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范文參考2020
強化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廣大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構建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膶W校安全目標責任書,歡迎大家參閱!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1
學校__班級__班主任__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責任到人的原則,為了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認真抓好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經班主任、家長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樓道、操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四、學生在校內遇到危險情況時,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長是學生的主要監(jiān)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
識和安全法規(guī),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超載、超速、無證車輛,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長未按要求,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概由家長負責。
六、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當在園內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家長或監(jiān)護人應積極地與班主任配合,采取積極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八、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負責任:(1)損害事件的發(fā)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蚪處熉男辛藨M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fā)生;(3)學生自殺、自傷,或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由學校保管。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__中心小學校
二〇一x年x月x日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2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jiān)護人)的安全監(jiān)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監(jiān)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guī)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fā)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tài),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jiān)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fā)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fā)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jiān)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jiān)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yī)院體檢,發(fā)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jiān)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guī)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章和有關規(guī)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fā)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wèi)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wèi)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jié)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fā)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jiān)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guī)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fā)性、偶發(fā)性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fā)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jiān)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fā)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fā)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jiān)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fā)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jié)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fā)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fā)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fā)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fā)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jiān)護人)各執(zhí)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jiān)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jiān)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jiān)護人)簽: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3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學校安全條例》,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學校與政教處簽定以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目標。
一、政教處職責:
1、具體領導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總結安全教育工作,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不發(fā)生任何重大事故。
2、認真執(zhí)行學校安全教育有關規(guī)定,堅決落實學生安全保障措施,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堅決貫徹“安全、就近、徒步”六字原則。必須精心組織外出活動,考察活動場地,落實安全措施,嚴格執(zhí)行外出活動審批制度、點名制度等。嚴禁學生參加商業(yè)性禮儀活動。
3、指導班主任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開班主任工作會議,把安全工作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搞試點、樹典型、促進安全教育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4、組織教師、學生學習安全(法規(guī))知識,提高教師、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教師、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5、領導好貫徹執(zhí)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檢查、評比工作,規(guī)范四項評比操作程序,促進校園安全、文明。
6、絕其他非正常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7、不斷完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
二、學校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督促班級嚴格執(zhí)行安全教育規(guī)章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做好防范工作。
2、及時采納、吸收班級安全工作的信息,處置隱患,防微杜漸,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3、投入必要經費,解決安全必須設施。
4、建立安全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安全管理。
三、考核:
1、考核期為每學年開學的第一天到學年末的最后一天。
2、政教處每學年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學校作安全報告。
3、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簽字人變動,繼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四、獎罰
1、未達管理目標任意一條,政教處相關人員不得評先進個人。
2、每學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或經濟損失的,獎勵100元;發(fā)生任意一起損失在20__元以上的安全事故,與政教處直接有關的罰責任人50元,并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定和國家法規(guī)處理。
3、隱瞞事故不報,弄虛作假的,取消獎勵,并根據事故情節(jié)輕重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嚴重的按國家法規(guī)處理。
象山縣外國語學校 政教處
簽字: 簽字:
20__年 9月 日 20__年 9月
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4
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同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杜絕安全隱患,現要求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學生住宿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條例》的各項規(guī)定,提高防范意識,明確防范責任,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拆卸改裝宿舍里的電氣設施,宿舍內設備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電爐、電熱杯、微波爐、熱得快、吹風機、電夾板、電熱寶、電熱水袋、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器、酒精爐、音響、炭火爐等電器設備。
3.禁止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和管制器械。
4.離開宿舍時切斷宿舍電源;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點蠟燭、點蚊香、吸煙。
5.禁止將流動食品帶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牌,自覺抵制淫穢、邪教等非法內容的各種資料。
6.保管好個人物品,不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絕讓陌生人員進入宿舍。
7.宿舍無人時,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宿舍門和箱柜,休息時要插好門栓。
8. 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晚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專業(yè)部請假。
9. 自覺維護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服從宿舍工作人員的管理。
10.愛護消防設施、器材,不擅自挪動、拆裝和毀壞消防設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安全檢查,接受有關部門的整改意見。
12.其他有關事宜,自覺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以上幾點,全體住宿學生要認真執(zhí)行、堅決做到,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認識安全,財產安全等一切損失和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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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范文參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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