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格式
特許經營指特許權人與被特許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合同關系。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特許加盟經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特許加盟經營合同范文一
特 許 人:廣州市以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yè)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xié)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現(xiàn)就甲方將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的特許生產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4)本協(xié)議中使用的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一、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 包括甲方開發(fā)、生產的生物活性有機肥系列產品及甲方許可乙方生產的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
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商標、商號、產品配方、生產技術、工藝流程、專有設備、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tǒng)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統(tǒng)一按甲方設計的圖案、標識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二、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市/自治區(qū) 縣/市 區(qū)/鄉(xiāng)/鎮(zhèn)開設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 噸級加盟加工廠,并特許乙方在授權地區(qū)銷售授權生產產品。
2.2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2.3 甲方將其所有的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商標、生產技術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在甲方統(tǒng)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的經營活動。
三、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xù),自籌資金設立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特許加工制造商,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在甲方統(tǒng)一的經營模式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特許加工制造商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責任。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生產、經營的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不能經營未經授權的以諾其他任何產品。
3.4 乙方在產品銷售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tǒng)一價格銷售。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制定相應的產品策略、市場推廣策略、價格策略等,有權對乙方生產和銷售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將乙方的上月財務報表提交給甲方,甲方指定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yè)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和銷售過程進行監(jiān)督和抽查,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甲方技術規(guī)范和相關規(guī)定的,有權限令乙方立即禁止并限期整改;發(fā)現(xiàn)乙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甲方質量標準的,有權限令乙方立即收回相關產品,并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以扣除保證金等處罰,如不服整改,嚴重影響企業(yè)形象和消費者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若銷售不符甲方規(guī)定技術指標的產品,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4.1.4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yè)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5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管理費或相關款項達三個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yè)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1.6 甲方在為調劑市場需要時,向乙方回購生物有機肥的價格按每噸500元計算,乙方應優(yōu)先保證供給。
4.2 甲方義務:
4.2.1 授權乙方在合同規(guī)定地區(qū)按甲方VI標準使用“以諾”中英文注冊商標,并以“以諾”該地區(qū)加盟生產商的名義開展業(yè)務。
4.2.2 負責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的產品配方設計、開發(fā)和質量標準、生產工藝的制定和質量監(jiān)督,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配方、生產技術、加工工藝、操作方法和質量檢驗標準;并在后續(xù)經營階段,每年可向乙方提供新研制的1~2個產品配方和生產工藝。并提供乙方生產中出現(xiàn)的問題的解決方案和技術咨詢。
4.2.3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是,以書面形式傳真到甲方,甲方需在72小時內趕到乙方生產現(xiàn)場在24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旅差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4.2.4 提供乙方成立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特許加工制造商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連鎖經營專業(yè)培訓(包括:技術培訓、操作培訓、營運管理、廠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營銷技巧、電腦操作等);
4.2.6 負責乙方的廠房及營銷網絡店面設計,并在乙方開廠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來定;
4.2.7 負責制定和修改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特許加工制造商的技術手冊、操作手冊、經營手冊等相關文件資料;
4.2.8 負責組織全國性營銷推廣活動,進行以諾品牌的塑造和提升;
4.2.9 負責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在當地的獨家經營權,禁止本品牌同樣產品進入該區(qū)域銷售;
4.2.10 甲方在收到乙方加盟費后至乙方投入產出前5日內,向乙方陸續(xù)提交《建廠規(guī)劃書》、《設備清單》、《生產工藝流程說明書》、《生產配方》4套。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區(qū)范圍內開展業(yè)務,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特許加工制造商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本特許加工制造商的人員招聘、業(yè)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技術不過關,質量不符合要求、產品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yè)發(fā)展最新動態(tài);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管理費和定購發(fā)酵菌種及其他貨品的貨款;
