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
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已經有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規(guī)章制度,規(guī)章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歡迎大家閱讀參考學習!
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1
第一條 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 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jiān)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fā)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 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fā)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fā)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xù)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fā)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 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2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zhí)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jié)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tǒng)計規(guī)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xù)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tǒng)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fā)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yè)務;
四、請假規(guī)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y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xù),以便部門統(tǒng)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guī)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zhí)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guī)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jié)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yǎng)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xù)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fā)放日發(fā)放未發(fā)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fā)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3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guī)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guī)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xù)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guī)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jié)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guī)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4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guī)定以及假期管理規(guī)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guī)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簽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guī)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準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并經主管,總經辦核準者。
3、因事請假經核準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后說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簽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于規(guī)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后,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yè)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xù)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fā)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jiān)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guī)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guī)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fā)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fā)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fā)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鐘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說明并進行補簽,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guī)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考勤人員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5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并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并依照規(guī)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后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并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后沒有按規(guī)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guī)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fā)現視為嚴重犯規(guī)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于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于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xù)
1、更期表確認提交后,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并應服從酒店的統(tǒng)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應在休假當天盡快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后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后,須對請假內容進行審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并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guī)定代辦妥請假手續(xù),否則亦視同曠工論處。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guī)定執(zhí)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jié)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jié)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jié),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jié),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jié),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jié),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jié),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jié),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jié)(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y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y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2)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yè)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xù)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后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于晚婚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guī)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審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復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準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zhí)行)。
(5)員工生育后,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審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后,孩子在廣州喂養(yǎng)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喂養(yǎng)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fā)給的全勤獎、醫(y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jié)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fā)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qū)以上醫(y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zhí)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qū)以上醫(yī)院證明并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可享受待產假。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fā)所有一次性發(fā)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fā)。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xù)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
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權限由直屬上司簽批,并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fā)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guī)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fā)相應工資,并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