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建筑機械租賃合同五篇
機械設備租賃合同是設備所有者與設備使用者之間簽訂的,轉移的是設備在一定期間的使用權。機械要租賃出去,那么怎么能沒有一分詳細的合同來好好定下約定呢?可以點擊“租賃合同”查看更多相關的租賃合同喔。
最全建筑機械租賃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繼續(xù)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
1、發(fā)放材料按材料單計算;
2、押金數(shù)額由雙方自行商定;
3、租賃設備返還時結清所有租賃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貨地點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設備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guī)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狀態(tài)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fā)現(xiàn)租賃設備的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于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六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費用
1、租賃設備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維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負責承擔,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shù)租金。
3、租賃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設備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并簽署附屬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賃設備全部返還、租金等費用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建筑機械租賃合同2
出租方:重慶渝長風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設備的名稱、型號和數(shù)量
注:設備租金不含電器材料費。不含水電費、人工費、鐵件加工費等。安拆費含25T吊車
費用和標準節(jié)與圍架的來回運費,不含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增加的費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20-- 年 4 月 日至 年月 日。(以乙方設備驗收合格使用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書面報停時間為準)
第四條 工程名稱:樹新雅苑工程 第五條 租金的結算和收取
5.1 結算幣種 人民幣 ;支付方式 銀行轉帳支票 。
5.2 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保證金不作租金,不計息,設備退還時如無損壞,如數(shù)退還;如有損壞,扣出賠償金后歸還;賠償金大于保證金時,乙方應另行支付超支賠償金。
5.3 乙方收到底盤后 7天內不能保證設備安裝驗收,則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數(shù)的設備租金。
5.4 計費時間從安裝驗收合格后的次日開始,按日歷日計算租金。乙方最終停止使用書面通知書送達甲方日為計費終止時間,甲方派人核實已停止使用后,可按通知送達當日終止收費。若 2 日內因乙方原因不能拆除設備的,則設備租金的終止時間延至到設備開始拆除日。
5.5 超高標準節(jié)、圍架租金以日歷日計算,從發(fā)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
5.6 設備安裝時,由甲方配備標塔高度的鋼絲繩、電纜線,超出部份或中途更換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5.7 每月的 20日為租金結算日,雙方辦清結算。次月5日內由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安拆運輸費在塔機安裝、拆除收取租金時各支付50%。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停機,租金照收。設備報停后,乙方須向甲方付清所有租金尾款。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則按所欠款額 %(年息)向乙方收取利息,并另按日收取欠款額 %的違約金。
5.8因乙方現(xiàn)場設計變更、停電、停水、停工及節(jié)假日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機,租金照付;(若遇春節(jié)扣除15天不計算租金)。
第六條 其他責任和義務
6.1 乙方在租期內對設備只有使用權,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讓和抵押,且轉讓抵押無效。
6.2 乙方在收到底盤和地腳螺栓后,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備基礎技術資料負責設備定點、基礎開挖、鋼筋綁扎和混凝土澆筑,乙方要對設備基礎的質量和安全負責,若發(fā)生問題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設備安裝前,乙方應將基礎隱蔽資料、砼試壓報告交給甲方。設備安拆如受場地條件的限制,由乙方到城管、交通、衛(wèi)生、電力、街道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承擔其費用。安拆時乙方必須保證現(xiàn)場道路暢通,因現(xiàn)場道路不暢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若因現(xiàn)場場地局限或現(xiàn)場設備定點失誤、建筑物結構更改而造成不能按要求正常安裝或拆除,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設備租賃、安拆、維修單位必須取得設備租賃、安拆、維修資質,相關資料復印件蓋上單位鮮章送乙方存檔。乙方負責辦理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書面告知書、使用登記申報表等手續(xù)和承擔所發(fā)生的費用。設備安拆前,應編寫設備安拆施工方案,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拆設備及標節(jié)過程中,乙方負責設置地面安全警界線,并負責安全警戒,確保安拆現(xiàn)場的安全,并派 2名工人及另派指揮工和操作工各一名配合安拆作業(yè)直至安拆工作完成(乙方承擔費用)。
6.4 乙方提供電源供所租用的設備使用,并配置專用電箱,確保電壓380V±5%和三相平衡,如不能保證上述條件,設備在運行過程中造成的電動機、配電板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6.5 設備安裝完畢后,由安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填寫安裝驗收表格。驗收合格后,才準許使用。未經驗收合格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6 為保證設備超高后的安全使用,設備超高標準節(jié)、附著裝置只能由具有設備安拆資質的單位提供并負責安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7 指揮工、操作工由乙方安排管理。指揮工、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堅持“十不吊”原則,做好交接班記錄。設備租用期間因違規(guī)操作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操作工指揮工工資及食宿由甲方負責。
6.8 安全:乙方負責設備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每周必須組織操作指揮人員對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嚴禁無證操
作和違章作業(yè)。
6.9 設備使用期間由乙方組織操作工按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進行保養(yǎng)維護,并不定期檢查維修,填寫相關記錄。
6.10 設備維護單位(必須取得設備維護資質)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由現(xiàn)場設備管理員、操作工簽字證實。
