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器購買合同范本(2)
服務器購買合同范本
服務器購買合同范文2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 方:(以下簡稱乙方)
2014 年 1 月 9 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guī),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采購設備內容
2、合同價格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捌萬玖仟肆佰圓整 (含增值稅發(fā)票)。
本合同總價為設備供貨、安裝及技術、售后服務等的全部費用,實行固定總價包干。除發(fā)生下列因數可調整合同價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調整任何費用。
2.1買方提出的設備變更或由賣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買方同意采納方可調整。
2.2若發(fā)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費用增加使賣方直接損失的費用,經鑒定核準,買方酌情予以一定補償。但屬賣方可以預見、預防,而賣方預防不力所造成的損失,不予補償。其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
3、設備質量及其管理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且原包裝未拆封的;提供的產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要求。買方將在現場拆封,并按廠方提供的裝箱配置單驗收,買方要求安裝操作系統(tǒng)除外。
4、產品包裝
為了保證設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由于包裝不善導致設備銹蝕、失缺或損壞,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5、本合同產品嚴格按照廠家售后服務承諾進行質保。
6、交貨時間 2014 年 1 月 14 日 7、雙方責任 7.1買方
1)按合同規(guī)定向賣方支付貨款。
2)組織對設備的驗收
7.2賣方
1)賣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指導、售后服務。
2)對設備質量問題,無條件承擔責任,并在最短時間內給予處理,確保買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與結算
對于貨款支付,可根據需要選擇 B 種方式。
A、無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后, 兩日內,由買方一次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賣方需向買方開具銷售發(fā)票。
B、采購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3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 30 %的設備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后,買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全部余款;
9、違約責任
9.1設備質量責任
1)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過程中發(fā)現的設備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按照國家三包規(guī)定處理。
2)由于買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短缺、故障或損壞,由買方負責。但賣方保證及時給予補齊和修復。
9.2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fā)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fā)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tài)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 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guī)定處以罰金。
1)逾期交貨
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四。如買方不能根據合同規(guī)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拖欠一天,罰款千分之四。
2)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
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交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退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2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4)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端,賣、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同等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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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購買合同范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服務器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購貨物數量及價格(價格單位:元人民幣)
第二條 交貨日期與交貨方式
2.1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定購之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即 ,并指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同進行部署,安裝和調試,交貨日期以乙方簽收為準;
2.2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并達成書面協議后按協議執(zhí)行。
第三條 驗收和服務標準
3.1 驗收標準:
3.2 如果驗收合格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在該期限內,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更換或退貨處理。
3.3 服務標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的 5 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劃賬方式支付總貨款的 30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驗收合格后的 5 個工作日內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從設備簽收單簽收之日起6個月之內支付剩余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附公司賬戶: 公司名稱: 帳 號: 開戶銀行:
第六條 貨物故障處理
6.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的貨物的產品說明、合格證、保修單,并在交貨時向甲方解釋相關的保修條款。
6.2 在相關保修期內的貨物若出現質量問題,若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更換。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貨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以外的故障,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因締約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反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從應付款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貨,每遲延一日,按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對方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fā)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日歷日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拒絕對方建議。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
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署后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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