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庭辯論的謀略
所謂口才,是指一個人口頭語言表達和表述能力的總和。一切社會都離 不開語言,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律師在開展業(yè)務中對語言的使用有兩種基本的形式,一是使用符號語言的書面語言交際,一是使用聲載語言 的口頭語言交際。今天小編為你介紹律師在法庭辯論的謀略,希望能幫到你。
(一)先聲奪勢法
此法系法庭辯論一方對另一方可能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極有利的問題,先在論辯發(fā)言中全面論證,以達到先入為主,爭取主動的庭辯戰(zhàn)術。實踐中,應用此法須在庭審前做好充分準備,且在庭審調查階段對己方有利的事實、證據(jù)逐一認定。然后根據(jù)事實和證據(jù),針對對方不正確的觀點主動出擊進行反駁,以期掌握辯論主動權,奇取制高點,促使對方陷入被動。
(二)避實就虛法
庭審辯論中,對方的弱點往往是對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采用偷換論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達到轉移己方視線,擾亂視聽的目的。因此,運用此法首先應善于抓住對方之“虛”,選擇其薄弱環(huán)節(jié)連連進攻,一攻到底,直到把問題辯論清楚為止。
(三)設問否定法
又稱舌戰(zhàn)偷渡法,使用該法,關鍵是律師在設問時要把辯論的目的深藏不露,絕不能讓對方察覺設問的真正意圖。尤其是第一問,一定要讓對方在尚未了解發(fā)問意圖的情況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下個問題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對方自覺難以自圓其說時,后悔也來不及了。這種使對方處處被動、自打嘴巴的戰(zhàn)術,不失為一種極有效的辯論手段。其結果只能是讓對方在不自覺中接受律師(或設問方)的觀點,出其不意而辯勝。
(四)間接否定法
是指在辯論中不直接把矛頭指向對方,而是若無其事地將辯論對手的錯誤觀點擱在一旁“置之不理”,鄭重地從正面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并充分論證。運用此法應注意兩點:1.自方所持觀點應與對方所持觀點勢不兩立。2.自方觀點應有理有據(jù),絕不能牽強附會,嘩眾取寵。
(五)示假隱真法
此法系指先舉與本案無關的事實證據(jù),運用掩蓋真相或本意的語言技巧,形成對方的錯覺,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擊,拿出自方真實有利的證據(jù)或觀點,致對方于被動、措手不及的庭審辯術?,F(xiàn)今“當庭舉證,當庭質證”的庭審方式,無疑為這一辯術提供了廣為運用的空間。
(六)以退為進法
它是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在法庭辯論中的使用。自方先將對方提出的論題(或觀點)假設為真,然后從這個假設為真的命題推導出一個或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論題為假的辯論方法。此法是一種辯論性、反駁性很強的法庭辯論方法,因而推導得出的必然性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獲得較好的辯論效果。
(七)后發(fā)制人法
兵戰(zhàn)與舌戰(zhàn)之間有許多共同的規(guī)律。兵戰(zhàn)中的戰(zhàn)略戰(zhàn)術,也可以用作辯論的對策。先發(fā)制人可以產生優(yōu)勢;后發(fā)制人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由于后發(fā),自方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發(fā)現(xiàn)矛盾和弱點,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針對性地集中進行反駁,有時可以導致對方措手不及而險象叢生。運用時應掌握:1.暫避銳氣,不倉促應戰(zhàn)。2.精聽細解,等待時機。3.抓住破綻,全力反攻。
律師如何提升自己的口才?
一、博深的知識
法律咨詢是法律工作人員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專業(yè)知識和相關學科知識的過程。法律工作人員所掌握的法律專業(yè)知識的廣泛與否、知識功底厚實與否,可以在法律服務的各個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得以體現(xiàn);在法律咨詢的過程之中,法律工作人員對其專業(yè)知識造詣的深淺直接決定著咨詢服務的質量,決定著咨詢工作的成功與失敗,以至決定著咨詢者對其面臨的法律問題處理和解決的成功和失敗。
因此,提高自身的法律專業(yè)素養(yǎng),涉獵各種法律知識和法律技巧,博覽各行各業(yè)的知識,鍛煉自己的法律口才,是法律工作人員提高法律咨詢工作質量的關鍵,是法律工作人員承攬法律業(yè)務、取得咨詢者信任、做好咨詢者心理工作的前提條件。
法律素養(yǎng)的高低,是法律工作人員面臨的第一堂課,鍛造這方面的才能,一是依靠自己對法律知識、法律理論以及法律精神的學習和研究,一是依靠自己在長期的法律業(yè)務實踐中豐富經驗的積累。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化外在知識為內在知識,豐厚的基礎才能得以建立、取勝的訣竅才能得以把握。這是法律工作者必須熟知的真理。
二、敏捷的思維
法律咨詢是法律工作人員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學知識和所積累的心理學經驗,揣度咨詢者的心理發(fā)生和發(fā)展過程,分析咨詢者言談舉止中的真?zhèn)翁搶?,把握充實證據(jù)材料、尋找問題焦點、攻克問題難關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法律工作者應該通過語言、文字等媒介,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各方面的知識,溝通對話者雙方的心理,取得信任感和認同感,打開咨詢者的話匣子,給咨詢對象以幫助、啟發(fā)和教育,使咨詢對象的認識、情感和態(tài)度發(fā)生變化,解決其在法律問題中產生的各種不正常或不良心理問題,以便以一種健康、合理、合法的觀點去認識和思考其所處的法律逆境,幫助其以健康、合理、合法的途徑和手段去解決其所面臨的法律問題。
三、流暢的言辭
法律咨詢過程也是法律工作者施展其才華、表現(xiàn)其知識和理論蘊涵、說服別人和教育別人的過程,因此,良好的口才也是致勝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