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世界濕地日與濕地公約
2016年世界濕地日與濕地公約
濕地是水生動物、兩棲動物、鳥類和其他野生生物的重要棲息地。濕地與森林、海洋并稱為全球三大生態(tài)系統(tǒng),孕育和豐富了全球的生物多樣性,被人們比喻為"地球之腎"。下面,學(xué)習(xí)啦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2016年國際濕地日和濕地公約吧。僅供參考。
2016年世界濕地日與濕地公約
2016年2月2日是第20個世界濕地日,主題為“濕地關(guān)乎我們的未來:可持續(xù)的生計”,這一主題考慮到濕地對人類未來的重要作用,特別是濕地對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目標(biāo)的重要意義。
濕地的概念,不同國家的定義有所差別。比較通行的說法是指“長久或暫時性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或為淡水、半咸水、咸水體,包括低潮時不超過6米的水域”。由于在保持水源、抵御洪水、控制污染、調(diào)節(jié)氣候、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與森林、海洋并稱全球三大生態(tài)系統(tǒng)。
隨著人類活動日益頻繁,全球濕地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壞。1971年2月2日,18個國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濱小城拉姆薩爾簽署了《關(guān)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也稱作《拉姆薩爾公約》。公約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全球各國政府間的共同合作,保護濕地及其生物多樣性,特別是水禽及其賴以生存的環(huán)境。
為提高公眾對濕地價值和效益的認識,1996年10月,公約第19次常務(wù)委員會決定將每年的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目前公約締約方已達164個,共有2083個濕地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國際重要濕地指定總面積近1.98億公頃。
我國于1992年加入《拉姆薩爾公約》。我國自然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3.77%,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長期遭受人口急劇膨脹和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帶來的威脅。而我國96%的可利用淡水資源被保存在各類濕地中。多年來,經(jīng)過不懈努力,全國濕地保護面積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以41處國際重要濕地、550多處濕地自然保護區(qū)、400多處濕地公園為主體的全國濕地保護體系。
濕地公約
濕地公約(The Convention on Wetlands)是1971年在伊朗小城拉姆薩爾(Ramsar)簽訂的,故該公約又稱拉姆薩爾公約。公約的全名是:“關(guān)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它是一個政府間公約,是濕地保護及其資源合理利用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框架。目前,有158個締約方,共有1754個濕地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總面積約1.61億公頃。濕地在孕育和豐富地球生物多樣性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據(jù)統(tǒng)計,全球40%的物種生活在淡水濕地中。
我國現(xiàn)狀:
我國于1992年加入《拉姆薩爾公約》。我國自然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3.77%,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長期遭受人口急劇膨脹和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帶來的威脅。而我國96%的可利用淡水資源被保存在各類濕地中。多年來,經(jīng)過不懈努力,全國濕地保護面積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以41處國際重要濕地、550多處濕地自然保護區(qū)、400多處濕地公園為主體的全國濕地保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