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
合同可以幫助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利益,減少糾紛,促進雙方長期合作。這里分享一些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下載,供大家寫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參考。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1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jù)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guī)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qū)(縣)____街道(鎮(zhèn))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nèi)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xù)。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jù)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shù)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jù)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jù)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xù)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__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xiàn)金到原貸款經(jīng)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chǎn)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fā)生借款人違約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nèi)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fā)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2
合同編號:借款人:電話:地址:郵編:貸款人:電話:地址:郵編:出質人:電話:地址:郵編:__年__月__日中國__銀行經(jīng)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xiàn)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年__月__日。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一、等額償還法:貸款本金總額215;月利率215;〔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shù)每月還款本息額--------------------------〔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shù)-1二、遞減償還法:貸款本金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215;月利率貸款月數(shù)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第七條在借款期內(nèi),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guī)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shù)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后,出質人自愿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xù)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fā)生保險責任內(nèi)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shù)荣M用由出質人負責。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nèi)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二、在借款期內(nèi)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chǎn)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chǎn)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chǎn)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項下房產(chǎn)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jīng)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nèi),除合約內(nèi)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chǎn)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nèi),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jīng)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nèi),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jīng)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chǎn)、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chǎn)。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chǎn)、物業(yè)或財產(chǎn)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nèi)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jīng)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chǎn)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chǎn)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chǎn)。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jīng)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nèi)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nèi)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nèi)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jīng)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chǎn)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chǎn)抵押是指:
1.房產(chǎn)物業(yè)建筑期內(nèi)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jīng)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jù)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內(nèi)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chǎn)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chǎn)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nèi),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申領房產(chǎn)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chǎn),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chǎn)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chǎn)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chǎn)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chǎn)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chǎn)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chǎn)權證書》及《房產(chǎn)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并將房產(chǎn)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nèi)部附著物及室內(nèi)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chǎn)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chǎn)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nèi)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chǎn),或經(jīng)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chǎn);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chǎn)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chǎn)。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鰴嗔Χ鍪墼摲慨a(chǎn)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chǎn)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chǎn)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chǎn)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chǎn)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chǎn)內(nèi),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chǎn),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五、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chǎn)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chǎn)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nèi)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nèi),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該房產(chǎn),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chǎn)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chǎn)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chǎn)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nèi)的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说膿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chǎn)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shù)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yè)執(zhí)照)____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nèi)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chǎn)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chǎn)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chǎn)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chǎn)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chǎn)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jīng)____ 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jīng)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nèi),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nèi)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jīng)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jīng)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nèi)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nèi)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jīng)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jīng)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nèi)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chǎn)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4
當戶(出典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chǎn)位置:
聯(lián)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稱為乙方)
公司地址:
企業(yè)代碼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相關規(guī)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chǎn)抵押典當申請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chǎn)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__市__區(qū)__小區(qū)__棟__單元__層__號(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筑面積:__平方米,自有房產(chǎn)__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根據(jù)甲方實際申請貸款金額,經(jīng)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
四、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__%。續(xù)當時,甲方每月__日前向乙方繳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nèi),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xù)當,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自愿放棄抵押的房產(chǎn),同意乙方對該房產(chǎn)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以此來抵押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并自愿協(xié)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xù)。
六、甲方有合法住處地址為: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另附產(chǎn)權證復印件)房產(chǎn)絕當后合法住所的產(chǎn)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屋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fā)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fā)出五日內(nèi),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應當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nèi),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nèi),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因此所收到的一切損失。如果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五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規(guī)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損壞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新的手續(xù)。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chǎn)。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chǎn),并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chǎn)。
十、甲方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chǎn)權物任何經(jīng)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庇,未設定抵押,如發(fā)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chǎn)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chǎn)未共有財產(chǎn),則需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chǎn)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chǎn)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千分之五(每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將將設定抵押物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xiàn)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與乙方之間能產(chǎn)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范圍內(nèi),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zhí)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的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在協(xié)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chǎn)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有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戶(甲方)簽章____
典當行(乙方)簽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 仟______元(¥:________ )。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_‰,按_____結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甲方將款項以現(xiàn)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j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結清。
七、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甲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2、保證人對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本息為止。
八、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保證人:
乙方:
保證人:
證明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6
合同編號: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為保障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號《個人住房貸款合同》(以下簡稱“貸款合同“)的順利履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現(xiàn)經(jīng)雙方確認,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權并經(jīng)甲方認可的房產(chǎn),其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使用面積:
6.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7.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8.房屋所有權證號:
9.保險單編號: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1.上述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抵押擔保的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第三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利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堅定、登記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nèi),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險種為該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
