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鋪租賃合同(2)
沿街商鋪租賃合同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范圍內的安全、衛(wèi)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yè)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稅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fā)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yè)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并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xiàn)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huán)衛(wèi)、市政、工商、稅務、衛(wèi)生等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九條 關于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guī)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于營業(yè)、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不得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qū)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范制度。辦公區(qū)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范圍內整潔衛(wèi)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guī)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yè)時(如電焊明火作業(yè)),須按規(guī)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xié)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xù)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沿街商鋪租賃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位于 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于 號商鋪,該商鋪建筑面積上下兩層約 m2。該商鋪不得用于飯店等對室內環(huán)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明作本協(xié)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 元( )/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xié)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xù)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xù)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同乙方續(xù)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xù)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蛞曳截撠煂⒎课莼謴驮?。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后2日內交付。以后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歷 月 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前須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收回商鋪房屋,且不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yè)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guī)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8、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并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yè)手續(xù)等交割完畢后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后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墻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沖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關費用后,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筑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zhí)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簽章): 聯(lián)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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