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7篇
藥品是特殊商品,存在合理使用的問題。否則不僅會浪費藥品資源,還會給消費者帶來許多不良反應,甚至危及生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來閱讀。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
1、有下列情況發(fā)生的必須召回藥品:
①藥品調配、發(fā)放錯誤。
②已證實或高度懷疑藥品被污染。
③制劑、分裝不合格或分裝差錯。
④藥品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或患者投訴并證實為不合格藥品。
⑤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告的質量不合格藥品。假藥、劣藥、召回藥品。
⑥已過期失效的藥品。
⑦生產商、供應商主動召回的藥品。
2、藥品召回按其緊急程度分為兩級:一級召回:
24小時內召回藥庫。查找處方、病歷,找到用藥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藥品。本方法僅限于繼續(xù)使用這種藥品將對患者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藥品召回。
3、二級召回:
一周內召回藥庫。當發(fā)現(xiàn)藥品缺陷,但這種缺陷藥品使用后不會對患者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可采用的二級召回方式。召回藥品應填報藥品召回記錄,專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場所。質量管理負責人可根據不同情況與醫(yī)療衛(wèi)生行政部門、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質量檢驗部門、生產商或供應商聯(lián)系,按程序處理藥品。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2)
一、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確合理地儲存約品,保證藥品儲存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醫(y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安全儲存、保證質量、降低損耗、避免事故。
三、倉庫保管人員的基本職責:
(一)按照藥品不同自然屬性分類進行科學儲存,防止差錯、混淆、變質。
(二)做到數量準確,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四、藥品倉儲保管應執(zhí)行藥品儲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和養(yǎng)護要點做好在庫藥品的儲存保管。
(一)藥品應按儲藏溫、濕度要求,分別儲存于陰涼庫或常溫庫、冷藏庫內。
1、陰涼庫:溫度不高于20℃。
2、常溫庫:溫度保持在0℃—30℃。
3、冷庫:溫度保持在2℃—10℃。
4、相對濕度:各庫房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二)藥品應依據藥品性質,按分庫、分類存放的原則進行儲存保管,其中:
1、藥品與非藥品(指不具備藥品生產批準文號的物品)應分庫存放。
2、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qū)存放。
3、品種與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qū)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化學原料藥以及性質相互影響的藥品應分庫存放;危險品應與其他藥品分庫存放。
5、藥品中的危險藥品應存放于危險品專庫。
6、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存放。
7、不合格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品專區(qū)內,按合格藥品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
8、退貨藥品應存放在退貨區(qū)內,經質量驗收并確認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區(qū);經質量驗收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區(qū)。
9、藥品按品種、規(guī)格、批號、生產日期及效期遠近或分開堆垛,入混批堆碼,每一垛的混批時限為:藥品的產品批號或生產日期間間各應不超過一個月。
10、近效期藥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時,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摧毀月報表。
11、近效期藥品應掛近效期標志。
12、在搬運和堆垛等作業(yè)中均應嚴格按藥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搬運存放,規(guī)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輕拿輕放,嚴禁摔撞。怕壓藥品應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wèi)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藥品的貨堆應留有一定距離,具體要求如下:
1、藥品垛與垛的間距不小于100cm。
2、藥品垛與墻、柱、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小于30cm。
3、藥品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cm。
4、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燈具垂直下方不準堆放藥品,其垂直下方與藥品垛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于50cm。
(五)在庫藥品均實行色標管理,其中:
1、黃色:待驗藥品庫(區(qū))、退貨藥品庫(區(qū))。
2、綠色:合格藥品庫(區(qū))、零貨稱取庫(區(qū))、待發(fā)藥品庫(區(qū))。
3、紅色:不合格藥品庫(區(qū))。
(六)藥品入庫時應按照藥品入庫驗收制度,經過質量檢查驗收,并簽字或蓋章后辦理入庫手續(xù)。
(七)藥品倉儲保管人員對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等情況,有權拒收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八)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應接受藥品養(yǎng)護員有關儲存方面的指導,掌握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與養(yǎng)護要點,做好倉間溫、濕度等管理,正確儲存藥品。
(九)藥品出庫發(fā)貨時,應堅持檢查復核后出庫發(fā)貨。
(十)藥品出庫發(fā)貨時,應做好出庫發(fā)貨復核記錄。
(十一)對于銷后退回藥品,應按《退貨藥品的管理規(guī)定》做好退貨記錄與存放、標識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據季節(jié)、氣候變化,做好溫濕度調控工作,堅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觀測并記錄《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jié)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質量。
