為日將落之時。對于年歲,除稱“歲”、“祀”外,也稱為“年”。商代天文學中的許多現(xiàn)象在卜辭中均有記載,為后世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記錄,也有對大火、鳥星、歲星、彗星等天體現(xiàn)象的記載。
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致三萬的數(shù)字,明確的十進制,奇數(shù)、偶數(shù)和倍數(shù)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計算能力。 光學知識在很早就得到應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鏡,能在較小的鏡面上照出整個人面。
商朝法制意義
商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在夏朝奉“天”罰罪法制觀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發(fā)展,更加強調(diào)“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在這種天命觀的影響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即“下帝”也稱天子。
因此,執(zhí)行占卜的神職人員——巫,史等,在商朝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權神授觀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與“神”的名義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語。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義對夏進行討伐。
婚姻家庭立法
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多妾)
妻妾之分--嫡庶之分
繼承制度立法
1、商初,王位繼承是兄終弟及與父死子繼,但以弟及為主。
2、商朝中后期,隨著私有制的發(fā)展,私有觀念進一步加強,父死子繼逐漸取代兄終弟及。
3、實行父死子繼以后,商朝后期,又逐漸實行嫡長繼承制。
所謂嫡長繼承制,就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商朝的著名的王
(1)商湯 在位30年
商湯,姓子名湯。商的祖先契助大禹治水有功封于商地,商湯時建都于亳(今河南商丘)。他任用仲虺和伊尹為相,逐漸強大起來,又有夏桀殘暴無道,民怨沸騰,遂起兵征討夏,大敗夏軍,建立商朝。建國后又修《湯刑》,《明居》等法,比較關心民命。商湯即位17年踐天子位,為天子13年崩。
(2)太甲 在位23年
太甲,商湯長孫,太丁的兒子。即位初,因“顛復湯之典刑”,被伊尹放逐于桐宮,三年后改過復立,成為有成之君。這就是“桐宮悔過”的故事。
(3)盤庚 在位28年
盤庚,祖丁子,陽甲弟。盤庚遷都于殷,商朝自此稱殷商。遷都后,社會經(jīng)濟得到較大發(fā)展,殷都成為當時的政治,文化中心。
(4)武丁 在位59年
武丁,小乙子。武丁是盤庚以后最好的國王,政治改善,商朝復興,他還擊敗四方入侵,商朝威鎮(zhèn)四方。
(5)商紂 在位30年
商紂,姓子名受,古音受,紂相同,帝乙子。商紂為人聰穎,膂力過人。曾大舉攻伐東夷,取得勝利,為中原文化的傳播有一定的貢獻。但商紂為人殘暴,且好色無比。寵幸妲己,酷刑于民,大修宮舍,民不聊生。而此時西方周逐漸強大,終于滅商。紂王自焚而死。商亡。商紂與夏桀也成為了暴君的代名詞——“桀紂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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