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吃飯的青銅器
俗話說,食在中國。在這個古老又奇異的國度中,距今三千年許,誕生過燦爛的青銅文明。實際上,在青銅時代,中國的飲食就擺脫蒙昧,與青銅之光相映成趣。下面學(xué)習(xí)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古代吃飯的青銅器相關(guān)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古代吃飯的青銅器
我國古人在新石器時代便最早培育出了粟、黍、稷、稻、菽等糧食作物。大約從夏商時期起,以狩獵和采集為主的華夏先民進入到以作物栽培為主的農(nóng)耕時代,糧食作物開始成為人們飲食生活中的主導(dǎo),正像王學(xué)泰先生說,“夏商兩代的統(tǒng)治者不僅在吃上日漸講究而且也開始注重餐具、食器”。可見,人們的口食之欲,對飲食的精致化要求推動了餐具的發(fā)展。在商周時期,由商王(或周天子)、諸侯、卿士大夫構(gòu)成的上層社會所使用的最主要最為人稱道的食器當屬青銅器了。然而一涉及青銅器,就有一個相對復(fù)雜的問題。就青銅容器作為炊器、盛食器之外,還是貴族進行宴饗、祭祀等禮制活動的重要禮器。青銅器在日常生活與儀式活動中沒有特別明顯的分野,除非是特別制作用來祭祀的銅器外。在語言上也有相通處,《戰(zhàn)國策·中山策》中有“飲食餔饋”說法,高誘注說,“吳為食饋,祭鬼亦為饋”。所以,古人祭祀的禮制活動與日常飲食是雜糅在一起的。換言之,在宴饗、祭祀等禮制活動中所使用的青銅器,是存在于觀念之中的另外一種日?;顒?。
青銅食(飲)器的種類及其演進
我們來以飲食文化的角度來觀察青銅器。這是以前研究青銅器的學(xué)者甚未涉足的領(lǐng)域,可能偶有間涉,如張光直先生《中國青銅時代》辟出一章來談《中國古代的飲食與飲食具》,但旋而轉(zhuǎn)投其他研究。張先生所言,“我之研究中國古代飲食方式,多多少少是身不由己的。在研究商周禮器的過程中,我逐漸覺察到要了解這些器物,必須先了解這些器物所用于其上的飲食”,可以提示我們應(yīng)該也必須開展“另類”的探研。
在眾多的青銅食器中,首當其沖應(yīng)該當屬銅鼎,所謂“鐘鳴鼎食”?!墩f文》對“鼎”的解釋說,“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許慎對器形雖說的不全面,但一“寶器”業(yè)已將鼎在眾多食器中的地位昭示。簡單來說,鼎是烹煮器,但又不絕對??脊虐l(fā)掘出土的鼎底部與足部帶有煙炱,可以證明鼎確為炊器,但除過煮食物外,亦可以用來煮湯(熱水),或是宴饗時用作盛肉與盛調(diào)味品的器具。鼎的不同用處,大致可以依據(jù)鼎的大小和銘文中的自名來予以推斷。