6.11設備若出現(xiàn)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設備維護單位派修理工(必須持有上崗證)到現(xiàn)場修理。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維修完成,大故障應在24小時內維修完成。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甲乙雙方應會同有關各方分析事故原因明確責任,并由責任方自行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若出現(xiàn)設備自身質量原因由甲方負責.若出現(xiàn)指揮失誤或違章操作等相關原因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賠償
7.1設備及部件或隨機附件如有損壞、遺失,由乙方按現(xiàn)行市場價賠償。 第八條 爭議
8.1雙方發(fā)生爭議時,應本著平等互利、實事求是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結清一切手續(xù)付清租金后自動失效。
第十條補充條款
無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電話: 電話: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日
最全建筑機械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就租用施工升降機的相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
二、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2、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續(xù)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xù)使用塔機,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四、租金、定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1、設備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每日每節(jié)租金元,臺共計月租 。不足整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
2、租金自設備領取之日起即為設備啟用日,以后每月25日辦理當月租金結算(本租金不含稅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據)。
3、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定金在租賃期限結束且設備退場后無息返還,如有拖欠租金、設備損毀等情形,相關費用可在定金返還時一并扣除。
五、進、退場費用
塔吊設備場外運輸、安拆工作由甲方負責聯(lián)系,乙方確認,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需要機械進場,應當提前天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發(fā)出進場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應當按照乙方通知的進場日期將設備備好,向乙方進行移交,塔機移交時雙方應當簽署《交接清單》。
2、乙方應自收到起12小時內在移交地點完成對設備的驗收,同時簽署《進場檢驗合格單》。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則視為已通過乙方的驗收,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fā)現(xiàn)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在收到時起12小時內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通過乙方的驗收。
3、雙方簽署機械使用確認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行業(yè)主管部門申報正常工作檢測,相關費用由 乙方 承擔。
4、機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腳螺栓、附墻拉桿、附墻預埋件)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機械及附件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七、操作、維護、修理及費用承擔
1、租賃期間,機械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
2、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做好維修、保養(yǎng)、運行記錄工作,并認真填寫維修、保養(yǎng)及運行檢查記錄。
3、租賃期間,塔機正常損耗下的維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現(xiàn)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但如果因為乙方責任導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關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更換認為需要更換的部件;
(2)對于修理后能滿足各項指標的部件進行修理;
(3)將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
5、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的,期間不計租金。(正常維修保養(yǎng)的時間除外)
八、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租賃期間,雙方簽署《交接清單》前,機械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簽署《交接清單》后,機械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機械發(fā)生毀損或滅失時以及可能發(fā)生上述風險時,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曉險情后必須立即組織修復或制定應對方案。處理上述情形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保證金、進退場費用。
2、負責機械進場的運輸、進場后的安裝、退場時拆卸及塔機運離工地現(xiàn)場的運輸。
3、負責提供安裝所需的預埋件,指導乙方進行基礎及附著預埋施工。
4、配合乙方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檢測合格,并知會乙方做好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報送工作,辦理使用備案手續(xù)。
5、拒絕乙方違章指揮,并責令停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2、向甲方提供進出場作業(yè)、其他維護作業(yè)的條件和便利。若乙方提供的作業(yè)條件不能滿足甲方進出場作業(yè)要求時,乙方應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3、按時接收、交還甲方交付的機械和簽署相關書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負責在施工現(xiàn)場的看護,安全,因乙方工地現(xiàn)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機部件、配件被盜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根據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基礎施工。
6、按照國家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要求,及時辦理塔機使用登記備案手續(xù)。
7、按操作規(guī)程或機械使用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塔機,不違章或超負荷作業(yè)。
十、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權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照的標準向甲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3、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
