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機動車抵押合同范本(2)
借款機動車抵押合同范本
借款機動車抵押合同范文三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典當管理辦法》,經(jīng)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shù)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jù)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jīng)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xù)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xié)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雙方確認:依當票
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
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shù)量、車輛牌照號碼、發(fā)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五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xié)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chǎn)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xù),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xù)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jīng)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jīng)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xù)。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chǎn)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chǎn)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fā)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chǎn)、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yè)、停業(yè)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jīng)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lián)營。
5、抵押權存續(xù)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yǎng)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jīng)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xù)、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xiàn)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yè)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xù)當憑證)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chǎn),或發(fā)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fā)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騼?yōu)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
(3)在發(fā)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虿扇∑渌a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xiàn)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xù)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xù)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zhí)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xù)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zhí)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chǎn)、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chǎn)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chǎn)以外的財產(chǎn)申請執(zhí)行以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為前提條件。
5、如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xiàn)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xié)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qū)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xù),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行使債權、實現(xiàn)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補充協(xié)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xié)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lián)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lián)系方式所發(fā)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雙方加蓋公章)
2、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機動車抵押借款合同 月 日簽訂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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