僅用來烹煮的鼎,稱之為“鑊鼎”,是可以直接煮牲體或是魚臘等物,商代的司母戊鼎,西周的外叔鼎的容積顯然都可以達到。筆者曾參與測量外叔鼎的工作,其容積能盛三袋五十斤裝小米有余。我們現(xiàn)在所見商代的大鼎大多可以認為是鑊鼎之屬。但是這種鑊鼎不用來直接進獻所煮食物,而是換盛小型鼎,來繼續(xù)烹煮將牲體分解后的食材。這種略小的鼎稱之為“升鼎”,升有“升進”之意,專用以盛放烹牲的鼎烹熟的各種牲肉,以鉉扛運奉獻于中庭。鑊鼎、升鼎中所煮的肉大多是白肉,這跟當是常見不備五味的“大羹”類似,以清簡之味饗上蒼祖宗,以示不忘當初稼穡之難。除此之外,還有一種“羞鼎”,顧名思義,“羞”是指盛形鹽、蜜糖、梅酸、姜辛、酒香、豉苦等味的調(diào)味品,而羞鼎則是進食時盛放調(diào)味品以為盛主食之鼎的陪置之器。故此,一次飲食活動中,所用的鼎有鑊鼎、升鼎、羞鼎三種。但是,這只是一個大致說法,實際情況遠比這些復(fù)雜的多。兩周銅鼎上的自名就有饙鼎、羞鼎、飤鼎、會鼎、饋鼎等等。雖然銅鼎自名并不一定要應(yīng)照某一固定的用法,但從一個側(cè)面也說明飲食活動并不拘以成法。當然,餐飲之中還是有些規(guī)矩的,即列鼎制。
升鼎又常常形制相近、大小相次的排列,如安徽省壽縣春秋晚期蔡侯墓出土一組七件的蔡侯鼎,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晚期楚墓M2出土王子午鼎七件,等等。以升鼎為代表,可知鼎數(shù)的使用分九、七、五、三或一——這樣四種使用制度,即禮名太牢、少牢、牲和特之稱。貴族大夫用鼎之數(shù),是要與自身等級相合,不可相違?!豆騻?middot;桓公二年》何休注曰:“天子九鼎,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是對當時鼎制一種非常模范的模擬規(guī)定,實際情況要遠比這個“完美”的規(guī)定復(fù)雜和靈活。如春秋時期,楚國諸侯就有用十鼎之例,鼎數(shù)上已同“天子九鼎”構(gòu)成僭越,但不用奇數(shù),而用偶數(shù),更讓人稱異。在中原地區(qū),又以簋與鼎相配,常九鼎配八簋、七鼎配六簋,五鼎配四簋,三鼎配二簋。天子之制,乃是九鼎八簋。后世文獻言稱“九鼎”頗多,恐怕也與列鼎制度的“九鼎八簋”之制有些關(guān)系。
鬲早在新石器時代已經(jīng)普遍使用,在新石器時代遺址的河南陜縣三里橋就出土有陶鬲。青銅鬲最早出現(xiàn)在商代早期,大口,袋形腹,其下有三個較短的錐形足。袋形腹的作用主要是為了擴大受火面積,較快地煮熟食物,但它的缺點也很明顯,如果用以煮粥,則空心的足是難以清洗干凈的。正因如此,鬲起初并非用于炊粥,而可能只是一種燒水器。從商代晚期開始,鬲的袋腹逐漸蛻化,西周中期以后,形體變?yōu)闄M寬式,襠部分界寬綽。鬲的形制變化表明,古人已經(jīng)意識到鬲的袋腹在炊粥時的不便之處,并著力改進使之更實用。到戰(zhàn)國晚期,青銅鬲便從禮器和生活用器的行列中漸漸消失了。這從另一方面表明了鬲作為炊具存在較大的缺陷,隨著社會的進步,劣者必被淘汰。
商立鹿耳四足青銅甗,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
青銅甗是上為大口盆形器與下為鬲的組合型器。甗專用以蒸炊,下面鬲盛水,甑置食物,其下舉火煮水,以蒸汽蒸炊食物,作用同于現(xiàn)在的蒸鍋。甑底有一銅片,通稱為箅,箅上有十字形孔或直線孔,以通蒸汽。但在出土的商代銅甗中,多不見中間的箅,唯甗腰處內(nèi)壁附有凸起的箅齒,可能不是直接放食物于銅甗上,可能用竹做的籮、筐等盛稻黍,再將其放于甗上。
春秋蔡侯申簋,安徽壽縣蔡昭侯墓出土