在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款項未清償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險。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險,甲方有權代乙方投保,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乙方須無條件全部負責,并有義務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損失。
2.乙方須在辦理完畢上述保險手續(xù)10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者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者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應為甲方,保險事故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保險期限至貸款合同項下的所有貸款本息及欠款還清為止。此外,保險單須訂明保險公司在甲方的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付給乙方任何保險賠償金;
4.保險單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為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授權甲方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該抵押物毀損部分或者償還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項授權非經(jīng)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6.如該抵押物出現(xiàn)毀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未還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權先行抵扣保險賠償金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償還所有欠款尚有余額,余額及該抵押物歸還乙方,本合同即告終止。在償清所欠款項之前,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不解除。除上述外,該抵押物的毀損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乙方的責任;
7.如該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的,則保險單下的賠償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償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償,在乙方補償甲方利益后,保險公司之保險賠償金則相應轉付于乙方;
9.乙方確認,如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其價值減少,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chǎn);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動用;
2.作為恢復抵押物原有價值的費用。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7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為保障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號《個人住房貸款合同》(以下簡稱貸款合同)的順利履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現(xiàn)經(jīng)雙方確認,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權并經(jīng)甲方認可的房產(chǎn),其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使用面積:
6.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7.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8.房屋所有權證號:
9.保險單編號: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1.上述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抵押擔保的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第三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利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堅定、登記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nèi),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險種為該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
在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款項未清償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險。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險,甲方有權代乙方投保,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乙方須無條件全部負責,并有義務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損失。
2.乙方須在辦理完畢上述保險手續(xù)____日內(nèi),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者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者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應為甲方,保險事故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保險期限至貸款合同項下的所有貸款本息及欠款還清為止。此外,保險單須訂明保險公司在甲方的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付給乙方任何保險賠償金;
4.保險單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為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授權甲方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該抵押物毀損部分或者償還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項授權非經(jīng)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6.如該抵押物出現(xiàn)毀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未還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權先行抵扣保險賠償金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償還所有欠款尚有余額,余額及該抵押物歸還乙方,本合同即告終止。在償清所欠款項之前,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不解除。除上述外,該抵押物的毀損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乙方的責任;
7.如該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的,則保險單下的賠償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償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償,在乙方補償甲方利益后,保險公司之保險賠償金則相應轉付于乙方;
9.乙方確認,如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其價值減少,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chǎn);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動用;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_____區(qū)(縣)____街道(鎮(zhèn))____路(村)____弄___號____室商品房。第三條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年_____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guī)定,對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zhí)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zhí)行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zhí)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五條貸款撥付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第六條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jù)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一)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整。(二)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jù)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第七條貸款擔保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chǎn)抵押登記。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chǎn)權證》,《房地產(chǎn)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nèi)負責代為清償。第八條保險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chǎn)的財產(chǎn)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xù)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nèi),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nèi),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xié)議。本合同存續(xù)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作相應變更。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9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_____區(qū)(縣)____街道(鎮(zhèn))____路(村)____弄___號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年_____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guī)定,對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zhí)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zhí)行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zhí)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jù)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jù)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chǎn)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chǎn)權證》,《房地產(chǎn)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nèi)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chǎn)的財產(chǎn)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xù)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nèi),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nèi),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xié)議。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并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nèi)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書樣本篇10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chǎn)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并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chǎn)(以下簡稱該房產(chǎn)),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jīng)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guī)定之方式,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guī)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chǎn)。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_________‰,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nèi)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并對依約所收之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guī)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jīng)調整后,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后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guī)定期數(shù),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shù)。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guī)定攤還期數(shù),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nèi)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jīng)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nèi)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xù)享有該房產(chǎn);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準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該房產(chǎn),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chǎn)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chǎn)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chǎn)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chǎn)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nèi)之條文并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chǎn)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咨詢并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chǎn)出售、轉讓、抵押、按揭、舍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chǎn)或本合約規(guī)定關于該房產(chǎn)之權益或該房產(chǎn)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買該房產(chǎn)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shù)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shù)目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chǎn)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chǎn)之“房產(chǎn)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chǎn)權證書保險單據(jù)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chǎn)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chǎn)在本合約有效期內(nèi)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jīng)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shù)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后,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于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chǎn)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chǎn)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guī)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chǎn)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jù)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chǎn)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nèi)之附著物及室內(nèi)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chǎn)之全部或部分按“經(jīng)濟特區(qū)商品房產(chǎn)管理規(guī)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chǎn)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chǎn)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征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chǎn),或經(jīng)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chǎn);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chǎn)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舍棄該房產(chǎn)。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chǎn)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chǎn)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chǎn)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chǎn)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chǎn)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chǎn)內(nèi),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于發(fā)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guī)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chǎn)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chǎn)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chǎn)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lián)p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zhí)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guī)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后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采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chǎn)不論自住、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簽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nèi)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chǎn)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___天內(nèi)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yè)主)因購置該房產(chǎn)而獲準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chǎn)出租時須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于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nèi)由抵押人委托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nèi)任何規(guī)定在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guī)定,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nèi)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附表(一) 抵押人資料
附 表(二)房產(chǎn)摘要
附 表(三) 分期付款明細表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