(十三)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每月底應定期做好庫存盤點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3)
一、藥劑科應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保管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應設置藥品保管員及藥品采購人員負責藥品的采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采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yè)技術知識,嚴格執(zhí)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三、藥品采購必須在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下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fā)企業(yè)進行采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四、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按照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和本院基本用藥目錄采購藥品,保持相應庫存量,以滿足臨床用藥需要。
五、采購藥品要根據臨床所需,結合醫(y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及庫存量制定采購計劃。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然后報監(jiān)管部門和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進行采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床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監(jiān)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方可采購。
六、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并加蓋供貨單位的印章,采購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七、在采購活動中,應堅持優(yōu)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有效期限、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等藥品進入醫(yī)院。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者不得采購入庫。不得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置中、西藥品
八、采購藥品必須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fā)現(xiàn)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wěn)定供貨不及時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
九、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庫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十、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庫房保管員、采購人員必須每月向監(jiān)管部門匯報本月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監(jiān)管部門、院藥事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院領導、監(jiān)管部門、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采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4)
一、目的
為加強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真實地反映存貨資產的結存及管理狀況,使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所稱“存貨”特指:倉庫庫存藥品、藥店陳列藥品。
三、職責
1、倉庫藥品: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2、藥店藥品:由銷售業(yè)務部負責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財務部:負責對大盤點過程全程監(jiān)盤,對盤點計算結果盈虧調整審核;并對盤盈、盤虧藥品做出處理意見,進行有關的帳物處理;每月對自行盤點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上報總經理審批,實存數與計算機結存數對照,短少由藥店自行承擔。
4、總經理:負責盤點盈虧處理的審批工作;
5、存貨保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初盤工作。
6、各職責人員必須對本職責負責,盤點工作結束,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盤點結果真實。
四、盤點時間
1、藥店盤點分為自盤和大盤點(公司組織實施的季度盤點)①每月進行一次自盤(小范圍盤點),由藥店員工自行進行盤點工作,藥店員工將店存數與計算機實存數對照,發(fā)現(xiàn)差異及時處理;
②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月底進行一次大盤點(初盤、監(jiān)盤、復盤),大盤點具體時間具體安排。
2、倉庫盤點:半年進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個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主管會計(核對時點數據的要求)同意方可。
4、財務部人員不定期地抽查倉庫、藥店的存貨情況。
五、盤點方式、方法
1、盤點方式:動態(tài)盤點(不停工或不關店)與靜態(tài)盤點(即停工或關店)相結合;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相結合;自盤與大盤、抽盤相結合。
2、盤點方法:全面盤點(大盤點)和抽查盤點(自盤)相結合。
3、每月定期盤點采取動態(tài)盤點,以自盤為主、抽盤為輔的方式進行。自盤盤點時間由藥店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盤由財務部決定。
月盤點流程,藥店每月進行月盤點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工作流程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漏洞及差錯,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糾正,以減少藥店的損失;財務部不定期抽查盤點的賬貨相符情況;藥店計算存貨公式=上月結存+當月購入+藥品退回-藥品退出-本月銷售
每月藥店要同財務部對賬,核對進貨額、銷售額、調價額做到賬賬相符,以保證盤點結果的真實。
