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供熱承包合同(2)
鍋爐供熱承包合同
7.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7.1合同價款
7.1.1本合同價款為 226.13萬元(貳佰貳拾陸萬壹仟叁佰元整),其中維護費196.13萬元,材料、設備費30萬元。
7.1.2本合同價款 包含 稅金(填寫包括/不包括),稅費由 乙 方承擔。乙方須提供 維護費 發(fā)票。
7.1.3付款賬號: 65001610200050006016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獨山子支行
7.2 結算方式:按照7.2.1~7.2.2條執(zhí)行
7.2.1、每月的結算費用=維護費÷5個月+材料設備費±考核價款
7.2.2、維護費分兩次結算,第一次在2011年2月20日前進行結算,第二次在2011年5月20日前結算,乙方每月20日前到使用單位進行上月維護的考核,并由甲方設備技術部主管人員確認,甲方設備技術部主管人員對每月的維護考核有審核權,甲方財務部門根據(jù)設備技術部主管人員審核的乙方每月考核情況給予結算維護費。
8.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8.1甲方權利
8.1.1甲方有權對乙方協(xié)議范圍內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己私Y果與乙方的維護費掛鉤,考核細則詳見附件三。具體考核權利由甲方使用單位進行考核,設備技術部進行監(jiān)督確認。
8.1.2甲方有現(xiàn)場指揮作業(yè)的權利,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8.1.3 甲方對設備維護質量有檢查評定的權利。
8.1.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正常生產(chǎn)的,給甲方造成較大的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照附件二進行考核,費用從維護費中扣取。
8.1.5 其他權利 / 。
8.2甲方義務
8.2.1協(xié)調乙方和現(xiàn)場其它施工單位的工作關系。
8.2.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日常維護檢修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8.2.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8.2.4其他義務 / 。
8.3乙方權利
8.3.1乙方在維護中,對使用不正常有故障設備有權提出技術改造和項目建議權,并進行改型和選型,報甲方有關部門批準。
8.3.2 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在不符合安全措施工規(guī)范條件下作業(yè),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8.3.3 乙方有權拒絕設計不合理,未完工的技改技錯項目的維護工作。
8.3.4 按照本合同約定,獲得報酬。
8.3.5 其他權利 / 。
8.4乙方義務
8.4.1乙方應按約定配備管理和維護人員,維護人員中儀表工不少于10人,電工不少于8人,鉗工不少于8人,其余(包括電氣焊工、管工等)不少于8人,并確保人員的素質,特殊工種須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8.4.2乙方應確保人員的穩(wěn)定性,尤其設備維護人員和技術骨干的穩(wěn)定。
8.4.3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鍋爐車間24小時有人值班,供熱車間每周巡檢2次,液化氣服務中心每周巡檢1次,保持聯(lián)絡暢通,可以隨時找到乙方維護人員,每天按時要求定時、定點做好設備的巡回檢查、運行維護、定期保養(yǎng)并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乙方應做到主要設備搶修不過夜,一般問題不過天。特殊情況雙方協(xié)商解決。
8.4.4乙方應保證甲方在用設備、設施的長周期運行。
8.4.5乙方負責維護過程中一切施工方案的制訂和施工組織工作,報甲方審批后,負責現(xiàn)場施工的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乙方嚴格按甲方審定的方案執(zhí)行。
8.4.6乙方有責任提出所維護的設備的維修、檢修、更新計劃和備品備件計劃,報甲方審批。
8.4.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現(xiàn)行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在工作范圍內,乙方應嚴格服從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8.4.8 其他義務: / 。
9.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HSE)
與本合同相關的健康、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事宜由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訂《2010年鍋爐供熱系統(tǒng)維護承包HSE合同》(見附件四)。該《2010年鍋爐供熱系統(tǒng)維護承包HSE合同》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技術成果權屬
10.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10.2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獲得的技術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發(fā)明、新發(fā)現(xiàn)等,其所有權及知識產(chǎn)權歸 甲、乙雙方共有 :
10.2.1甲方所有,乙方 / 使用。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知識產(chǎn)權的,不影響乙方的使用權。
10.2.2乙方所有,甲方 / 使用。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知識產(chǎn)權的,不影響甲方的使用權。
10.2.3雙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 各占50% 。一方轉讓技術成果必須經(jīng)過另一方同意。
11.保密
11.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及在維護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關資料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圖表、數(shù)據(jù)等。但下列信息不屬于保密信息:
A、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B、從任何對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信息;
11.2對于屬于乙方所有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1.3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12.權利瑕疵擔保
12.1因執(zhí)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序工藝及其他知識產(chǎn)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fā)生侵犯第三方專利權、商業(yè)秘密等情況。若發(fā)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全部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因侵權給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應給與賠償。
13.對外關系
13.1乙方與其他現(xiàn)場專業(yè)服務隊之間的工作關系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其他對外關系由乙方負責處理。
14.不可抗力
14.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zhàn)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4.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14.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zhí)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15.違約責任
15.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5.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設備、工具等損壞以及人員傷亡的,甲方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
15.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應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5.4乙方違章操作或因其他原因,導致責任事故,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15.5其他約定: / 。
16.爭議的解決
16.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16.2如協(xié)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6.2.2 種方式解決:
16.2.1向 /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適用該仲裁機構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地點在 / ;
16.2.2依法向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2.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lián)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lián)交易總協(xié)議及相關分協(xié)議的原則解決。
17.合同履行期限
17.1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至2011年4月30日
18.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8.1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8.3.1合同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8.3.2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終止合同;
18.3.3一方依18.4解除本合同。
18.3.4其他情形: / 。
18.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fā)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8.4.1發(fā)生破產(chǎn)、清算;
18.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 20 日,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18.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8.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5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對違約行為仍未能完成補救;
18.4.5其他情形: / 。
19.保險
19.1 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全部設備及人員進行保險,費用自理。如發(fā)生設備、人身傷亡等事故,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過錯除外)。
19.2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的設備和人員的損害,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只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對于未保險的部分甲方不予賠償。
20.通知
20.1在合同履行期內雙方就合同相關事宜有通知對方的義務,具體通知聯(lián)系方式如下:
21.其他約定
21.1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執(zhí)6 份,乙方執(zhí) 2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21.3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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