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林地租賃合同模板
農村林地租賃合同模板
林地,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防護林等各種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農村林地租賃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農村林地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農村林地租賃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yè)原料林開發(fā)及農業(yè)綜合開發(fā),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 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xiàn)場勾繪測量確定。林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xiàn)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xiàn)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xiàn)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xié)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xù)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xiàn)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jù)(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tài)公益林區(qū)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林業(yè)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xiàn)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xiàn)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xiàn)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xié)商(或按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修建鄉(xiāng)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yè)和穩(wěn)定經營,如發(fā)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 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xié)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xù),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xù),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yōu)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guī)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yè)原料林及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fā)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jù)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辦理手續(xù)。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jù)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guī)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xié)商處理或依法律規(guī)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臵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臵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xù)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fā)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fā)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shù)?,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xù)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三份,鑒證單位執(zhí)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件 頁共 條,附件 件共 頁。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租賃合同范文二
在合理利用林地資源,有效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前提下,本著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群眾生活條件,促進山區(qū)經濟發(fā)展,結合長軒嶺街綠林村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際情況,加快農民致富步伐,實現(xiàn)村企業(yè)、集體、群眾多贏的目的。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科學規(guī)范操作開發(fā)項目,茲根據(jù)《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依據(jù)本合同向乙方租賃林地,原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本合同項目下的林地經營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抵押權、林木采伐權),但不包含野生動植物資源、地下礦產資源。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但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本項目所定位為生態(tài)林業(yè)綜合開發(fā)。
第三條 項目所需行政許可手續(xù),乙方應按照規(guī)定報批,待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租賃林地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一條 租賃的林地“四至范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北至:
以上租賃林地的具體方位及位置見“四至”圖,具體以實際勘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租賃年限
1、乙方租賃林地年限為 年。 第三章 租賃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一條 租賃標準:
第二條 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采用每年結清12月份以一次的方法,乙方將全年租賃費按合同要求如實支付村委會;在乙方租賃期間,租賃的林地不再承擔其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