5.2.2 按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加盟系統(tǒng)的統(tǒng)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購置設備(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廠房及銷售場所裝潢),并負責建廠、設備購買和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或制作甲方技術要求或VI標準規(guī)定的加工設備、輔肋設備、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特許加工制造商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特許加工制造商經營業(yè)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嚴格按照甲方的原材料配方、技術工藝和操作流程組織生產,并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保證產品質量達到甲方規(guī)定的產品質量標準。
5.2.5 在特許加工制造商內只能按甲方規(guī)定的統(tǒng)一價格生產和銷售甲方許可的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不得生產以諾牌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6 派專人管理產品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并對當地市場進行分析和了解,及時向甲方提供市場數據、相關競爭對手信息等情報。
5.2.7 遵守區(qū)域和價格管理制度,不進行串貨和超范圍銷售甲方授權生產經營的以諾生物有機肥產品,如有特殊需要的,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訂相應合同和協(xié)議,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其他地區(qū)加盟商代理銷售該產品。
5.2.8 對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網上銷售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qū)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xié)議利潤。
5.2.9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tǒng)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10 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以諾生物活性有機肥產品及經營所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 特許加盟費用
6.1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xiàn)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6.2 從合同簽訂的第七個月起,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元。
七.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乙方以全年合同生產量的15%~20%的標準向甲方訂購首批生產所需的發(fā)酵王菌種及相關輔助材料,共計發(fā)酵王菌種 噸,單價 元/噸,計貨款 元。
7.2 乙方必須合理安排生產,以保證菌種在保質期內使用,并對菌種進行合理保存,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菌種泄漏或變質,乙方負全部責任,并不可退換。
7.3 開廠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發(fā)酵王菌種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在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fā)貨,并派遣技術和營銷培訓人員進行技術轉讓、培訓和相應工作;開廠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fā)貨前,需將需要的原材料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fā)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 30 天。
八、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特許加工制造商的商標、商號、CIS系統(tǒng)、技術工藝、產品配方、質量標準等所有生產技術和經營模式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產品配方、專有技術、生產工藝、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8.3 乙方銷售形勢不暢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進行銷售促進工作及合理調配乙方貨物進入甲方全國銷售渠道及出口渠道進行銷售,甲乙方有產品聯(lián)銷業(yè)務時,雙方另簽協(xié)議約定。
8.4 甲方支持乙方加入亞洲生態(tài)農業(yè)促進協(xié)會,并成為亞洲生態(tài)農業(yè)協(xié)會的會員或理事單位,參與協(xié)會的相關活動。并對乙方生產產品進行認證,協(xié)助出口外銷。
九、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發(fā)酵王等菌種及其他原材料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fā)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zhí)行。
9.2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技術資料生產的產品達到國家標準和企業(yè)標準,并培訓乙方生產技術人員掌握產品生產工藝和操作工藝,使乙方順利獨立進行生產,如因甲方技術問題造成生產無法進行或產品質量無法達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如限期不能解決的,甲方應重新提供其他產品配方及工藝技術,以保證乙方順利生產,并有權追究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
9.3 乙方應保證嚴格按照甲方產品配方及技術要求、質量檢驗標準生產“以諾”生物有機肥產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生產和銷售不合技術標準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單方面中止合同,造成損失巨大、影響惡劣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10萬元。
9.4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區(qū)域管理制度和價格制度,如因銷售困難需要調整銷售價格的,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視實際情況進行調配或特批。如有因串貨、在非合同規(guī)定區(qū)域進行銷售授權產品或擾亂市場價格的,甲方將視實際情況進行懲處,并作出5000~10000元的處罰,并限期整改,撤出該市場。如3次以上出現(xiàn)上述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取消乙方特許經營權。
9.5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向甲方繳納合同規(guī)定數額的管理費的,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依法終止本合同。因此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9.6若乙方將甲方的知識產權部分泄露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合同保證金,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100萬元的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fā)生的72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fā)生的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十一、爭議解決辦法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zhí)行及解釋。
11.2 若執(zhí)行該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乙方如因生產擴大需要,需要提高生產能力,可征得甲方許可,重新簽訂本協(xié)議,加盟費用及管理費用按新的生產規(guī)模確定,已預先交納的一部份費用可以抵扣入新協(xié)議所需交納的費用。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月日至年月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約。
甲方(蓋章):廣州市以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華景路1號8樓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020-87633665
傳真:020-87633998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五年