以上是炊煮器,還有簋、簠、敦、豆等盛食器。簋是食器中最常見的一種,主要用來盛以黍粟等食物,一般與鼎并稱,成為重要的固定化器物組合。如果說鼎如同我們現(xiàn)在所用的鍋的話,簋則意味我們餐飲時的碗;鼎專用以烹飪或盛肉食,而簋則專以盛放黍稷食糧。其形制有有蓋、無蓋,有耳、無耳之別,有耳的又有兩耳、三耳、四耳的。
春秋蟠虺紋盨,安徽太和縣胡窯出土
簋絕大多數(shù)是圓體,西周晚期還出現(xiàn)一種長方體圓角的蓋器,稱為盨。盨的功用與簋相近,實際上是簋的變種。最早一件盨,是陜西扶風(fēng)莊白一號窖藏出土的盨,時代約在周孝王四年,即西周中葉晚期。其流行時間很短,至春秋前期已罕見,形制變化亦不大,流行范圍也大多在岐周、豐鎬、成周三都王畿地區(qū)及相鄰的晉、應(yīng)等諸侯國統(tǒng)治中心地區(qū)。張懋镕先生認為,銅盨主要為西周中上層貴族使用,其作用是抬升飪食器在禮器組合中的地位。
許公買銅簠,湖北黃州城出土
簠,是一種長方形、斗狀、器蓋同形的銅器,也是盛黍稷稻粱的食器。器蓋可互相扣合,蓋口四周多有小獸鈕下垂,加于器上可保持穩(wěn)定。簠流行于西周晚期至戰(zhàn)國時期,南方地區(qū)更盛于北方。春秋中期以后,出現(xiàn)了敦這種食器,漸次流行。春秋時代的敦圓體加蓋,如河北易縣出土的齊侯敦;到戰(zhàn)國時代,敦演變成蓋器同形,全體呈卵圓形,受同時期鼎的影響,俗稱“西瓜敦”。與敦關(guān)系密切的食器當為豆,銅豆大體有深腹豆、平盤豆兩類,深腹豆與簋、敦相類,用以盛黍稷糧食,而淺盤豆則是盛菹醢等醬類。此外,在豆類器中,還出現(xiàn)一種柄部鏤孔、盤極淺的器形,稱之為“甫”或“鋪”。與盨一樣,流行時間很短,所使用范圍也極其有限,同樣只在中上層貴族間使用。“鋪”可能是文獻中的“籩”,專以盛干果肉脯。
骨柶,河南安陽西北崗出土
進食入口的工具一般用骨柶,俗稱“餐叉”。商代的骨柶,在形制可分“葉”、“枋”(柄)兩部分,材料有角質(zhì)和木質(zhì)兩類。河南安陽西北崗一帶發(fā)掘的則都是以動物的肋骨或腿骨為材、外形長方、上窄下寬、扁薄弧凸的器用;骨柶上的雕刻紋飾題材豐富,有各式復(fù)雜多變的花形紋、獸面紋、蟬、鳥、鳳紋及幾何圖形。迄今為止,時代最早的銅箸發(fā)現(xiàn)與殷墟西北崗的墓葬中,同出有盂3件、壺3件、鏟3件,箸3件,陳夢家先生則認為,所出土的銅箸更應(yīng)是烹調(diào)器具。而類似今日的筷子作用的銅箸則要在春秋時期才出現(xiàn)。兩周常見的青銅匕又可以稱之為最早的調(diào)羹。銅匕,曲柄淺斗,有橢圓形、圓形。匕柄有長、短之分,柄上多裝飾有花紋。禮書上又分飯匕、牲匕、疏匕、挑匕四種,飯匕和牲匕常用,挑匕、疏匕都是大型匕,可歸為牲匕屬,用以鼎鑊內(nèi)取肉于俎??脊虐l(fā)現(xiàn)的大匕,多做尖勺狀,便于分割牲體,兼舀肉湯。飯匕,形體較小,直接用于進食。戰(zhàn)國中晚期始,伴隨西周禮制的瓦解,大匕逐漸消失,小匕也趨于輕便實用。著名的一件戰(zhàn)國早期魚鼎匕,就是一件飯匕;雖然其銘與魚鼎相配,但絕不是盛舀牲體的牲匕,儼然是我們現(xiàn)在所用的勺匙。
古代吃飯的青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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