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申請接收函
辦理申請接收函
申請的接收函怎么寫呢?本文是辦理申請的接收函,僅供參考。
辦理申請接收函一:
川北醫(yī)學院教務處:
我單位同意接受貴校 專業(yè)( 方向) 年級學生 ,性別 學號 于20xx年6月11日 至 20xx年6月10日到我單位實習,相關費用由該生個人支付,我單位保證按照學校要求完成學生實習計劃和實習大綱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并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
實習安排(計劃):
單位聯(lián)系部門:
單位聯(lián)系人:
單位聯(lián)系電話:
(接收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辦理申請接收函二:
(一)留學人員申請辦理回國工作手續(xù),需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凡獲國外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均需由中心國際合作處出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國內接收單位的人事接收函(無人事接收權的單位需加蓋上級主管部門 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
3、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辭職、離職證明;檔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國前是學生的需出具存檔證明。
4、如辦理跨省、市落戶手續(xù),需出具戶口本;出國前已注銷戶口的需出具派出所開具的注銷戶口證明。
5、本人護照。
6、國外學位證書;未獲國外學位的,需出具國內學位證書和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注1:辦理跨省、市派遣手續(xù),需獲得國內外學士及以上學位;
注2:北京外企上級主管部門有: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四達人才交流中心、中國國際企業(yè)合作公司、中國國際人才開發(fā)中心、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
(二)如辦理未成年子女隨遷手續(xù),還應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結婚證。
2、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戶口本或注銷戶口證明;如未成年子女系在國外出生,需出具出生證明和中國護照。
(三)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的配偶(曾出國)可辦理隨遷手續(xù),還應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結婚證。
2、國內接收單位的人事接收函(無人事接收權的單位需加蓋上級主管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
3、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辭職、離職證明;檔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國前是學生的需出具存檔證明。
4、如辦理跨省、市落戶手續(xù),需出具戶口本;出國前已注銷戶口的需出具派出所開具的注銷戶口證明。
5、本人護照。
6、如有國內學位需提供國內學位證書
辦理申請接收函三:
天津市
經(jīng)我單位研究決定, 同意接收同志(身份證號: )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在我單位從事 崗位會計工作。 請協(xié)助辦理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調轉手續(xù)。
接收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詳細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辦 理 指 南
1、會計工作崗位名稱應按如下規(guī)范填寫: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崗位;
(2)出納崗位;
(3)稽核崗位;
(4)資本、基金核算崗位;
(5)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崗位;
(6)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崗位;
(7)財產(chǎn)物資的收發(fā)、增減核算崗位;
(8)總賬崗位;
(9)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
(10)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崗位。
2、申請調出人員攜帶本函、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到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簽發(fā)機關辦理調出登記手續(xù)。委托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