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期權區(qū)別
期貨和期權區(qū)別
期貨和期權的區(qū)別:由兩者的定義,不難看出期貨和期權的區(qū)別。一般的投資者,都只能買進或賣出期貨/期權。
期權的定價方式不同于其他的金融產(chǎn)品,它是將權利和義務進行分開定價,權利的享有人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對是否行使權利作出決定,而義務方必須履行。
在進行期權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權合約是以金融衍生產(chǎn)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nèi)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shù)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01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者或立權者( 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投資者看好后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 call),看淡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很多股市贏家期貨和期權市場上變現(xiàn)的并不怎么樣。
期貨是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制定的標準化合約。它不但伴隨著權利,也伴隨著義務。如果到了期貨的交割日,即使期貨的持有者執(zhí)行交割將面臨虧損,也不得不執(zhí)行,否則期貨交易所將強制交割。
期貨和期權的區(qū)別有如下不同之處。
(1)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勺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十保險金后即取得行使或不行使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愿實現(xiàn)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nèi)對沖。
(3)現(xiàn)金流轉(zhuǎn)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險費則要根據(jù)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jù)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余保證金。
(4)履約保證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5)盈虧的特點不同: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于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xiàn)貨)進行保值,由于期貨和現(xiàn)貨價格的運動方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xiàn)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么按原價出售商品,要么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