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允許外國入住北京的條約是哪個
近代歷史上,中國和外國簽訂了很多不平等條約,那么第一個允許外國入住北京的條約是哪個你知道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第一個允許外國入住北京的條約是哪個,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個允許外國入住北京的條約
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期間,清政府與英法俄美四國簽訂《天津條約》,其中規(guī)定“允許外國公使進駐北京”和外國人可以到內地游歷經商
天津條約主要內容
《天津條約》包括《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 《中法天津條約》、 《中英通商章程》。《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 《中法天津條約》相同的內容是開設通商口岸并在中國各通商口岸設立領事官;領事裁判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允許宗教傳播等。
此外,《中俄天津條約》還要求中俄兩國派員查勘“從前未經定明邊界”;《中美天津條約》還要求清政府倘準許其他國家公使駐北京,應準美國一律照辦;《中英天津條約》還要求英國公使得住北京,英國人得住內地游歷和通商,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中英兩國派員在上海舉行會議以修改關稅稅則和中國給英國賠款銀四百萬兩;《中法天津條約》還要求法國公使得住北京,法國人得往內地游歷,凡中國與各國議定的稅則、 關口稅、噸稅、過關稅、出入口貨稅,法國都可“均沾”,法國兵船可以在中國各通商口岸停泊和中國給法國賠款銀二百萬兩。
《中英通商章程》的主要內容是海關聘用英人;海關對進出口貨一律按時價值百抽五征稅;)洋貨運銷內地,只納子口稅百分之二點五,不再納厘金稅;允許鴉片進口,每百斤納進口稅三十兩。
天津條約簽訂時間
《天津條約》簽訂于1858年6月18日。1856年10月,英國和法國為了進一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fā)動的侵略戰(zhàn)爭。英國以廣東水師要在廣州黃埔抓捕中國“亞羅”號船上的海盜為理由而派兵進攻中國廣州。法國則以法國籍的天主教教主神甫馬賴在廣西西林被殺為借口也派兵入侵中國。
1857年,英國與法國組成了英法聯(lián)軍,一同進攻廣州,廣州被攻陷。1858年,在美國和俄國的支持之下,英法艦隊襲擊大沽口,使得大沽炮臺失陷,從而進攻天津。當時擔任直隸總督的譚廷襄在英法聯(lián)軍的氣勢之前而嚇得魂飛魄散,立馬主張徹底投降,還上奏咸豐帝,說“統(tǒng)觀事勢,細察夷情”,“不能戰(zhàn),不易守,而不得不撫。”
之后,英法聯(lián)軍直抵天津城下,兩國公使要清政府兩日之內派遣兩位頭品大臣來天津商議,否則就攻下天津,再進攻北京。清政府急忙派遣大學士桂良和吏部尚書花沙納前往天津向英法兩國求和。為了鎮(zhèn)壓國內的天平天國運動,清政府的主要兵力無法調動出來,無可奈何之下便只能向英法兩國投降。
就這樣,在1858年的6月18日,清政府與英、法、俄、美四國分別于天津簽訂了《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 《中法天津條約》、 《中英通商章程》等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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