4、每季度大盤點采取靜態(tài)盤點,以業(yè)務部負責組織實施盤點。
5、對倉庫不定期的盤點采取動態(tài)盤點、抽盤的方式進行,其盤點方法由財務部確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實施。
六、盤點程序
1、盤點前準備工作:
倉庫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擬定《盤點實施計劃》上報經理審批,并負責召集相關人員召開盤點工作協(xié)調會,并按擬定的《盤點計劃表》組織實施;
2、各相關部門接到《盤點計劃表》后次日內組織召開部門內部盤點會議,做好各項盤點前準備工作;
3、與倉庫藥品、藥店藥品相關的所有賬目處理應在盤點日前一天完成;
4、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qū)域按規(guī)定堆放好存貨;
5、季度、年中、年終大盤點前要求各部門按照計劃安排盤點小組,至少分為兩組,一個初盤組,一個復盤組,分組實施初盤、復盤,分小組必須兩人以上。
6、《盤點計劃表》包括:盤點時間、參盤人員、分組情況、分組負責人等;
7、主管倉庫或業(yè)務部負責人指定人員打印《盤點表》,盤點表包括:藥品名稱、規(guī)格等,但不得打印結存數量。
七、實盤
1、主管倉庫或業(yè)務部負責人將打印《盤點表》分發(fā)給小組盤點人員,分段或分區(qū)開始盤點;
3、每組盤點人員按照存貨擺放順序依次計數填寫盤點表的實盤數;各組將自己區(qū)域內藥品盤完后,再各組交替復盤;
4、確認盤點結果無誤,盤點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業(yè)務部在時空軟件“盤點管理”錄入實盤數,計算盤點結果;并將盤點結果交財務部。
八、盤點處理
1、財務接到盤點結果表,審核再次核對確認盤點結果后,編制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做賬務處理;
2、主管倉庫負責人對盤點結果和存貨管理中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由業(yè)務部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4、倉庫盤點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數量按照含稅批發(fā)價由保管賠償,責任不清由倉庫全體共同賠償。;
5、藥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盤點損失由責任人按含稅零售價賠償,責任不清由店員全體共同賠償。
九、經總經理批準日執(zhí)行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5)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采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核及分管院長批準后,由采購員執(zhí)行,采購計劃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藥品采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購工作。
3、藥品采購員根據采購計劃,按醫(y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4、藥品采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yè)購進藥品;嚴禁采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采購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后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xù)
5、醫(y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tǒng)一采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采購員應認真執(zhí)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藥品的進貨程序:由藥品采購員向供貨企業(yè)索取加蓋供貨企業(yè)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GSP或GMP證書復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xié)議書,加蓋供貨企業(yè)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書應注明授權范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yè)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yè)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審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范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后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采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采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注冊證》復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采購按醫(y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序采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guī)定采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xiàn)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準后可另辟渠道臨時采購,并備案登記,報醫(y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納入常規(guī)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lián)系退貨或協(xié)商處理解決。
13、藥品采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信息,熟悉了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采購員應注意改進采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采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匯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yè)、醫(yī)院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采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6)
1、效期藥品是根據有關規(guī)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藥品。
2、加強效期藥品的管理師保證藥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個部門要安排專業(yè)的人員負責效期藥品的管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3、對于效期藥品,庫房根據需要有計劃的采購,藥房也應該根據臨床使用情況適量領用,即防止缺貨,又防止積壓。
