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范本(2)
11、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正常運行所需的通信聯(lián)絡對講設備和相關信號設備。
12、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檢查保養(yǎng)工作,并把檢查保養(yǎng)記錄交乙方備案。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安全檢查與維護保養(yǎng),連續(xù)多次故障、安全事故,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經(jīng)濟處罰并終止合同,責令立即退場,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13、施工升降機司機按施工升降機操作準則有權拒絕違章的運行,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xiàn)場對施工升降機的正常安排使用。
14、每月每臺因故障累計不超過2個工日,超過部分乙方按每臺每工日 *** 元(¥ 元/臺·工日)扣減相應的臺班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15、甲方及所租施工升降機還必須遵守國家行業(yè)地方有關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同時遵守乙方現(xiàn)場文明施工及保護員工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筑資料、地質(zhì)資料報告、施工升降機的布置圖,根據(jù)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資料,負責施工升降機的基礎定位、施工及其費用,并提供基礎的試塊報告。
2、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按規(guī)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huán)境和條件,如因現(xiàn)場無條件及道路不通暢或因建筑物阻礙致使施工升降機不能進行拆除作業(yè)的,乙方繼續(xù)支付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使用的電源線,按施工升降機用電要求,施工升降機電壓要求在380±20V,把開關裝好在施工升降機附近3米以內(nèi),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施工升降機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施工升降機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按當時市場價賠償,配合甲方的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施工升降機作業(yè)范圍內(nèi)非施工升降機作業(yè)人員的進入。
5、負責代甲方支付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的報酬并安排住所。
6、在施工升降機使用過程中,提供每月2個工作日的時間給甲方檢修施工升降機。
7、負責架設施工升降機安裝附墻桿件的安全護欄、過道。
8、對甲方機組人員如不能很好配合施工現(xiàn)場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組人員;如給乙方造成了窩工和怠工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責任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時支付施工升降機的租金和進退場費,逾期二十天未付款,甲方有權停機,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負責。在停機期間,甲方照收租金。停機超過一個月,乙方拒絕繼續(xù)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拆除施工升降機,并保留繼續(xù)追款的權利。
2、施工升降機進入現(xiàn)場后,因乙方停工、停電等造成的停工待工與甲方無關,乙方照常支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除外。
3、該施工升降機每月檢修時間不超過2天,檢修時間由雙方現(xiàn)場商定。施工升降機正常的頂升、安裝附墻桿的停機,不能視為甲方造成的停機時間。
4、施工升降機安裝好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驗收工作或填報各種資料,并從驗收合格日起雙方協(xié)商啟用時間(不超過3天),并填好書面的起租確認單。
5、施工升降機報停,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雙方做好租金的結算支付工作,按期退場。甲方不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內(nèi)拆卸或退場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場地占用費300.00元,同時并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乙方未支付完結算款,乙方應繼續(xù)履行第四條第4款的義務。
6、承租期間,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本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7、合同簽訂后,非乙方原因引起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8、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本合同目的,不能視為違約。
3、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升降機不能按時進場安裝使用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能保證施工升降機安全使用,經(jīng)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能視為違約。
4、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支付對方違約金貳萬元(¥20000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經(jīng)濟合同糾紛,協(xié)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jīng)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有限期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肆份。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設備全部拆卸退場完畢,款項付清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已經(jīng)雙方協(xié)商確認,所有字體均為打印字體(除簽字和日期外),其他書體及涂改均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無(以下空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杭州萬良機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 工程建設需要,向甲方租用井架式施工升降機,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在 地址簽訂本合同。
一:升降機費用協(xié)議:
1:暫定升降機高度臺。
2:升降機月租費為每臺
3:進出場費為每臺
4:升降機每臺押金為
5:升降機起租時間為個月,不足個月計算,超出按以上價格實際結算。
6:升降機調(diào)試完工之日為起租日期,設備租賃所有費用,應在設備拆卸前付清。
7:設備原值為每臺元。
以上(2、3、4)為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備注:
二:租用期間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根據(jù)乙方項目工程施工需要,及時提供基礎圖等相關資料,及時安排升降機的安裝與拆卸。 2:編制升降機安拆專項施工方案,并到質(zhì)檢站對相關資料進行備案。
3:承擔進出場、安裝、拆卸、調(diào)試及檢測費用。
4:甲方在設備安裝、拆卸時,應嚴格遵守安全紀律、嚴禁酒后上崗,確保安全作業(yè)。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jù)甲方提供的基礎圖,按照工程的地質(zhì)情況,制作升降機基礎及附墻預埋件(預埋件由甲方提供)。
2:安裝期間提供六平方四線電纜連接至操作箱及卷揚機,提供附墻用鋼管和夾頭(纜風繩由甲方提供)。
3:做好升降機安裝、拆卸時道路通暢工作,確保甲方設備安全順利安裝。使用期間,做好對升降機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保養(yǎng)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押、變賣,如出現(xiàn)此現(xiàn)象,乙方應按原值實際賠償甲方。
三: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jīng)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如單方面違反本合同,按本合同總價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15天,甲方可作設備停機使用。
四: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設備或其他財產(chǎn)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五:如果因使用不當造成如坍頂、吊籠及井架變形、卷揚機拔起等現(xiàn)象,乙方應按實賠償。 六:設備如果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雙方即簽訂日生效。
注:在使用過程中,如果井架出現(xiàn)情況,無法使用。甲方要在三個小時內(nèi)立即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甲方承擔。因超過時間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章)杭州萬良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范文三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 區(qū)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及租賃物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施工建筑物總高度為米,共計層;
1.5租賃設備安裝總高度為米。每籠最大承載重量千克。
2、租賃期限
預計租賃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租日為乙方將租賃設備安裝完畢,雙方驗收合格并將驗收單交付甲方之次日;停止租賃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為準。自乙方收到甲方發(fā)出的退租通知之日起三日內(nèi),乙方?jīng)]有合理理由,未到指定地點清退租賃物,視為租賃物已經(jīng)清退,租賃物的風險自清退之日轉由乙方承擔。
3、 租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3.2租賃設備進出場費
3.3租賃設備材料費、維修費、運輸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4租賃期限內(nèi)因氣候變化、停電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連續(xù)停機時間少于 天的,月租金不變;連續(xù)停機時間超過 天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停機期間的停機費,不再收取停機期間的租金。
3.5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將租賃設備運送進場,在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完畢后,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裝調(diào)試完畢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在將驗收單交付甲方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租期。甲方應在驗收合格后 日支付租賃設備的進出場費 元。
3.6租金按月支付,結算的程序為:先由乙方根據(jù)租賃設備的數(shù)量及單價計算月租金,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度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后于10天內(nèi)審查完畢并在結算報告上簽署意見。甲方簽署同意結算報告的意見后10天內(nèi)向乙方支付結算款的 %,余款在最終結算時一并支付。在乙方未向甲方遞交結算報告并經(jīng)甲方同意之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租賃關系終止后10天內(nèi),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于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后 天內(nèi)審查完畢,并于審查同意后的 天內(nèi)付清全部租金余額。如乙方與甲方對結算報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委托相關部門進行審計,審計期間停止計算租金及利息。審計費由主張與審計結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擔,雙方的主張均與審計結果不一致的,審計費由雙方平均負擔。
3.7因合同解除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的,租期不滿一個月的,租金按甲方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
3.8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nèi),租金不予調(diào)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