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意向合同范本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范本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今天學習啦小編將與大家分享:房屋買賣意向合同范本,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大家參考。
房屋買賣意向合同范本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 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產(chǎn)權登記面積為準),產(chǎn)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號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第二條 此房屋實際售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xù)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chǎn)權爭議的房屋;
經(jīng)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經(jīng)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chǎn)權轉移或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xù)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fā)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yè)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xù)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yè)公司的數(shù)據(jù)為準。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chǎn)交易部門的規(guī)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8條 定金
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________ 元作為房款
的一部分。
第9條 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________ 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 款 :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 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xiàn)
第10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 元違約金。
共2頁: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xiàn)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
第十一條 交房日期:________ 。
第十二條 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根據(jù)家具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xié)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執(zhí)一份。
第十七條 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見證人(簽字):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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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意向合同中出現(xiàn)的案例
一、意向書不等于房屋買賣合同?
屬父子產(chǎn)權各持有50%的房屋,在物業(yè)公司員工見證下,雙方達成了由兒子xx以60萬元,向父親老朱出讓其名下持有的全部份額。
豈料,事后xx又反悔,認為60萬元就出讓吃虧了,被老朱告上法院要求履行房屋買賣協(xié)議書及協(xié)助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近日,法院判決涉案房屋產(chǎn)權歸父親老朱所有,兒子xx協(xié)助辦理房屋產(chǎn)權過戶;另由老朱支付xx人民幣60萬元。
原來,2年前,老朱與xx曾為本市xx路某號房產(chǎn)引起訴訟, 老朱向法院訴稱,該房屋系自己出資購買的商品房,卻登記在xx名下。后父子關系不睦,經(jīng)法院判決父子雙方各持有該房屋50%的份額。2009年3月31日,雙方在物業(yè)公司員工見證下簽訂了協(xié)議書,約定由老朱出資60萬元,買下屬xx名下的50%份額產(chǎn)權,定于6月30日前付清款項,xx得款后應協(xié)助老朱辦理房產(chǎn)變更手續(xù),事后xx認為60萬元轉讓,自己吃虧了予以反悔,
再次引起訴訟。老朱還請物業(yè)員工出庭作證,簽署房屋買賣意向書全過程。
法庭上,xx辯稱房屋買賣協(xié)議只是意向書,雙方?jīng)]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而且意向書是在不情愿的情況下簽訂的,意向書不公平,屬被迫簽署的,認為父子矛盾主要是父親反對他交女朋友,自己并不想將房屋賣給父親,因為該房屋價絕對不止120萬元,堅稱雙方未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法院認為,老朱與xx簽署的該房屋買賣意向書,包含了兒子xx將共有房屋中持有的份額轉讓給父親老朱,該協(xié)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系成立。
根據(jù)協(xié)議條款,雙方對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已作約定,應視為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雙方均應按該合同義務履行,遂作出了一審判決。
二、無需承擔的《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
案情回顧:
2012年,吳小姐與王先生通過中介公司簽訂一份《房地產(chǎn)買賣居間合同》,合同約定了具體的價款,支付方式及房屋交付方式,并約定簽署正式買賣合同的時間,居間合同簽訂后,吳小姐支付購房定金10萬元,后由于在買賣合同簽訂時,雙方未能就王先生的全家戶口遷出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導致無法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吳小姐要求王先生退還已支付購房定金,王先生認為吳小姐到期不購買房屋,構成違約,拒絕退還定金,吳小姐隨委托本律師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定金,并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至實際退還日)。
審理結果:
法院裁判認為,吳小姐通過中介方居間介紹與王先生簽訂的《房地產(chǎn)居間合同》中,關于買賣房屋的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依法成立且生效,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吳小姐要求取得無戶口遺留的房屋具有合理性,雙方就該事項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無法簽訂正式買賣合同,王先生應當將收取的定金返還吳小姐。其以吳小姐違約為由拒絕返還定金的意見,不符合客觀事實。最終法院判決:王先生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吳小姐返還購房定金10萬元,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向吳小姐支付利息。
律師說法:
該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戶口遷出問題”屬于能夠影響到當事人是否會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因素。當事人對該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且在居間合同中并未作出明確約定,故雙方最終未能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屬于不能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而王先生收取的定金僅僅是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的擔保,在對正式合同重要條款不能達成意見時,雙方對此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顯然本案王先生拒絕退還定金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由于此類房地產(chǎn)買賣居間協(xié)議、定金協(xié)議、意向協(xié)議等購房意向協(xié)議一般只是房屋買賣雙方就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總價、定金或意向金、買賣合同的簽訂時間達成初步的一致,但尚未就房屋買賣所涉及的具體內容,比如房屋交接時間、過戶交易時間、過戶交易稅費承擔、購房首付、銀行貸款額度、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房手續(xù)、出賣房屋現(xiàn)在是否有銀行抵押貸款,有銀行抵押貸款的則如何注銷抵押、出賣房屋現(xiàn)在是否有租賃合同在履行,有租賃合同在履行的則何時終止租賃合同履行、出賣房屋內現(xiàn)在是否有戶口未遷出,有戶口未遷出的則何時遷出戶口、水電燃氣等更名過戶手續(xù)及其費用承擔等等問題達成明確的一致,仍需房屋買賣雙方進行充分、深入的磋商后才能具體確定,因此,這時的上、下家僅處在房屋買賣意向階段,該等協(xié)議的只是就房屋的“買”與“賣”具有合意,如一方作不買或不賣的決定,則承擔約定的違約責任,但這并不能直接意味著買賣雙方已建立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系?!吨腥A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chǎn)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該案件中,商品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簽訂,因此不存在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關系。
從以上這個案例可以看出,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還是比較復雜的,建議購房者,及時尋找專業(yè)律師,避免損失更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