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精準扶貧考核細則
作為精準扶貧技術的前提預設,精準扶貧必須能得到思想價值上的支撐,也就是說精準扶貧的思想深度與價值則是精準扶貧所要關注的更為深層的問題。下文是縣精準扶貧考核細則,歡迎閱讀!
縣精準扶貧考核細則一
第一條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確保到2017年我市現行標準下省定貧困村“摘帽”、建檔立卡貧困戶“清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長沙縣、望城區(qū)、瀏陽市、寧鄉(xiāng)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精準扶貧工作和精準脫貧成效的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精準扶貧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圍繞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針對主要目標任務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群眾認可,規(guī)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堅持結果導向、獎罰分明,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促使縣市區(qū)黨委和政府切實履職盡責,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
第四條 考核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精準識別。考核精準扶貧貧困村、貧困戶信息系統(tǒng)完整建立、紙質臺帳配套管理、數據報送及時準確。
(二)精準幫扶。考核貧困村和貧困戶實現“兩個全覆蓋”,并建立科學幫扶方案和幫扶措施。
(三)精準管理??己司珳史鲐?4個專項扶貧工作成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規(guī)范;完成精準扶貧信息報送任務,開展精準扶貧宣傳、布置公示公告欄;省定貧困村約束機制執(zhí)行情況。
(四)精準脫貧??己送瓿赡甓蓉毨Т逭薄⒇毨丝谕顺鋈蝿涨闆r;摘帽和退出程序規(guī)范,重點考核兩次公示、最后公告、脫貧確認書簽訂、系統(tǒng)標識等指標;開展精準脫貧群眾滿意度測評。
考核實行百分制,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四縣市區(qū)專項績效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詳見附表。
第五條 考核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具體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扶貧辦)、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精準扶貧工作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己斯ぷ饔?016年、2017年年底開始實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縣級自查。各縣市區(qū)黨委和政府,對照考核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自查打分,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情況,于12月20日前報送市扶貧辦。
(二)市級考核。市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市區(qū)自查打分情況進行數據匯總整理,采取查看資料、專項調查、實地核查和第三方測評等方式,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形成考核報告,作出綜合評價,提出處理建議,經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冃Э己擞嫹纸Y果報市績效考核辦。
(三)溝通反饋。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向各縣市區(qū)專題反饋考核結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考核中發(fā)現下列問題的縣市區(qū),不能評為優(yōu)秀,情節(jié)嚴重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一)未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計劃任務的;
(二)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guī)定,紀檢、監(jiān)察、審計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
(三)違反貧困村約束規(guī)定,發(fā)生禁止作為事項的;
(四)違反貧困退出規(guī)定,不按標準和程序,弄虛作假,搞假脫貧、數字脫貧的;
(五)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群眾滿意度較低的。
第七條 考核結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對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qū),給予一定獎勵。對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問題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對縣市區(qū)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jié)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 開展半年考核,重點考核精準識貧、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工作階段性完成情況,同時加強對區(qū)縣市精準扶貧工作部署和精準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九條 各縣市區(qū)應當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鄉(xiāng)鎮(zhèn)黨委和政府的精準扶貧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扶貧辦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縣精準扶貧考核細則二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市、縣關于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目標,以貧困村為主戰(zhàn)場,堅持把改善貧困村發(fā)展環(huán)境,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減少貧困村、貧困人口數量,?到2016年實現6個貧困村“銷號”,2017年實現1542戶、5492人貧困戶“越線”作為主要考核指標。通過建立完善精準扶貧工作考核機制,強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扶貧攻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整合扶貧資源,提高扶貧成效,推動全鎮(zhèn)人民同步進入小康。
