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期貨合約具體講解(2)
(1)參照鉛、燃料油期貨合約的限倉方式,對期貨公司會員采取比例限倉。當某一白銀期貨合約持倉量超過30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限倉比例為20%。適度放寬期貨公司會員的持倉限倉比例,有利于促進期貨公司會員業(yè)務規(guī)模的擴大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動優(yōu)秀期貨公司做優(yōu)做強。同時,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實行各階段數額限倉。
(2)從合約掛牌起至交割月,對期貨公司會員均實行比例限倉。在此期間,當某一白銀期貨合約持倉量≥30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限倉比例為20%。
(3)從合約掛牌起至交割月,分三個階段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投機頭寸實行絕對值限倉。從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絕對值限倉額為6000手。進入交割月前第一月開始,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某一期貨合約限倉額為1800手。進入交割月份后,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某一期貨合約限倉額為600手。
(4)參考前期上市品種期貨限倉制度的測算方法,按我國前10位白銀冶煉企業(yè)月均產量測算:交割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限倉限額擬定為600手(即9噸),依據是2010年我國前10位的白銀冶煉企業(yè)月均產量約30噸,按30%的套保比例計算,企業(yè)交割月份的持倉量需求約9噸。同樣,根據交割月份前一月與交割月份持倉限額3:1左右的比例,交割月前一個月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限倉額度擬定為1800手。根據一般月份與交割月份持倉限額10:1左右的比例,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的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限倉額度擬定為6000手。
合約掛牌至交割月份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交割月前第一月交割月份
某一期貨合約持倉量限倉比例(%)限倉數額(手)限倉數額(手)限倉數額(手)
期貨公司會員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
白銀≥30萬手206000600018001800600600
注:表中某一期貨合約持倉量為雙向計算,期貨公司會員、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的持倉限額為單向計算;期貨公司會員的持倉限額為基數。
5、優(yōu)化對白銀品種期貨公司會員超倉的處置措施。
結合相關交易所操作經驗借鑒和我所現有品種會員和客戶超倉強平措施的運作實際情況,對白銀等期貨品種客戶超倉和期貨公司超倉進行分類處理,對客戶或者非期貨公司會員超倉仍然實行強行平倉,但對期貨公司超倉則規(guī)定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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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銀期貨交割細則要點
《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修訂要點
1、明確某一白銀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后,自然人客戶該白銀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
考慮到目前自然人客戶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不能交割,為了更好控制在臨近交割日市場流動性較差情況下可能產生的交割風險,規(guī)定某一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后,自然人客戶該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
此項內容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4條。
2、明確白銀期貨交割商品必須全部是在本交易所注冊的生產廠 生產的注冊商標的商品。
由于目前我國白銀行業(yè)處于供過于求的現狀,白銀期貨交割不會較多地依賴進口商品。
另外,國內白銀行業(yè)執(zhí)行的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有差異,為了增強我國標準的執(zhí)行力,同時便于國內白銀企業(yè)對于標準的執(zhí)行,我國期貨市場應當更多地在實力不斷增強的基礎上建立自己的標準,因此,我所白銀期貨品種交割商品執(zhí)行注冊制。
交割細則中明確了包括境內品牌和境外品牌的白銀交割商品必須是經過本交易所注冊的生產廠生產的注冊商標的商品。
此項增加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擬新增的第76條。
3、交割商品的規(guī)格
交割銀錠的規(guī)格為15千克±1千克和30千克±2千克。
每一倉單的銀錠,應當是同一生產企業(yè)生產、同一牌號、同一注冊商標、同一塊形的商品組成。
溢短和磅差:每張銀錠標準倉單溢短不超過±2千克,每塊銀錠磅差不超過±1克
4、明確銀錠的包裝要求:入庫及出庫銀錠均無包裝要求。
考慮到白銀現貨包裝實際,明確規(guī)定入庫及出庫銀錠均無包裝要求。
此項增加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擬新增的第78條。
5、明確白銀期貨的交割商品的必備單證。
明確白銀國產商品應當提供注冊生產企業(yè)出具的產品質量證明書,而進口商品考慮到市場、政策等可能存在的變化,對進口商品的單證要求暫不規(guī)定,今后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公布,規(guī)定相關進口商品的單證要求由交易所另行發(fā)布。
此項增加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擬新增的第79條。
6、明確白銀期貨的交割手續(xù)費、指定交割倉庫、質檢機構由交易所指定(或者確定)并公布,并明確白銀指定交割倉庫的收費標準由交易所定并另行公布。
參照螺紋鋼、線材、鉛等上海期貨交易所新近上市品種對指定交割倉庫、質檢機構等的確定公布方式,交割細則中授權交易所制定或者確定白銀期貨的交割手續(xù)費、指定交割倉庫、質檢機構。
同時,本次修訂明確白銀指定交割倉庫的收費標準由交易所確定并另行公布。
此項增加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的第8條、第83條、第96條和第98條。
白銀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管理
四、白銀期貨套期保值要點
《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修訂要點
1、明確白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申請時間規(guī)定。
為更好處理一般月份申請與臨近交割月份申請的關系,促進功能發(fā)揮,本次修訂明確:白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申請應當在該套期保值所涉合約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之前提出。
此項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第8條。
2、明確白銀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時間規(guī)定。
;為更好處理一般月份申請與臨近交割月份申請的關系,確定申請臨近交割月套期保值的時間,促進功能發(fā)揮,本次修訂明確:白銀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申請應當在該套期保值所涉合約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之間提出。
此項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第15條。
3、明確獲準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會員或客戶建倉時間。
為適當延長建倉允許時間,更好促進功能發(fā)揮,本次修訂明確:獲準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會員或客戶,應當在該套期保值所涉合約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市前,按批準的交易部位和頭寸建倉。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建倉的,視為自動放棄套期保值交易頭寸。
此項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第19條。
4、明確重復適用獲批頭寸的時間規(guī)定。
為更好促進功能發(fā)揮,本次修訂明確:白銀套期保值交易頭寸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復使用。
此項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第20條。
5、明確交易所可以對包括白銀在內的各期貨品種套期保值交易的保證金、手續(xù)費采取優(yōu)惠措施。
為更好鼓勵、支持套期保值,促進期貨市場功能發(fā)揮,規(guī)則明確增加規(guī)定:交易所可以對套期保值交易的保證金、手續(xù)費采取優(yōu)惠措施。
此項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第34條。
6、進一步明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進入臨近交割月份的轉化額度管理要求。
為使規(guī)則規(guī)定的額度更加清晰,規(guī)則明確白銀未獲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客戶,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在進入合約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時,將參照已獲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和該期貨品種限倉制度規(guī)定額度中的較低標準執(zhí)行,并按此標準轉化為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在進入臨近交割月份后,通過申請獲得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的,將按獲批的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執(zhí)行。
此項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第18條。
五、《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修訂要點
明確白銀活躍月份信息披露的辦法與黃金相同。
白銀是屬于貴金屬的一種,因此信息披露方式也可以參照黃金的品種,交易所披露該品種期貨合約活躍月份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活躍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和活躍月份前20名期貨公司會員的成交量、買賣持倉量。 此項修訂涉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6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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