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散型聯營合同范本
松散型聯營合同范本
松散型聯營又稱合同型聯營、協作型聯營,指聯營各方按照合同的約定相互協作,但各自獨立經營,各自承擔民事責任。合同型聯營的財產責任承擔問題,聯營各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分別以各自所有或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松散型聯營合同相關范本,歡迎參考閱讀!
松散型聯營合同范本如下:
訂立合同單位: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所有制)。
(其余單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單位,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各自所有制性質、財政物資渠道及隸屬關系的前提下,相互協作生產(或開發(fā))______產品,經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組成______聯合總公司(或集團,系非法人的合伙組織),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聯營宗旨
______。
第二條 聯營項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聯營成員就下列項目的協作和分工,達成下列一致意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范圍與方式
______。
第四條 聯營常設機構______聯合總公司的地址:______;隸屬:______;經濟性質:__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聯營成員各自經營,獨立核算。
第五條 聯營企業(yè)的組織機構
總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各聯營成員的法定代表人組成,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任期____年,可以連選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可以兼任總公司的經理、副經理。
董事會是總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是組織實現聯營成員之間在生產、銷售、供貨、技術服務、信息等方面簽訂的合同,協調聯營成員之間的協作關系。
總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偣驹O經理一名、副經理____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處理總公司日常事務,副經理協助之。經理、副經理下設辦公室、服務部、供銷部、生產部……等等。
第六條 聯營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聯營成員各是獨立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總公司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偣緦β摖I成員的債務亦不負連帶責任。
2.聯營成員間的業(yè)務往來(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經銷產品,統一接受訂貨,科研協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須分別訂立經濟合同,實行內部優(yōu)惠價。其權利義務關系受經濟合同法調整。
3.聯營成員所需的同質同價產品,能在本總公司內加工的,不得到總公司外加工。
4.聯營成員有權優(yōu)先獲得本公司內部的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
5.聯營成員的財產所有權、正常經濟活動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偣炯叭魏温摖I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和處分。
6.聯營成員有退出總公司的自主權。但退出前簽訂的各項經濟合同和協議仍應繼續(xù)履行,直至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7.凡與總公司業(yè)務有關的生產、科研、供應、銷售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承認總公司的協議、章程,自愿加入總公司,可以提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批準即成為聯營成員。
8.聯營成員退出或新的成員加入本聯營,不影響總公司的存在。
9.聯營成員有獨立進行其它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對總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規(guī)定所應承擔的協作任務,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屬無法承擔的,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fā)生后__(時間)內,及時通知總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繼續(xù)承擔協作任務的,應在__(時間)內報告總公司。
2.聯營成員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實無法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繼續(xù)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各聯營成員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修改。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日,即總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成員各執(zhí)一份,總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聯營成員單位: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銀行帳戶:____
地址:______
(其余同上。略……)
__年__月__日
公證或鑒證機關:____(公章)
__年__月__日
松散型聯營合同:
《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企業(yè)之間或者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松散型聯營是以合同為紐帶組成的一種協作關系,是橫向經濟聯合中最為常見的聯營形式,具有以下特點:
?、偎缮⑿吐摖I的形式是合同
即參與聯營的各方通過訂立合同,只約定相互間建立比較穩(wěn)定的、相對長期的協作、生產和供應關系,聯營各方不需投資,也不產生新的法人和合伙企業(yè)。通常情況下,訂立這種類型聯營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為了擴大本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能力,根據自己的條件,在不增加現有企業(yè)投資規(guī)模、不開辦新企業(yè)的條件下,與其他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建立聯系,以名牌產品為龍頭,通過分工協作,形成一個具有定向性、連續(xù)性的企業(yè)聯營群體,合同各方當事人相互間在產品和原材料的供應、零配件加工、提供技術、合作生產、銷售以及補償貿易等方面保持長期的協作,從而達到減少投資、增加產值,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诼摖I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各自獨立經營。
也就是說,這種聯營形式不組成一個新的經濟組織,也不共同進行同一的經營和生產活動,相互間的協作只是為了進一步發(fā)揮各自的優(yōu)勢,彌補各自的不足,并不改變參加聯營各方自有的特點。因此,松散型聯營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統一的組織管理機構,也不設定共同財產,聯營各方各自獨立經營、獨立核算,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或民事責任。聯營各方都不得以聯營組織的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活動,因此,聯營各方對外都沒有共同的經濟責任,也無須負連帶經濟責任。
?、勐摖I具有方式靈活、手續(xù)簡便,見效迅速的特點。
松散型聯營不同于法人型聯營和合伙型聯營,因為松散型聯營形式只是合同聯系,聯營的各方權利、義務關系完全由合同約定,不需訂立章程,不需辦理審批手續(xù),也不用在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辦理企業(yè)登記,只要當事人各方需要相互協作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即可在自愿平等等原則的指導下訂立合同。一旦各方經濟的目的達到,即可終止聯營合同,解除聯營關系。如果需要再聯合,各方則可另行訂立聯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