(2)乙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機械受到嚴重損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轉租的;
(4)乙方嚴重違約導致甲方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升降機或提供的升降機型號和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機達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累計超過 10 日的;
(3)甲方其他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行業(yè)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設備退場租金付清后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
3、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4、合同簽訂地:
出租方: (甲方簽章) 承租方: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最全建筑機械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貴州鑫驛源建筑設備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貴州建工集團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建筑機械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時光俊園
2、工程地點:貴陽市高新區(qū)
3、工程類型:
民用建筑土建施工 □ 民用建筑鋼結構施工 □ 工業(yè)廠房 □ 路橋建高 □ 其他
二、租賃設備及技術要求
1租賃設備表
三、租期與租金計算方法
1、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賃費;自設備進場安裝完畢自檢合格起算租金,至設備接到乙方報停通知拆除出場,按月計價。
2、設備租金及其他費用:
3、設備基本租期:自20--年 月 日開始啟用,最低保證半年;設備租期不足約定基本租期,租金總價款按基本租期計算,超過基本租賃期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4、設備進場日期:雙方約定設備最遲進場啟用時間為20--年 月 日。若乙方在上述時間內未具務安裝條件,所造成的設備租金損失將按雙方約定的最遲進場啟用日期起算租賃費。
最全建筑機械租賃合同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機械(設備)概況。
第二條、機械(設備)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機械(設備)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條、租賃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權:
乙方應擁有出租機械(設備)的所有權或依法享有出租權,因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權爭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租賃機械(設備)的約定條件
1、機械(設備)操作:乙方為租賃的機械(設備)配備操作人員一名,操作人員根據甲方的指揮安排完成工作任務。操作人員的工資由乙方負責支付,該工資數(shù)額包含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租金中。
機械(設備)運行:租賃設備的提供由乙方負責,乙方需保證機械(設備)配、構件齊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時間段內,應確保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第五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別約定為: 工程完工]止。租賃期滿,合同終止。
租賃期滿后 天內,甲方將機械(設備)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xù)。若甲方需繼續(xù)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重新簽定續(xù)租合同。
2、租賃費的計算辦法:甲方根據租賃設備的建筑施工面積支付乙方租賃費,具體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員或乙方每日與甲方核對當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積,雙方簽字確認。
4、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條、租賃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費用:
1、租賃機械(設備)在租賃期內由甲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做好設備故障排除、維修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2、機械(設備)的進場費用、退場費用、運輸費用、意外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擔。
3、機械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事故問題的處理
1、因機械(設備)性能問題或質量問題造成操作人員、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失誤,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揮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機械(設備)運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擔責任的。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1、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但甲方的責任范圍為保險理賠后的余額。
2、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操作人員違章或超負荷作業(yè)。
3、甲方對入場的乙方機械(設備)進行確認。甲方對機械(設備)的入場確認并不影響乙方對出租機械(設備)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負的保證責任。
4、甲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的,以遲延支付的租金為計算基數(shù),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如提供的機械(設備)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的,乙方應予以更換。
2、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xiàn)場后,乙方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甲方施工現(xiàn)場的規(guī)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員應按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操作。
4、在租賃期間,乙方將機械(設備)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正式書面通知甲方,機械(設備)新所有權人即當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機械(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機械(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四十八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租賃設備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且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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