二、考核原則
(一)強化領導,明確權責。鎮(zhèn)黨委、鎮(zhèn)政府要將年度精準扶貧工作考核納入全鎮(zhèn)年度目標考核范圍,堅持把精準扶貧工作列為各村(社區(qū))的一項重要工作,明確各村(社區(qū))的精準扶貧工作責任。
(二)突出重點,注重成效。突出工作重點,把握考核關鍵,確保工作有部署,到戶有對策,到人有辦法,實現貧困村面貌大改變,貧困戶如期脫貧。
(三)客觀公正,科學規(guī)范。考核標準統(tǒng)一,依據真實,程序規(guī)范,方法科學,公平公正。
(四)鼓勵先進,鞭策后進。考核結果,對精準扶貧攻堅工作先進村(社區(qū))及涌現出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力的村(社區(qū))及個人進行懲戒鞭策。
三、考核對象
各村(社區(qū))。
四、考核方式
單項考核。
五、考核內容(共100分)
(一)組織領導情況(10分)
1、對精準扶貧工作的重視程度,是否將其列入黨支部、村(居委)重要工作日程,按照鎮(zhèn)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時召開會議制定工作方案并實施(5分)。以查看會議記錄為主,缺一次扣1分。
2、貧困人口增收情況、減貧任務是否完成(5分)。根據脫貧計劃,如期完成脫貧計劃得5分,每差一戶扣0.5分。
(二)產業(yè)扶持貧困戶完成情況(10分)
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貧困戶”的產業(yè)模式,每年是否新發(fā)展1個以上能帶動貧困戶穩(wěn)定增收的支柱產業(yè)及相關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成立一個2分,合作社能為本村80%以上貧困戶脫貧增收發(fā)揮實實在在效益8分。如每年新發(fā)展2個以上能帶動本村貧困戶穩(wěn)定增收的扶貧支柱產業(yè),并成立相關農民專業(yè)合作經濟組織,并受益貧困戶占本村貧困戶80%以上的,每增加一個加5分(只成立專業(yè)合作社的,不加分;有支柱產業(yè),沒有成立相關合作經濟組織的,加3分)。
(三)幫扶責任落實情況(8分)
是否按照結對幫扶機制要求落實了幫扶責任及幫扶責任人,確保結對幫扶貧困戶全覆蓋。每錯統(tǒng)、漏統(tǒng)一戶扣2分。
(四)“三類對象”人員完成情況(10分)
將“上不起學、看不起病、修不起房屋的深度貧困戶”等工作是否準確地進行了調查、核實、公示并及時上報。每虛報、假報、漏報一戶扣3分。
(五)貧困村基礎設施完成情況(16分)
是否按計劃對貧困人口比較集中的自然村組進行了村莊整治,貧困人口的交通、飲水等基礎設施是否得到有效改善。按照整村脫貧規(guī)劃,完成了得滿分;沒完成則按規(guī)劃投資比例折算得分。
(六)扶貧項目工程實施情況(6分)
由村級組織實施的,是否在規(guī)定工期內按照相關質量要求完成;承包給施工隊伍的,各村(社區(qū))是否履行好監(jiān)督職責。沒按要求完成或者監(jiān)督不到位,每發(fā)現一次扣2分。
(七)資金管理情況(12分)
各村(社區(qū))扶貧資金使用是否公示(4分),發(fā)現一次扣2分;資金使用是否規(guī)范,資金賬目是否清楚(8分),資金使用不規(guī)范或者賬目不清,發(fā)現一次扣3分。
(八)上報各種表冊和日常工作完成情況(28分)
是否按時上報鎮(zhèn)下達的有關貧困村、貧困戶等各類表冊和信息,是否將扶貧攻堅工作相關資料規(guī)范存檔,并準確無誤。凡是不準確不及時按時上報的,每出現一次扣3分。
六、考核實施
由鎮(zhèn)扶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扶貧辦具體實施,負責對各村(社區(qū))精準扶貧工作考核。
(一)平時抽查占總量30%。在加強日常督查的基礎上,每季度抽查一次工作開展、駐村幫扶情況、工作配合情況、信息和數據報送情況、扶貧工程項目實施進度情況等,按比例計入年度考核。
(二)年度專項考核占總量70%。每年12月份,按照鎮(zhèn)黨委、政府統(tǒng)一部署,由鎮(zhèn)扶貧辦對照年度任務共同對各項扶貧工作進行考核,確定考核分值,綜合評議確定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得分中。
七、結果運用
(一)精準扶貧工作實行單項考核與獎勵,并將考核得分納入鎮(zhèn)黨委、鎮(zhèn)政府年度目標考核總分中。
(二)對年度精準扶貧工作設一等獎3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9名。其余85分以上視為合格,考核在85分以下者,不予評獎,通報批評,對村(社區(qū))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八、本細則由鳳鳴鎮(zhèn)扶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
縣精準扶貧考核細則三
為扎實推進我縣精準扶貧工作,全力打好脫貧攻堅戰(zhàn),確保實現我縣在2018年前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摘帽退出的目標,根據《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fā)條例》、《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市州、縣市區(qū)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辦法>和<省直和中央駐湘單位扶貧開發(fā)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郴州市精準扶貧五年行動計劃(2015-2019)》、《永興縣精準扶貧五年行動方案(2015-2019)》、《永興縣精準扶貧幫扶工作實施方案》和《永興縣精準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脫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進一步增強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推進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督促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主動履行幫扶責任,全面完成幫扶任務,努力加快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二、考核原則
