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樣本(2)
四、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隨意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否則應按價賠償。
2、 甲方的牛棚等其他區(qū)域,可以改動或增加護欄等設備區(qū)域。
3、 水、電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 噸,電 度。每月乙方應按時之付。
4、 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供非法用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甲方則優(yōu)先考慮繼續(xù)租賃。
5、 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6、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隨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在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約。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綜合治理等工作,應執(zhí)行當地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jiān)督檢查。
8、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9、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fā)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5000 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簽訂地: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房屋坐落于麗江市 乙方租用 平方米。
二、乙方租房用途: 。
三、租房合同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賃期間租金為每年叁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五、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電費、水費、保安費、衛(wèi)生費。
六、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間,有非常行為發(fā)生,和乙方在租用期間使用不當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作違法經營活動。
八、乙方租賃期滿后,若乙方有意向繼續(xù)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義務優(yōu)先向乙方作出租賃。
九、乙方租賃期滿,乙方將租賃期間所作裝修房屋及所建房屋無償贈與甲方使用。
十、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租借房屋,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定前,本合同書仍有效。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五萬元作為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授權代表(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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