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扶貧工作2017年度計劃(2)
農村扶貧工作2017年度計劃
農村扶貧工作2017年度計劃(三)
為切實做好“結對幫扶、精準扶貧”工作,進一步增強扶貧攻堅合力,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加快我村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結對幫扶、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廣發(fā)〔2016〕4號)的文件通知精神,結合我村工作實際,緊緊圍繞“六個到村到戶”, 本著“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規(guī)劃,突出重點,貧困優(yōu)先、整體規(guī)劃、分段實施”的原則,特制定本幫扶計劃。
一、基本情況
省級扶貧村路亭山村位于吳村鎮(zhèn)東北部,地處閩、浙、贛三省交界處,國土面積8.6平方公里,轄14個村民小組,農戶425戶,總人口2310人,全村共有勞動力980人,外出務工560余人。人均純收入3500元,其中貧困人口純收入不足2500元。貧困戶145戶,貧困人口556人。其中扶貧開發(fā)對象88戶,人口341人;扶貧低保對象戶24戶,人口113人;純低保對象29戶,人口96人;農村“五保戶”對象4戶,人口6人。
二、致貧原因分析
我村四面環(huán)山,高山林立,溝壑縱橫,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設施落后,村民只能以種植農作物為生,但由于地貌和氣候原因,廣種薄收,又加上距離縣城較遠,村民的收入渠道狹窄,無穩(wěn)定的經濟來源。
(一)缺乏勞動力,家庭成員年老或殘疾
缺勞力的貧困人口是扶貧工作的難點。對農戶而言,如果家庭中有殘疾人、體弱或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員,不僅對家庭沒有收入的貢獻,反而還增大支出,導致家庭長期陷入貧困之中,難以脫貧。我村現有貧困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口比重為25%,此類貧困戶很難通過自己的努力脫貧,就是脫了貧也容易返貧,需要政府和社會對他們進行救助。
(二)長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
貧困戶中若有長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僅不能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而醫(yī)療費用又居高不下,有的甚至債臺高筑。對貧困農戶來說,生病以后,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拖,對不能再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療費用就成了這些農戶的沉重負擔,這類貧困戶因為長期積累的醫(yī)療費用和長期生病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自身無精力和信心擺脫貧困。
(三)自然環(huán)境較差,資源缺乏
我村占三分之一的農戶地處山區(qū),其中有40%的貧困人口生活在山區(qū),農戶居住分散且遠離場鎮(zhèn),交通不便,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貧困戶經濟的發(fā)展,對生活在很差的自然環(huán)境中的貧困戶采取常規(guī)扶貧措施,往往會因為無法從根本上改變自然環(huán)境而效果較差。
(四)勞動力文化素質差
由于種種原因,許多貧困人口因貧困而失學,又因失學而成為新一代貧困人口,勞動力文化素質低,既是貧困的結果,又是造成貧困的原因。我村貧困人口中文盲率為27.6%。由于勞動力文化素質低,發(fā)展家庭經濟缺計劃,缺技術、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也與非貧困戶有很大差距,缺乏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決心。
(五)自然災害是造成貧困和返貧的重要原因
有的農戶本來家庭經濟狀況就差,超過貧困線就不遠,若遇天災人禍,如種植業(yè)減產減收,養(yǎng)殖業(yè)遇瘟疫,或因家庭成員突然傷殘、死亡或其它自然災害等,就可能造成貧困或返貧。
三、幫扶計劃
在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qū)扶貧辦的大力支持下,路亭山村認真貫徹執(zhí)行扶貧開發(fā)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主動適應新常態(tài),結合精準扶貧精神,因地制宜制定扶貧政策,創(chuàng)新精準扶貧模式,以“十·三·五”產業(yè)扶貧模式帶動貧困戶脫貧,實現“十三·五”期間具體工作目標。
五,即在五年內在本村發(fā)展果業(yè)種植面積達五千畝以上、年銷售額達五千萬元以上,主要以合作社形式鼓勵貧困戶參與。
三,即依靠果業(yè)的發(fā)展,為貧困戶提供就業(yè)機會三百個以上。
十,即合理使用扶貧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切實解決貧困戶在農業(yè)產業(yè)化方面存在的信息、資金和技術等瓶頸問題,確保帶動貧困戶每戶種植果業(yè)十畝以上。
路亭山村爭取在五年內使全村貧困戶的生活發(fā)生質的變化,使其勞有其業(yè),居有定所、老有所依,最終脫掉貧困的帽子,走向致富的路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zhèn)黨委書記任第一組長,鎮(zhèn)長任組長的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監(jiān)督各項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各村(居)也要成立工作協調小組,組建專門工作班子,加強領導、指導和督促,全力推動精準扶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加強宣傳。鎮(zhèn)、村、組層層召開動員會,把上級有關政策宣傳到村、到組、到戶,充分利用橫幅、板報、微信等各種載體,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做到政策公開、規(guī)則公平、結果公正、群眾公認。
(三)全面推行扶貧工作專職“代辦員”工作制度。各村(居)要確保從“兩委”干部或志愿者隊伍中,選取一名政治合格、工作積極、熱心公益的人員擔任以幫民意收集、幫思想政治、幫生產生活、幫糾紛化解為工作職能的專職“代辦員。
(四)加強督查。一是鎮(zhèn)黨委、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目標對村進行考核,村(居)要明確精準扶貧工作的紀律要求,確保精準扶貧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二是建立義務監(jiān)督員制度,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每個行政村配備義務監(jiān)督員。三是強化督促檢查。按照月分析、季通報、年考核的機制,定期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四是嚴格獎懲。通過獎勵先進、鞭策后進,調動基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推進精準扶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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