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近年來,大量荒山林地得到開墾,那么對于荒山林地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文1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fā)展,實現環(huán)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tài)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材林、經濟林等。
第二條 林地山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為 畝,以人工測量為準。
第三條 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guī)劃造林、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 承包期限為五十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交地手續(xù)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 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如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tài)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內,乙方應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款項給甲方。當年承包金計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為基數,從確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實際天數比例計付當年承包金。
第六條 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臵。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以及林木砍伐手續(xù)。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qū)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 林地發(fā)包后,乙方應搞好造林規(guī)劃、設計,盡快實施植樹造林。
第十一條1、因山界林權發(fā)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搞好林區(qū)治安和林木管護工作,如發(fā)生損害林地及林木的行為。有義務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地下礦產資源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協(xié)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
5、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xù),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國家征占的。
3、乙方超過12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zhàn)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約合同的,林木歸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區(qū)所建的基礎設施歸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滿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歸甲方。
4、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將該林地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十五條 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給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村民集體決議及代表簽名冊。
3、交地確認書。
4、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xié)商解決,確實協(xié)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鎮(zhèn)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xié)商,現就林地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位于XX鄉(xiāng)xx村五組轄區(qū)內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積約60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為20年,即2011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款2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即將該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經營。同時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qū)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圍內外原有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四、甲方應該協(xié)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以及林區(qū)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五、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獨立自主的經營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須繼續(xù)承包該林地,則應在期滿30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林地的優(yōu)先承包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違反本合同,則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tài)產業(yè)發(fā)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fā)利用,發(fā)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 畝發(fā)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 東 西 南 北,由乙方籌建生態(tài)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30年,從2013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fā)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范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范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fā)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和治安環(huán)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fā)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范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繼續(xù)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zhí)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的人還看了:
1.承包荒山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