4、采購和領用藥品要查驗效期,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準。
5、藥品上架陳列、堆垛碼放要按照效期遠近存放,并根據藥品性質和貯藏要求分類儲存,科學養(yǎng)護。藥品出庫和調劑要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fā)放”的原則。
6、庫房、藥房在每個季度末進行盤點時要檢查藥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藥品登記簿,而且易于辨識。對于效期藥品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納入監(jiān)控范圍,懸掛狀態(tài)標示,每月清點乙烯,三個月之內的納入重點監(jiān)控范圍。
7、臨近效期藥品處理流程:
①庫房存有接近三個月的藥品可退庫,或更換新批號,或與臨床科室聯(lián)系。采取措施,近期藥品在規(guī)定期限內使用完。在效期藥品登記簿中登記處置結果。
②病區(qū)臨近效期又暫不用的藥品,直接到藥房調換遠期批號或退回病房,由處置記錄。
③臨近效期的庫房藥品和藥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藥品,由藥庫負責處置。
④藥庫對于有效期六個月內的藥品及時與銷售公司取得聯(lián)系,適時調換;對于市場經常脫銷的藥品,要保留合理庫存,以免造成浪費。
8、藥品在有效期限內發(fā)生變色、變質或其它質量異常情況的,不得調劑使用。藥品一旦超過有效期限,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規(guī)定作報廢處理。
9、因工作失職,至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任部門或者責任人經濟處罰。
加強藥品合理安全的管理制度(篇7)
一、目的
為加強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真實地反映存貨資產的結存及管理狀況,使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所稱“存貨”特指:倉庫庫存藥品、藥店陳列藥品。
三、職責
1、倉庫藥品: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2、藥店藥品:由銷售業(yè)務部負責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財務部:負責對大盤點過程全程監(jiān)盤,對盤點計算結果盈虧調整審核;并對盤盈、盤虧藥品做出處理意見,進行有關的帳物處理;每月對自行盤點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上報總經理審批,實存數與計算機結存數對照,短少由藥店自行承擔。
4、總經理:負責盤點盈虧處理的審批工作;
5、存貨保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初盤工作。
6、各職責人員必須對本職責負責,盤點工作結束,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盤點結果真實。
四、盤點時間
1、藥店盤點分為自盤和大盤點(公司組織實施的季度盤點)
①每月進行一次自盤(小范圍盤點),由藥店員工自行進行盤點工作,藥店員工將店存數與計算機實存數對照,發(fā)現(xiàn)差異及時處理;
②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月底進行一次大盤點(初盤、監(jiān)盤、復盤),大盤點具體時間具體安排。
2、倉庫盤點:半年進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個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主管會計(核對時點數據的要求)同意方可。
4、財務部人員不定期地抽查倉庫、藥店的存貨情況。
五、盤點方式、方法
1、盤點方式:動態(tài)盤點(不停工或不關店)與靜態(tài)盤點(即停工或關店)相結合;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相結合;自盤與大盤、抽盤相結合。
2、盤點方法:全面盤點(大盤點)和抽查盤點(自盤)相結合。
3、每月定期盤點采取動態(tài)盤點,以自盤為主、抽盤為輔的方式進行。自盤盤點時間由藥店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盤由財務部決定。
月盤點流程,藥店每月進行月盤點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工作流程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漏洞及差錯,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糾正,以減少藥店的損失;財務部不定期抽查盤點的賬貨相符情況;藥店計算存貨公式=上月結存+當月購入+藥品退回-藥品退出-本月銷售
每月藥店要同財務部對賬,核對進貨額、銷售額、調價額做到賬賬相符,以保證盤點結果的真實。
4、每季度大盤點采取靜態(tài)盤點,以業(yè)務部負責組織實施盤點。
5、對倉庫不定期的盤點采取動態(tài)盤點、抽盤的方式進行,其盤點方法由財務部確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實施。
六、盤點程序
1、盤點前準備工作:
倉庫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擬定《盤點實施計劃》上報經理審批,并負責召集相關人員召開盤點工作協(xié)調會,并按擬定的《盤點計劃表》組織實施;
2、各相關部門接到《盤點計劃表》后次日內組織召開部門內部盤點會議,做好各項盤點前準備工作;
3、與倉庫藥品、藥店藥品相關的所有賬目處理應在盤點日前一天完成;
4、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qū)域按規(guī)定堆放好存貨;
5、季度、年中、年終大盤點前要求各部門按照計劃安排盤點小組,至少分為兩組,一個初盤組,一個復盤組,分組實施初盤、復盤,分小組必須兩人以上。
6、《盤點計劃表》包括:盤點時間、參盤人員、分組情況、分組負責人等;
7、主管倉庫或業(yè)務部負責人指定人員打印《盤點表》,盤點表包括:藥品名稱、規(guī)格等,但不得打印結存數量。
七、實盤
1、主管倉庫或業(yè)務部負責人將打印《盤點表》分發(fā)給小組盤點人員,分段或分區(qū)開始盤點;
3、每組盤點人員按照存貨擺放順序依次計數填寫盤點表的實盤數;各組將自己區(qū)域內藥品盤完后,再各組交替復盤;
4、確認盤點結果無誤,盤點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業(yè)務部在時空軟件“盤點管理”錄入實盤數,計算盤點結果;并將盤點結果交財務部。
八、盤點處理
1、財務接到盤點結果表,審核再次核對確認盤點結果后,編制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做賬務處理;
2、主管倉庫負責人對盤點結果和存貨管理中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由業(yè)務部對盤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4、倉庫盤點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數量按照含稅批發(fā)價由保管賠償,責任不清由倉庫全體共同賠償。;
5、藥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盤點損失由責任人按含稅零售價賠償,責任不清由店員全體共同賠償。
九、經總經理批準日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