(一)實事求是。以實際開展的幫扶工作和取得的幫扶成效為依據,全面、真實、準確地考核精準扶貧工作。
(二)科學規(guī)范。根據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的不同職責、不同任務、不同要求,科學制定考核細則,嚴格考核程序和標準,有步驟、有計劃的組織考核。
(三)客觀公正。堅持公平、公開、公正,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jiān)督。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籌備辦);落實《永興縣精準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脫貧工作實施方案》重點工作任務的22個行業(yè)單位;駐村幫扶包村責任單位;33個省市重點貧困村。
駐村幫扶工作隊的考核辦法由縣委基層辦商縣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制訂。
四、考核內容
(一)鄉(xiāng)鎮(zhèn)。重點考核各鄉(xiāng)鎮(zhèn)對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的落實推進情況,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幫扶工作措施、幫扶工作成效等。
(二)駐村幫扶單位。重點考核幫扶責任單位支持和指導駐村幫扶工作情況,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幫扶工作措施、幫扶工作成效等。
(三)22個重點工作單位。重點考核22個行業(yè)單位落實《永興縣精準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脫貧工作實施方案》中涵蓋的重點工作情況,主要包括制定行業(yè)幫扶方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
(四)33個省市重點貧困村。重點考核貧困村落實精準扶貧工作情況,主要包括組織領導、精準識貧、落實責任機制、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日常管理、脫貧重點工作情況、減貧成效等。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由縣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縣直相關單位參與,采取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精準扶貧工作考核評分細則,分別對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進行考核,再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二)堅持日常督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日常督查主要定期檢查和調度各階段工作推進情況。年終考核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座談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精準扶貧工作落實情況,并結合平時督查情況,對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進行評估。
(三)各鄉(xiāng)鎮(zhèn)要加大對非貧困村支村兩委的考核力度,制定考核細則,將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列入村級目標管理考核。
六、結果運用
(一)與年度考評和綜合績效評估結果掛鉤。將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考核結果列入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年度考評和綜合績效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與干部考核、選拔任用以及工作問責掛鉤。把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為先進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其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在年度評先評優(yōu)、提拔任用時予以優(yōu)先考慮;對當年未完成脫貧攻堅目標或者考核排名位于同類考核最后2名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等次。對在考核中發(fā)現存在下列問題的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對所在鄉(xiāng)鎮(zhèn)、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限期進行整改: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任務;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群眾滿意度低;違反貧困退出規(guī)定,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guī)定;經紀檢、審計、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發(fā)現扶貧領域存在違紀違規(guī)問題等。
(三)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全縣精準扶貧工作分鄉(xiāng)鎮(zhèn)類、駐村幫扶類、重點責任單位類、貧困村類進行考核,年終根據精準扶貧工作年度考核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先進名額,并以縣委、縣政府名義予以表彰獎勵,獎勵標準按照縣委、縣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所需獎勵經費由縣財政列支。
(四)與貧困村項目資金掛鉤。把貧困村的考核結果,作為下年度安排貧困村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靠前的村在扶貧項目資金安排時,優(yōu)先考慮,重點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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