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
對不可撤銷擔保的檢討保證是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的法定擔保方式之一,其以第三人的信用作擔保,使擔保人與債務人一同就某一債務向債權人負清償責任,從而等于擴大了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范圍,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有了更可靠的客觀保障。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篇一:
無條件不可撤銷保證書
**市******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債權人):
保證人 自愿為 (以下簡稱被擔保人)與你司簽訂的《 合同》(編號: )中的借款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特向你司出具本保證書,承諾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本保證
書所擔保期限為被擔保人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二年。
三、本保證書下的保證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被擔保人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你司主張債權所產生的查檔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四、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履行其償還義務。如被擔保人不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以全部個人資產承擔擔保責任,你司可以依法查封、凍結、處置本人所有的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銀行存款、股權、債權等)。
五、本保證書是連續(xù)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
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被保證人有其他保證、抵押、質押而影響,在任何情形下,你司均可直接要求本保證人首先承擔保證責任。
六、本保證書在貴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xù)有效。
七、本保證書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主合同。即使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
發(fā)生變更,本保證書仍然有效。
保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篇二:
不可撤銷擔保書(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用)
致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
寫)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愿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愿為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的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本擔保人是依法登記注冊、資信可靠、確有償還債務能力的金融機構。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為貸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以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為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為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證按付款通知規(guī)定的付款日,主動無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本擔保人確認,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zhí)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因某種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應及時通知你行,并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認可后,擔保人協(xié)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xù)。在轉移擔保手續(xù)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八條 本擔保書解釋權屬于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公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篇三:
不可撤銷擔保書
編號: 簽訂地點:
鑒于甲方: 同意向乙方 提供典當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典當期限為 個月,并于 甲、乙雙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典當合同》/《續(xù)當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經乙方請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保證書,自愿為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擔保,具體保證事項如下: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即合同項下當金(大寫) 元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第二條 本保證人確認對上述保證范圍內的全部債務承擔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責任。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違反合同其他約定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進行追索,本保證人不提任何異議。
如發(fā)生抵押典當合同項下第十三條約定(質押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的任何一項違約事件,甲方仍有權直接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 本保證書是獨立、持續(xù)有效、不可撤銷和無條件接受的,不受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受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的欺詐、重組、停業(yè)、解散、清算、破產等任何變化而變化。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不因收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免除。
甲方根據合同提前收回已給付的當金,均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保證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四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間就合同的期限、利率、費用等達成《續(xù)當合同》或任何其他補充協(xié)議,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甲方可無需另行通知本保證人。
第五條 本擔保人特別承諾如下:
(一)本保證人是經 批準成立的,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號碼為: ),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法人,愿意用本保證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保證責任,履行本保證書約定的義務。
(二)出具本保證書是保證人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因素,并由本保證人對此保證行為在工商行政機關進行備案。
(三)本保證書已經單位內部法定程序通過并授權或經公司董事會等有效機構一致通過并授權。
(四)本保證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均為真實、合法、有效的,本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人為之承擔法律責任。
(五)在本保證書失效之前,本保證人對外擔保總額不超過本保證人所有者權益總額。
(六)保證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結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fā)生任何可能影響本保證人履行保證行為能力的變化時,本保證人均立即通知甲方。
(七)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亦受此保證合同的約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上述保證義務。
第六條 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本保證人同意采取合同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
主合同和此《不可撤銷擔保書》一并辦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本保證人同意在債務人違約時根據甲方的申請接受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第七條 此不可撤銷擔保書一式四份,甲方、債務人、保證人、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保證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主要開戶行及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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