郵編: 月 日 電話: 傳真: 郵編: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五年 月 日
特許加盟經營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guī)范意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F(xiàn)就加盟具體事宜,協(xié)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qū)(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fā)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fā)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tǒng)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tǒng)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yōu)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zhí)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tǒng)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yōu)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fā)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yè)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zhí)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yè)標準、超市操作規(guī)范、超市工作規(guī)范、超市管理技術規(guī)范和其它規(guī)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zhí)行。
2.乙方的營業(yè)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fā)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zhí)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guī)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fā)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jiān)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tǒng)一制服,佩帶統(tǒng)一胸卡,印制統(tǒng)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yè)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yè)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yè)。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guī)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guī)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xù)約手續(xù),尚未辦理續(xù)約手續(xù)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xù)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xù)。
3.在協(xié)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yè)標記,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yè)標記,管理技術、商業(yè)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 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肆份為憑。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加盟經營合同范文三
甲方:青島市李滄區(qū)富青遠五金配送中心(總部方)
乙方: (加盟方) 合同簽定、履約地:青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 )市( )路( )號設立( )青遠五金加盟店,并按以下共同意向,共同經營。
一、 加盟運作模式: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建立長期友好的連鎖經營合作關系特簽訂本合同。為保持集團綜合市場競爭優(yōu)勢,雙方應統(tǒng)一使用<青遠五金供貨>品牌,統(tǒng)一對外服務標準,統(tǒng)一內部運作流程管理。
二、 加盟資格:
1,同意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5000元。
2、具備8-12萬元的鋪貨資金。
3、擁有在當地市區(qū)內,距其它加盟店一公里以上位置的營業(yè)場所,其中一層營業(yè)面積30-40平方米左右。 4, 有自主現(xiàn)場開發(fā)客戶的意識。
5, 始終具有貨不全不賣錢,多品種全品種商品經營意識,不賒帳銷售等先進經營理念。
三、 甲方職責:
1、負責商品的商品改進,銷售價格統(tǒng)一確定,日常商品連鎖店配送,廢品回收整理。
負責乙方當地常年銷售客戶的電子商務開發(fā),廣告制作。
負責培訓乙方現(xiàn)場自行客戶開發(fā)能力等銷售客戶開發(fā)維護工作。
負責乙方經理及員工商品知識培訓、各項經營理念的管理及培訓。(在青島總部進行)以上工作費用,由總部常年負擔。
2、 商品質量保證條例:
(1)對于客戶所需的相關產品的質量檢驗資料應負責提供。
(2)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給客戶造成的損失,應由總部負責。
(3)對于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總部應給予及時調換。
3、退貨約定:
(1)因質量原因而無法正常銷售應及時退換貨。
(2)乙方確因經營困難而無法正常經營下去,應予全額退貨,退款。
(3)退貨價格依最新價格為準。
(4)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商品或包裝破舊殘損而無法再銷售的和非青遠商品,不在退貨約定范圍。
(5)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非質量問題商品退貨,乙方應承擔商品返程運費。
4、廣告共享原則:
總部加盟店設計統(tǒng)一標志,即:門頭要統(tǒng)一,店面擺放定置統(tǒng)一,員工衣著要統(tǒng)一。其中加盟方的貨架結構尺寸,門頭牌匾應按甲方要求制作。總部無論在向何媒體所做的廣告,加盟方待遇應優(yōu)先與自營店。新店待遇應優(yōu)先與老店
四、 乙方職責:
1、負責在當地注冊辦理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租賃乙方的營業(yè)店面,并自行承擔當地有關工商稅務、個人工資、店面租賃費等各項乙方當地產生的經營費用。其中店內貨架尺寸,牌匾應按甲方要求制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2,青遠連鎖經營中,不應賒帳銷售,各店應在店內醒目處貼出<本店恕不賒帳>通告,
3、乙方應配合甲方有關指導和幫助,自主自愿的努力開發(fā)自己的客戶。
4、員工管理:乙方的員工應代表總部形象,嚴格遵守總部關于員工文明經營、禮貌待客、衣著整潔、熱情大方等形象要求。
五、 雙方利益分配及有關事項:
1,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5000元特許經營加盟費
2、甲方以低于統(tǒng)一銷價8%-10%的價格向乙方供貨,其中:
開業(yè)前鋪貨時,鋪貨8萬以上按9%讓利待遇,鋪貨10萬以上按10%讓利待遇鋪貨商品由加盟方確定,或委托總部確定。開業(yè)后日常補貨時,乙方月銷五萬以下按8%享受讓利待遇,月銷達到五萬以上可享受9%的讓利待遇.月銷15萬以上的,享受10%毛利待遇.補貨商品由加盟方確定。
3、甲方極個別促銷范例商品總加價率低于10%的不按本價格規(guī)定范圍執(zhí)行。
4,乙方有權在總部統(tǒng)一銷價基礎上,靈活確定使用自己的批零銷售價格。
六、 商品配送:
常規(guī)配送為每兩日集中配送一次,特殊配送不受時間間隔限制。乙方應在商品配送前將所配商品的貨款支付給甲方,可以采用提前預付一定數額的預付金。
甲方以寄售方式憑調撥單向乙方發(fā)出商品,乙方以支付商品抵押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商品抵押金,雙方以實際形成的對外銷售進行最終結算。
乙方收貨時應單、貨當面點清并在送貨單明細上加蓋乙方公章和乙方授權的收貨人簽字。
甲乙雙方各建立貨款商品流水帳,并每月一次定期核對帳務。
七、 其他:
1、其他未盡事宜及約定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必要時可重新修訂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后,乙方加盟費到位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蓋 章: 蓋 章:
簽 訂 日 期: 簽 訂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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