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模板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xié)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tài),簽訂簽訂協(xié)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xié)議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關于一些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1
為了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切實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護、自我防范的意識,確保學生和公寓的安全。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本著明確義務和責任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以下協(xié)議:
一、寒假期間學校實行封樓管理,學生寒假留校,學校只提供住宿條件,不再承擔管理與保護之職責,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學生留校住宿期間,應嚴格遵守《溫州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1、不參與各種傳銷活動,不在校園網上發(fā)布任何不健康或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不參加任何影響社會安全穩(wěn)定的校外非法活動。
2、嚴格遵守《溫州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guī)定》,出入公寓必須持學生證,學生證僅限本人使用,不把學生證和鑰匙轉借他人、不留宿他人。若違反此規(guī)定并給學校、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3、服從后勤集中安排住宿,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得酗酒,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每晚11點前必須到達宿舍,如有特殊情況,晚上不能回宿舍就寢,必須電話告知宿舍管理員。
4、遵守法律法規(guī),因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在校內外發(fā)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5、出校門到山、湖、江等游玩,應當向家長請示,并得到家長的同意,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6、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學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做出紀律處分。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7、對違背上述承諾的住宿學生,學校有權隨時停止提供住宿條件。
三、此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留校住宿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院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2
甲方: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xié)議。為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xié)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________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辦理表中規(guī)定的相關手續(xù),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xié)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qū)的管理,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fā)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xié)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guī)相沖突之處以后者為準。
輔導員簽字: 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院蓋章)
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3
甲方:
乙方:
根據我?,F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xié)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fā)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fā)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xù),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xié)商解決。
應急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此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高年級班
簽字日期:20__年月日
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4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區(qū)宿舍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生活秩序,構建一個安全、和諧、文明、寧靜、清潔的學習和休息環(huán)境,凡我校區(qū)住校學生必須簽訂《住校生安全協(xié)議書》,方可安排住宿。
一、宿舍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宿舍開門時間為:每天早上6:30,關門時間為:每天晚上22:30,宿舍點名時間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統(tǒng)一關燈休息。
第二條、學生應遵守宿舍(公寓)會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員乘機進行盜竊、詐騙等不法活動;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午休時和熄燈后禁止大聲喧嘩和進行其它有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學生無特殊情況均不得晚歸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學生必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登記并由值班教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
第四條、學生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防止丟失被盜。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手機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門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給他人,離?;蛘{換宿舍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門,鑰匙遺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不得私自更換鎖具和配制鑰匙。
第五條、學生應當嚴格自律,嚴禁打架斗毆、盜竊、賭博、酗酒、破壞公物、翻窗、翻門或踹門等違反道德、法律和校紀的行為;嚴禁學生持有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兇器和管制刀具,一經查處,予以沒收并嚴肅處理。
第六條、嚴禁向窗外、走廊和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在宿舍(公寓)內經商、推銷和做廣告等。
第七條、學生有協(xié)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員維護學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責任和義務,發(fā)現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公寓應當主動盤問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員和保衛(wèi)處報告。
二、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第一條、對違犯學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規(guī)定者,按照《云南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等有關制度給予相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
第二條、對屢次違規(guī)者及違規(guī)后執(zhí)意對抗者,將從嚴處理,并參照《云南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條、因在宿舍(公寓)內使用違章電器、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務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經濟賠償,并參照《云南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或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對于晚歸、未歸、酗酒、賭博、吸煙、打架斗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具體為:晚歸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兩次給予記過處分,晚歸三給予次留校察看處分,晚歸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未歸一次給予記過處分,未歸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未歸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酗酒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不論是白酒還是啤酒也不論是多喝還是少喝),酗酒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酗酒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打架斗毆:根據打架斗毆性質及其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聚眾滋事:對于聚眾滋事的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賭博:第一次參與賭博的將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參與賭博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參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對于通過網絡觀看、傳播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者,學院將取消該宿舍(公寓)使用網絡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于私接、亂拉電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違章電器、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異性者,視情節(jié)給予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
第八條、學生住宿應按照指定的房號就宿,凡擅自調換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處。經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九條、向窗外和走道上潑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內燒紙,亂扔果皮、紙屑,在室內外亂寫亂畫、把腳印踏在墻上、踢、拍球、操作帶響動的體育用具、飼養(yǎng)寵物等,經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五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六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七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從事商品營銷活動(包括小食、小百貨、租書、租碟、電話卡等)者,視其情節(jié)后果,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在宿舍(公寓)內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沒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違反的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違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違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三條、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點張貼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標語等。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故意損壞和私自拆裝宿舍設備設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則按原價的雙倍賠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私自調換門鎖、鎖心或另加鎖,用腳踢門和翻越門窗者,負責賠償損失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作為住校生以上條款我已明確知道并自愿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相應處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留校觀察責任書5
甲方:聯(lián)系電話:
乙方:班學生:家長姓名:
家庭詳細住址:聯(lián)系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房主聯(lián)系電話: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申請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xié)議。
一、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并廣泛征求家長意見。
2、定期了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并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嚴格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在校外期間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斗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淫穢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煙、酗酒;不談情說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匯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fā)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lián)系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fā)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長申請,經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fā)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或租住地監(jiān)護人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農村在校寄宿生免費營養(yǎng)早餐。
本協(xié)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zhí)一份)。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手印):
租住地監(jiān)護人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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