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受禮品管理規(guī)定范文3篇
制定公司收受禮品管理規(guī)定,可以為加強公司禮品的接收及贈送管理,充分發(fā)揮禮品在對外業(yè)務交往中的作用。下面是公司收受禮品管理辦法,歡迎參閱。
公司收受禮品管理規(guī)定范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員工收受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管理,維護公司的名譽和利益,防止個人謀取私利,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XX總部、各管理平臺及直屬企業(yè)的所有員工,各管理平臺可根據(jù)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條 上交登記原則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各種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或無法退還的,應當?shù)怯洸匆?guī)定上交。
第四條 管理職責
1、XX財務管理中心負責集團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保管和處理工作。
2、各平臺、直屬企業(yè)財務條線部門負責本單位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保管和處理工作,每半年向XX財務管理中心報備上交、處理和積余情況。
3、公司對本辦法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章 登記和收交
第五條 未能退還的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按如下規(guī)定進行登記和上交:
1、收受的禮金以及各種代幣券、卡,如購物卡、飛機票、加油卡、股票等,不論數(shù)額多少,一律需登記并上交。
各種旅游資格,凡贈送給個人的,按前款執(zhí)行;贈送給集體的,必須登記后由受禮單位研究處理。
2、一次收受的禮品價值合計在500元以下的,必須進行登記,禮品可由受禮人處理。
3、一次收受的禮品價值合計在500元(含)以上的,必須登記上交,按規(guī)定處理。
第六條 受禮人在收到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后,在收受之日或返回本單位后一周內,應主動上交登記,并索取《XX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憑證》(見附件一)。因故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者,應在登記上交時說明理由。
第七條 受禮人在一個月內不登記、不上交或不如實登記上交的,一經發(fā)現(xiàn)視同侵占,除予以通報批評外,按收受禮品的市場價格或禮金額的五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作開除處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八條 XX和財務條線部門應確定專人兼職負責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登記表見附件二)、收繳、保管、處理和信息統(tǒng)計等工作。
第三章 保管和處理
第九條 嚴格管理上交的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做到手續(xù)完備、賬目清楚、賬物相符,并按以下原則處理:
1、所有上交的禮金,一律由XX和財務條線部門保管。
2、上交的各類禮品和其他有價證券,凡是可委托有關部門兌現(xiàn)的,由集團和平臺財務條線部門負責兌現(xiàn);無法兌現(xiàn)的交由行政部門用于接待、慰問等。
3、上交的禮品如需留在本單位、本部門使用的,經批準后,作為單位資產管理使用。
以上事項的審批人為公司和財務條線部門負責人,禮品和有價證券的處置,由公司和行政條線部門負責人會同審核。
第十條 上交和處理所得款項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可用于獎勵上交禮品的員工、扶貧幫困、慰問和捐贈等活動。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責任崗
本辦法執(zhí)行責任崗:為公司全體人員;
培訓責任崗:為各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發(fā)之日起實施。
附件:1、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憑證
2、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登記表
公司收受禮品管理規(guī)定范文2
1.目的
為保持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及內部經營管理活動中廉潔自律,加強企業(yè)精神文明建設,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概念
3.1.1本管理制度所稱禮品,指禮物、禮金(貨幣)、有價證券及其它形式的禮品。
3.1.2本管理制度所稱對外交往,指與公司以外的單位(含國外)的經濟交往。
3.2禮品登記部門
3.2.1公司禮品登記管理部門為總裁辦法律部。
3.2.2法律部對于收交的禮品,應當?shù)怯浽靸裕咨票9?、及時處理、并定期向登記上交禮品的單位和員工通報處理情況。
3.3禮品登記范圍
3.3.1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司經濟利益或聲譽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3.3.2 公司員工代表公司參加各種會議,會議贈送的禮品也須登記上交。
3.3.3 公司員工在去銷售處、維護處、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駐外地機構或關聯(lián)公司執(zhí)行公務,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禮品,也不得變相收受禮品;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3.3.4 各銷售處、維護處、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駐外地機構或派駐關聯(lián)公司人員來公司辦事,不得向公司領導、各部門及有關員工贈送禮品;公司領導、各部門及有關員工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3.3.5 公司員工贈送或收受與公司對外交往或內部經營管理活動沒有聯(lián)系的禮品,不在本管理制度登記上交范圍之內,否則也須登記上交。
3.4 禮品上交范圍
3.4.1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接受的禮物,價值按市價折合人民幣500元以上的,登記后要將禮物上交法律部;不滿500元的,登記后禮物歸受禮人。
3.4.2 禮物價值雖不滿500元的,但有保存和紀念意義的,需要陳列或由公司保管的,登記后經法律部決定,禮物須上交法律部。
3.4.3 禮物價值雖不滿500元的,但與工作、人事安排,工資、獎金、解決戶口、親屬聘用、問題調查處理等有聯(lián)系而贈送的禮物,登記后上交法律部。 3.4.4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如果對方贈送禮金(貨幣)、有價證券的,所受禮金、有價證券登記后一律上交法律部。 3.5 禮品登記、上交的時間
