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供銷合同(2)
煤炭供銷合同范文3
買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煤炭購銷事宜,經(jīng)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煤炭種類:長焰煤。
二、供貨地點: 地區(qū),供貨類型 市場采購 。
三、煤炭數(shù)量: 噸。
四、合同有效期限: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五、煤炭質量:
1.由甲方按國標進行到廠煤采、制、化驗收,將其結果作為煤款結算依據(jù),實行以質計價,乙方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
2.乙方所供煤炭中所含雜質較多,水分、灰分嚴重超標時,甲方有權拒收并終止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到廠煤炭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加權平均熱值應達到4300大卡/千克。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煤炭干燥基全硫(St.d)單批次不得高于2%。
5.乙方所供煤炭干燥無灰基揮發(fā)分(Vdaf)單批次不得低于20.0%,在合同有效期內到廠煤炭加權揮發(fā)分(Vdaf)不得低于30.0%
六、煤炭計量:
1.由甲方在卸煤地點,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過衡計量,計量數(shù)據(jù)作為結算的依據(jù)。
2.在甲方卸煤點,甲方電廠進行粒度、水分、含矸量等外觀質量檢驗,發(fā)現(xiàn)水分、矸石嚴重超標時,甲方有權扣罰。
七、煤炭結算:
1.結算方式:
1.1.一票結算(含稅、票面稅率17%),煤款按到廠合格煤量綜合價計價結算。
1.2.到廠綜合價計算方法:到廠綜合價=熱值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揮發(fā)份結算價。
1.2.1.合同有效期內到廠煤炭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單批次達到3800大卡/千克及以上,參與熱值加權計算,單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按照單批次進行結算。
1.2.2.合同有效期內到廠合格煤量在5千噸以下,煤炭結算如下:加權平均熱值在4300-4499大卡/千克時,按0.094元/大卡.噸結算;若在4500-4999大卡/千克時,0.095元/大卡.噸結算;若在5000大卡/千克及以上時,按0.096元/大卡.噸(含稅價)結算。
1.2.3. 加權平均熱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上的煤炭按煤量掛鉤結算:合同有效期內到廠合格煤量在5千噸-1萬噸(含5千噸、不含1萬噸),在1.2.2條款對應熱值區(qū)域價格增加0.001元/大卡.噸結算;若在1萬-2萬噸(含1萬噸、不含2萬噸),在1.2.2條款對應熱值區(qū)域價格增加0.002元/大卡.噸結算;若在2萬噸(含2萬噸)以上,按1.2.2條款對應熱值區(qū)域價格增加0.003元/大卡.噸結算。
1.2.4.加權平均熱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下的煤炭結算不與煤量掛鉤,結算如下:在3800-3999大卡/千克時,按0.084元/卡.噸結算;若在4000-4099大卡/千克時,按0.090元/卡.噸結算;若在4100-4199大卡/千克時,按0.091元/卡.噸結算;若在4200-4299大卡/千克時,按0.092元/卡.噸結算。
1.2.5.單批次熱值在3800大卡/千克以下時,結算辦法如下:單批次熱值在3500-3799大卡/千克時,按元/卡.噸結算;單批次熱值3000-3499大卡/千克時,按0.040 元/卡.噸結算;單批次熱值低于3000大卡/千克以下時,按/卡.噸結算。
1.2.6.硫分結算價:硫分(St.d)≤1%。如果1%<硫分(St.d)≤2%。每超0.1%,扣/噸;如果硫分(St.d)>2%,每超0.1%,扣元/噸,硫分實行兩區(qū)段累加扣款結算。
1.2.7.揮發(fā)分結算價:揮發(fā)分(Vdaf)≥30.0%,每低0.1%,扣0.10元/噸。
2.當合同有效期供煤結束后,10日內乙方聯(lián)系甲方驗收單位辦理結算手續(xù)并以此向甲方開據(j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在收到發(fā)票、結算單后15日內辦理結算。
八、煤炭運輸:
1.運輸方式:汽車運輸,由乙方負責組織運輸。
2.卸煤地點: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大唐戶縣第二熱電廠煤場。
3.甲方設專人為進入煤場的車輛安排卸煤點。
4.車輛進入卸煤點必須服從甲方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遵守甲方有關規(guī)章制度。
5.乙方在運輸途中或煤場發(fā)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駐礦監(jiān)督裝貨。
7.乙方供貨地點變更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隨時了解所供煤炭的質量及發(fā)熱量情況。當乙方所供煤炭發(fā)熱量單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單批次硫分(St.d)大于2%,或揮發(fā)分單批次低于20%時,電廠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對所供煤炭質量進行調整至合格,否則甲方視情節(jié)有權停止乙方供煤。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甲方的設施應予以賠償。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意外事件、重大政策調整引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發(fā)生合同爭議,首先應采取協(xié)商解決方法,如協(xié)商未果可通過仲裁部門或法律程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zhí)四份,乙方執(zhí)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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