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
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
承包合同(Contract)是指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承包合同是確定發(fā)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范文,歡迎借鑒參考。
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一)
甲方(發(fā)包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甲方為嫦娥賓館(位于 路)的三名股東,共同擁有嫦娥賓館的所有權?,F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將嫦娥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內容
承包的標的為嫦娥賓館,原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為卡拉ok、中餐旅館業(yè)。
二、承包期限
從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陸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須每月足額如期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2.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承包金如數足額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暫定農村信用社,帳戶名:嫦館,銀行帳號:0017 34245),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直至視同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為止。
四、承包保證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本合同履約承包保證金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12000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證嫦娥賓館權屬清楚明確,無產權糾紛。
3.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資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4.甲方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督乙方在原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范圍內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超范圍或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同乙方違約。
5.協(xié)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并向乙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施和設備(詳見財產清單)。
6.積極協(xié)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內突發(fā)事件或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如保險理賠等)。
7.甲方辦理好消防驗收合格手續(xù)給乙方,以原件為準。如果承包期內,因政策要求或變動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項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自行購買;如需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合格的有關手續(xù),甲方須予以協(xié)助乙方辦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經營嫦娥賓館,并擁有本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及收益權,若超范圍經營業(yè)務,由此引起而需負的責任(含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需無條件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經營嫦娥賓館期間的發(fā)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娥賓館發(fā)生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合法使用權并必須保證各項設施、設備的各項性能完好、完整,負責承包期內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及保養(yǎng),防止資產流失,確保承包期滿后將各項設施、設備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
失或損失,應折價賠償或按同牌子同型號補償。
5.合同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不得以本賓館的有形或無形資產從事抵押借貸活動,如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承包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賓館出租、轉包給第三方經營。若確因正常經營需要,需對本賓館進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體結構變動),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報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書面批復為準),方可施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后,乙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如空調、電視等)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自行設置。但裝修設施(如門窗)、消防設備(如自動噴淋、煙感器)、水電相關配套設施(如太陽能、配電房設備)不得拆除,權屬屬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險:
2.合同終止與續(xù)約: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甲乙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八、違約責任:
1.######
2.如甲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須賠償乙方20萬元人民幣,同時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設備損失;如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包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并終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甲方有權向乙方計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10計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過15天仍未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滯納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視同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各項財物(包括乙方裝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項設備)及本賓館的經營權,并有權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保證金20萬元,只作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補充規(guī)定
日后雙方對本合同有補充的,應另行約定,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受本合同的相關條款的約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后一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時間: 時間
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友好協(xié)商,本著相互尊重和雙贏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酒店業(yè)務。承包業(yè)務是為了更好地經營酒店,更好地精細化管理,更好地提高酒店資產管理質量和服務質量。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完成任務,共同信守合約,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簽定如下協(xié)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承包項目:
甲方將 給乙方承包,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原則:
1、本協(xié)議本著利益共享,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的原則,以承包的形式確定甲、乙雙方的權、責、利的關系。
2、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所有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等,乙方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和經營活動。
3、承包期間酒店場所和原有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不變。
4、乙方在承包期間投入的裝修、購買設備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虧損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承包期限:
本協(xié)議的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20xx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人員:
五、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凈利潤分配:經乙方承包經營后,超出原來凈利潤部分的,甲方享有超出凈利潤的10%,另外90%歸乙方支配。
2、乙方的利潤報表每季度結算一次,送給甲方備案監(jiān)督,利潤分配一年結算。
3、承包期間,甲方單位內部活動需要安排在本酒店的,乙方無條件先安排甲方單位,其余時間有乙方自主安排經營活動。
4、稅務費、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員工工資、行政人員工資和其它社會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權責:
1、乙方(承包人)受權后,有權針對酒店經營管理、財務、人事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正確掌握酒店發(fā)展的經營決策,并按季度向甲方提交酒店實際財務會計報表,供甲方核實。
2、乙方對員工和各級管理人員有人事任免權,有權自主調動和使用,有權進行獎懲、辭退違紀員工。
3、酒店安全生產、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由乙方負全責。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生活,督促好職工福利工作。
4、其他經營方面的權利等。
七、爭議解決:
合同簽定后,如有單方面違約,全部責任將有違約方承擔。任何一方如需要變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應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另行簽約補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訴。
八、附則 :
1、本協(xié)議期滿后,如甲方仍須將承包時,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良好的情況下,甲方應優(yōu)先考慮由乙方續(xù)約。
2、本協(xié)議期滿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續(xù)約或終止協(xié)議,應于本協(xié)議期滿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乙方擬出酒店整改的可行性報告,符合同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業(yè)務代表: 業(yè)務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三)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學院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jiān)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參照旅游業(yè)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yōu)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yōu)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guī)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jiān)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xié)助乙方做好對外協(xié)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于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后,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余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xù)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yè)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jiān)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yè)管理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fā)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xié)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xié)調工作。
四、協(xié)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zhí)行機關按法律規(guī)定,必須要對---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tǒng)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后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于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于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沖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yè)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兌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zhí)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guī)范,如因乙方責任發(fā)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四)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將位于 市 區(qū) 路 號的
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酒店經營業(yè)務(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約定)
2. 乙方須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30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負責辦理 酒店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酒店,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xié)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yè)。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yǎng)。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yè)執(zhí)照》所確定的營業(yè)范圍之外的業(yè)務,如發(fā)生超范圍經營業(yè)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yè),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fā)生的工商、衛(wèi)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fā)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yè)執(zhí)照》所確定的營業(yè)范圍之外的業(yè)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與 公司簽訂的 酒店經營加盟協(xié)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yè)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yè)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zhàn)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fā)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后以掛號信件)發(fā)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fā)包方(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系方式、送達地址發(fā)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系方式、送達地址發(fā)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fā)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fā)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zhí)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該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xié)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酒店經營承包合同5篇(五)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yè),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yè),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wèi)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wèi)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wèi)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yè)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yè)日
“酒店正式開業(yè)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yè)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wèi)生設施;
(5)酒店營業(yè)執(zhí)照及各項營業(yè)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yè)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yè)。
酒店正式開業(yè)日之前的對外營業(yè)稱為“酒店試營業(yè)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yè)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yè)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xié)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xié)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yè)的規(guī)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y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guī)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yè)期和正式全面營業(yè)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yè)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guī)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yè)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yè)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yè)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yè)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yè)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yè)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yè),作好開業(yè)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yè)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yè)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yè)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制定相應跟業(yè)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tǒng),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yè)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tǒng),以統(tǒng)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qū)。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fā)展規(guī)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qū)創(chuàng)優(yōu)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huán),確保酒店常新、環(huán)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yè)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jiān)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yè)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yǎng);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yè)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yè)收入,故開業(yè)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yè)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yè)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yè)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yè)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yè)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yè)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yè)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xié)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fā)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xié)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yǎng)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yōu)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yǎng)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yè)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guī)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yè)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yè)外匯管理條例及規(guī)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傤~應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jiān)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yè)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fā)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yè)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xù)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xù)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yè)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yè)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xié)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zhí)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yè)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管理公司: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