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2)
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范文3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 的招標委托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guī)模:
5、總投資額:
二、 委托代理范圍
1、 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無委托 的在□中打×): □ 勘察 □ 設計,具體包括: □ 施工,具體包括: □ 監(jiān)理,具體包括: □ 設備,具體包括: □ 材料,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 代擬發(fā)包方案; 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投標人; □ 編制招標文件;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編制標底; 組織現(xiàn)場踏勘和答疑; □ 組織開標、評標;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 協(xié)助委托人簽訂合同; □ 與發(fā)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 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現(xiàn)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或建設程序并經(jīng)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 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yè)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xù),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項目審批手續(xù)、資金證明、設計文件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承擔由于委托人單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jīng)濟損失。
8、委托答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 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人為干預。
2、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六、 代理人的義務與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
4、代理人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7、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8、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七、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jù)國家現(xiàn)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 (1) 由委托人支付。
(2) 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八、 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以完成 時間為準。
九、 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shù)谌綋p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織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 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份數(shù)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補充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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