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助理聘用合同范本(2)
第十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2)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3)未經股東會、董事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關聯方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4)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yè)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5)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6)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7)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
(8)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并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0)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勞務關系或其他影響乙方任職于甲方的法律障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關于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等信息真實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記載。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本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本合同約定終止聘任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5、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決定并簽署意見。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復,并對符合規(guī)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xù)。
9、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終止聘任的手續(xù)
無論因上述何種原因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都應該按照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辦妥離職手續(xù)。甲方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有權對乙方在甲方的工作進行離任審計,乙方經離任審計合格才能辦理離職手續(xù);如果經審計發(fā)現不合格并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甲乙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本合同簽訂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的《員工手冊》、《績效考核制度》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須遵守其中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合同;
(2)各方的證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guī)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公司有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自乙方聘任事宜經甲方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董事長助理聘用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以下形式: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 )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zhí)行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周休息一天。上午班早9點至晚18點,下午班15點至24點(包括一小時就餐時間)。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1)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
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可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正式員工帶薪年休假權利:
滿1年后,享受2天年假。
滿2年后,享受4天年假。
滿3年以上,享受7天年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guī)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時間為:每月15號支付上月工資。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下列第形式執(zhí)行。
(1)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加班費為 元/月,實發(fā) 元/月。
(2)到崗日餐補 元/天。
(3)銷售額獎金:按乙方每月實際銷售額的0.5%提成。 。
3、乙方試用期實發(fā)工資為 元/月,無餐補和銷售額獎金。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
第六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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