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債的時候將債務人打傷違法嗎
要債的時候將債務人打傷違法嗎
我們都知道借錢是需要歸還的,然而總有一些人不愿意還錢,現(xiàn)在這個社會,欠錢的才是大爺,債主苦于用各種方式討債都無用,甚至有債主為了拿回錢不擇手段。討債把人打傷犯法不?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些關于要債的時候將債務人打傷違法嗎方面的知識,供你參考。
要債的時候將債務人打傷違法嗎案例
【網(wǎng)友咨詢】
對方欠我兩萬塊一直拖著還躲起來了,而且每次打電話給她都不接,這錢對我來說是要給我媽媽現(xiàn)在看病用的,我實在沒辦法多次去要,連她家人都說不管這事,我現(xiàn)在很氣很想把她打一頓,可是我又擔心會不會被捉起來就沒辦法照顧我媽,請問我要是打了她犯法嗎?
【律師解答】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guī)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jiān)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guī)定屬于擬制規(guī)定,而非注意規(guī)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注:符合正當防衛(wèi)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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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公司是不合法的
“目前,在我國,大多數(shù)人知曉討債公司,但很少人知道討債公司是不合法的。”檢察官喬蘋蘋說,自古以來,“欠債還錢”被中國人認為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但是有時因債務人下落不明或故意逃避債務等原因使得債權人僅憑一己之力難以順利要回欠款,向法院求助又面臨成本高、周期長、執(zhí)行難的問題,于是討債公司便有了存活的市場。然而討債公司承辦委托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jù),缺乏法律賦予的權限和行政強制力,有些討債公司借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等不正當?shù)氖侄?,強行向債務人收取債款,甚至綁架人質,進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chǎn)、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國家曾三次發(fā)文禁止。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fā)布《關于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yè)登記注冊;對已經(jīng)登記注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yè)務。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fā)布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討債公司。該通知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已登記注冊的經(jīng)營
討債業(yè)務的公司企業(yè)進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請辦理注銷或變更登記;不按本通知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2000年,上述兩部門又一次明令取締各類追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2002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注冊范圍,“偵探公司”、“私人保鏢”等新興服務行業(yè)紛紛出現(xiàn)在新頒布的“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區(qū)分表”中,但追債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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