3.5.1 按照本管理制度須登記的禮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禮品,自回公司之日起)一個月內由本人如實填寫禮品登記表,并將登記表交法律部,法律部可將禮品登記情況定期在公司內部公布。
3.5.2 登記的禮品按規(guī)定應上交的,與禮品登記表一并上交法律部。
3.5.3 各銷售處、維護處、研究所、公司其它駐外地機構及派駐關聯(lián)公司的員工登記禮品,可先將禮品登記表傳真給法律部。不需要上交的禮品由法律部將處理意見傳真給受禮人的部門領導,委托其按本管理制度處理;需要上交公司的禮品,先由受禮人所在部門保管,待有人來公司出差時上交法律部。 3.6 上交禮品的處理辦法
3.6.1 貴重禮物,高級工藝品,有保存和紀念意義的禮物,由法律部交公司陳列展覽。
3.6.2 專業(yè)用品,設備器材和具有科研價值的禮物,由法律部交企管部按固定資產登記后,分配給有關部門使用。
3.6.3 食品、水果類禮品,可以歸受禮人所在部門使用。 3.6.4 煙酒可以歸受禮人所在部門作為禮品饋贈客戶使用。
3.6.5 黃金、白銀、珠寶制品,高級耐用品、汽車、摩托車、電視機、攝像機、組合音響、微波爐、VCD、高檔照像機等,由法律部交企管部按固定資產登記后分配給有關部門使用,或者由法律部處理。
3.6.6 高中檔實用物品,如鐘表、收錄機、家用電器、衣料、服裝等,按照國內市場折半價給受禮人,每人一年以兩件為限。
3.6.7 禮金、有價證券由法律部交公司財務部門登記入帳。
3.6.8 其他禮物,由法律部處理。
3.7 禮物變賣收入一律上交公司財務部門。 3.8 違反本制度的處理:
3.8.1 不按時登記禮品,由法律部責令其及時辦理手續(xù),禮品收繳,取消3.6.6優(yōu)待,并給予批評教育。
3.8.2 登記禮品價值不實,由法律部責令其更正;屬惡意的,禮品價值由法律部估算,所收禮品一律收繳,取消3.6.6優(yōu)待,對收禮人給予通報批評。
3.8.3 應登記、上交的禮品而不登記或不上交的,由法律部責令其補辦登記手續(xù),禮品由法律部收繳,取消3.6.6優(yōu)待,對受禮者給予通報批評。
3.8.4 違反本管理制度,有其它嚴重情節(jié),或給公司經濟、聲譽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人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9 對于收受禮品后隱瞞不登記的,知情者應向公司領導或法律部舉報。公司歡迎署名舉報,對署名舉報法律部將反饋處理情況,并根據(jù)情況給舉報人以適當獎勵。舉報人需要保密的,法律部將為其保密。
4.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需要向對方饋贈禮品的,另行規(guī)定。
5. 本管理制度由法律部負責解釋。
6.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 附件:《禮品登記表》
公司收受禮品管理規(guī)定范文3
1 目的和范圍
為規(guī)范公司禮品的接收及贈送管理,特制訂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
2 定義
禮品:外部單位或個人因工作關系贈予我公司個人或部門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贈予外部單位或個人的物品。
3 管理職責
3.1 經理室是公司禮品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a) 對各部門接收的禮品進行登記、分配、處理等;
b) 監(jiān)督公司各部門禮品的接收及上繳情況;
c) 對各部門購買的對外贈送禮品進行登記、保存。
3.2 經理室秘書負責公司對外贈送禮品的采購。
3.3 各部門負責將各自因工作關系而接收的禮品繳于經理室,負責本部門對外贈送禮品的采購申報。
4 管理內容
4.1 接收禮品的管理
4.1.1 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接收業(yè)務關聯(lián)單位的非法酬金或禮品。對于業(yè)務關聯(lián)單位給予的酬金或禮品無法推辭時,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員回公司)起三個工作日內上繳公司經理室,并在QG/HX19.05表1《禮品收受、處理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4.1.2 對于應登記上繳的禮品、禮金,相關人員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登記上繳或不
如實登記上繳,責令退回收受禮品、禮金外,經理室將視情節(jié)給予負激勵100~1000元,并通報批評,嚴重者可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1.3 公司禮品由經理室統(tǒng)一建立臺帳,詳細記錄禮品名稱、數(shù)量、來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門、處理方式、處理人等,并對禮品實物的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登記。
4.1.4 對于各部門上繳的禮品,如果是實物(飾品、食品等),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室直接進行處理;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經理室提交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處理;如果禮品是現(xiàn)金或相當于現(xiàn)金的禮券等,則交由財務部處理。
4.2 外送禮品的管理
4.2.1 禮品購買
4.2.1.1 常規(guī)禮品指如煙、酒、銅工藝品、茶葉等。常規(guī)禮品購買:當禮品需要增補時,由經理室秘書填寫QG/HX19.05表2《工作聯(lián)系單》,經主管經理批準后,由經辦人負責采購。經理秘書負責對禮品驗收,填寫QG/HX16.06表1《入庫單》入庫并加入存貨分類賬。
4.2.1.2 非常規(guī)禮品(常規(guī)禮品之外的禮品)購買:由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理批準后,交由經理室秘書購買(特殊情況下,各部門需自行購買禮品的,也需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購買后交經理室統(tǒng)一登記、辦理出入庫手續(xù)、保存。
4.2.2 各部門在領用禮品時應出具相應的聯(lián)系單,單次領取禮品價值在1000元以下,部門主管審核,經主管經理審批后可直接領取;單次領取禮品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主管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領取。
4.2.3 禮品領取時,需填寫領料單,經理室秘書應如數(shù)登記,并注明領用人、領用批準人及其他相關內容。
4.2.4 各部門領取的禮品發(fā)生結余時,應及時退回經理室,由經理室重新進行登記保存。
4.3 經理室需定期對禮品進行清點核查,確保禮品帳物一致。
4.4 經理室秘書每月月末對本月禮品領用填報各部門禮品費用匯總表,報財務部審核。
5 檢查與考核
本規(guī)定由經理室組織檢查及考核
6 本規(guī)定自20xx年04月0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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