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合同(2)
專利權轉讓合同
專利權轉讓合同范文3
被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專利號:_________
鑒于轉讓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其專利號為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鑒于受讓方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國獨家買斷獲得本專利權。鑒于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
1.1 專利--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實施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_________。
1.2 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1.3 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指受讓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其規(guī)定或說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xiàn)產品的實用價值。
1.4 專利權轉讓--指轉讓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受讓方(全國獨家買斷),即受讓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制、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1.5 試制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試制期內,受讓方必須盡力設計、試制合同產品,并制定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
1.6 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第二條 轉讓方式和試制
2.1 本合同是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方確認收到受讓方的全部轉讓費為正式專利權轉讓標志。自該日起,受讓方即永遠擁有_________專利權,不再受試制期和資料各相關條款的約束;轉讓方亦不再過問一切事項。
2.2 試制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該產品的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資料、照片,標志試制成功,執(zhí)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受讓方才有權生產、銷售合同產品,在作廣告宣傳時和包裝文字中,可以使用專利產品字樣和專利權人的名字及專利號。
2.3 試制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和⑵試制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志試制失敗,受讓方不支付轉讓費,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xù)試制、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2.4 試制期內,轉讓方沒有收到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或者沒有收到試制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志受讓方未盡力試制,受讓方須賠償轉讓方損失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xù)試制、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第三條 資料和資料交換
3.1 專利資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jù)》(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國家知識產權局:《通知書》若干份;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3.2 參考資料: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
3.3 資料交付:轉讓方在簽約日后的貳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檔的格式集中于光盤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光盤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費后的貳個工作日內,將專利資料原件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
3.4 受讓方生產、銷售合同產品之前,必須制定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必須有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合同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shù)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張)。每一版本的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照片、宣傳廣告和包裝資料,都須要及時郵寄給轉讓方。轉讓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wǎng)頁上發(fā)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條 轉讓費和其他費用
4.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全國獨家買斷)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平均分貳次付清,在試制期內且試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簽約日后的半年以內,末期付款50%。兩次付款都以轉讓方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志。
4.2 轉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文件、編輯有關文檔、制作數(shù)據(jù)光盤;專利轉讓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正式轉讓以前的專利維持年費。
4.3 受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xù);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轉讓后的專利維持年費;設計、試制、生產、宣傳、銷售合同產品。
4.4 受讓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轉讓方到達簽約地點時,受讓方先行按實報銷轉讓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出租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5.1 在簽約日后的半年內只有首期付款、沒有末期付款,不論是否銷售及其他原因,則視為受讓方自愿放棄專利權轉讓,并且同意將已付的費用作為本專利實施的普通許可費,即受讓方只擁有普通許可的本專利實施權;轉讓方不再向受讓方交付資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轉讓費,且繼續(xù)享有專利權,可以將專利實施權許可或轉讓第三方使用。
5.2 在正式轉讓之前,受讓方以任何方式(轉包、加工等)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轉讓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5.3 轉讓方未及時交付資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內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或繼續(xù)簽訂加工合同,轉讓方必須加倍返還已付轉讓費,受讓方享有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5.4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時,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xié)商,自行解決。雙方不能協(xié)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知識產權局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或知識產權局不予調處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侵權和專利失效
6.1 轉讓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轉讓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讓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轉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在正式轉讓前,發(fā)現(xiàn)第三方侵犯本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分別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者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共同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維權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在正式轉讓后,此類侵權,由受讓方交涉或起訴。
6.3 根據(jù)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簽約后,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則本合同自然終止,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不繼續(xù)支付轉讓費,也不返還資料。
6.4 第三方向知識產權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對本專利權宣告無效,由受讓方負責答辯,并支付由此發(fā)生的應訴或訴訟費用。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并發(fā)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復,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7.2 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zhí)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發(fā)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zhàn)爭等)時,受讓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轉讓方,本合同終止執(zhí)行,已發(fā)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7.4 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轉讓方、受讓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fā)(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fā)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簽字蓋章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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