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場租賃合同范本
合同的形式,又稱合同的方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意的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合同區(qū)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賃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賃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無須采取書面形式;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下的,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形式。今天學習啦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貨場租賃合同相關范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與參考!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貨物在貨場的數量、安全。
2、甲方必須保證其出租權,并保障乙方的租賃范圍及經營(包括乙方在貨場內建設的所有建筑)不受任何第三人的權屬主張和非法干涉。涉及第三方的糾紛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3、甲方負責乙方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工作。出庫嚴格按照乙方出庫單裝車出庫,無乙方出庫單甲方無權裝車、出庫。
3、甲乙雙方應加強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作業(yè)人員、機械、車隊等在貨場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租賃期限內甲方如果需要用貨場及辦公室需要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將不再放貨物至貨場,貨場剩余貨物需由乙方盡快銷售完畢。
5、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為一個月,乙方在次月十日內與甲方核算上月租金無異議后乙方結清上月所有租賃費用。
第五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執(zhí)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