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
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
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該如何公平合理的制定并且進行?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歡迎閱讀!
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一
1、比賽或競賽類活動:獎項設一二三等獎,加活動分分別為2、1、0.5。分配比例為:當參賽人數(shù)為30人以內,各獎項分配比例為參賽人數(shù)的10%、 20%、40%;當參賽人數(shù)為30 - 100人之間,各獎項分別占10%、15%、25%;當參賽人數(shù)為100 – 200之間,各獎項分別占5%、20%、35%;
2、各部門所舉行的活動,活動組織者(主要包括本部門的部長、副部長、干事等)不予以加分,如果本部門人員與普通同學一樣參加本次活動并且獲獎,可根據(jù)所獲獎項予以相應加分;
3、對于日常管理工作,加減分按原來加減分標準執(zhí)行;
4、有關針對突發(fā)性、應急性事件所進行的活動(如滅火、排澇、掃雪、學生工作部臨時任務等),可對在活動中表現(xiàn)突出者,根據(jù)事件的重要程度,予以適當加分;
5、針對活動中一些特殊項目加分規(guī)定如下:
1) 主持人加1分;
2) 評委加1分(評委人數(shù)要小于或等于比賽一等獎人數(shù));
3) 監(jiān)考員加1分;
4) 批閱試卷加1分;
5) 教練員加1分;
6、針對在校級科技文化藝術節(jié)、社會實踐、基層團建、宿舍文化節(jié)、助學資助評優(yōu)、運動會等大型活動中均評選出活動十佳同學(獲十佳的同學須在活動中某方面優(yōu)秀即有突出的特點,例如在層團建活動中十佳可包括優(yōu)秀團支部書記、優(yōu)秀組織者、優(yōu)秀普通同學合在一起共十名,其他大型活動可根據(jù)自己的活動特點選出十佳),給予這些同學加8分;在院級以上所列活動中,獲得上述榮譽同學加4分。
7、學生工作手冊加減分規(guī)則:
(1)加分
1)各類競賽活動(包括文娛、體育、課堂單科統(tǒng)考、教師基本功、社會實踐等)獲獎加分。
l 在省級以上(包括省級,下同)競賽活動中獲獎者,個人獎每次加10分,集體將主要成員每人次加5分。
l 在校級競賽活動中獲獎者,個人獎每次加4分,集體獎主要成員要每人次加2分。
l 在院級競賽活動中獲獎者,個人獎每次加2分,集體獎主要成員要每人次加1分。
l 獲第一名或一等獎者分別在以上三個級別加分基礎上加10、4、2分,集體獎減半加分。
l 體育競賽破紀錄者,分別在以上三個級別加分基礎上加10、4、2分,集體獎減半加分。
2)受到通報表揚、被授予榮譽稱號等加分。
l 全校通報表揚者,每人次加4分,全學院通報表揚者,每人次加2分。
l 被授予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或其他榮譽稱號者,省級以上加20分,校級加8分,學院級加4分。
l 校級文明宿舍,舍長加4分,成員加2分;校級衛(wèi)生先進個人和衛(wèi)生先進工作個人加4分。學院級減半加分。
3)科研(包括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文章、文學作品、藝術作品 或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的科研成果等)加分。在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的報刊上發(fā)表學術性論文,視報刊級別與論文質量每篇加10-40分。(參考加分:國家重要學術刊物、核心期刊每篇加35-40分,省級重要學術刊物每片加25-30分,大學學報每篇加20-25分,論文集每篇加10分。集體作品根據(jù)合作者的排名按比例加分。
4) 在報刊、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刊登、播發(fā)的反映我校學生工作的通訊、報道、圖片等,視報刊和新聞媒體的級別每次加1-30分。(參考加分:國家重要報刊、新聞媒體每篇(次)加30分,省級重要報刊、新聞媒體每篇(次)加20-25分,市(地)級重要報刊、新聞媒體每篇(次)加5-10分,縣(市)級重要報刊、新聞媒體加2-5分,小波啊和校新聞臺每篇(次)加1-2分。)
5)社會工作附加部分
學生干部(含校、院、系、班四級)視工作效果由上一級主管部門決定加分,成績突出者加5分,成績一般者加3分,不履行職責者不加分。
(2)減分
1)受到學院、班點名批評者,每人次減1分。
2)受到通報批評者:校級一次減8分;學院級減4分。
3)受到處分者:警告處分一次減15分;嚴重警告處分一次減20分;記過處分一次減25分;留校察看處分一次減30分。
4)一學期中,曠課1-9學時者,每曠課一學時減1分。
5)無故不參加政治學習、組織生活和社團生活等各項集體活動或無故不接受校、學院、班所分配的任務者,每次減1分
6)上課或各項集體活動經(jīng)常遲到、早退者、酌情減1-5分。
7)負責綜合測評評議、考核、記錄的學生欺騙組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酌情減5-10分。
8)各部門活動審批表在活動舉行以后上交的,對各部門相應活動審批表負責人每次減1分
9)沒有紀檢部和秘書處監(jiān)督的活動不予以加分
10)各部門加減分表遲發(fā)的,對各部門加減分負責人每次減1分,活動舉行兩周以后還沒發(fā)的,此活動不再予以加減分
(3)同一項目,一學年內,在不同場合參賽獲獎者,按最高獎加分不重復加分。
1)在綜合測評基礎上獲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單項獎等,在第二學年的綜合測評中不得加分。
2)加減分滿分40分,超過40分以40分計;在加減分鐘出現(xiàn)負分者,從平時表現(xiàn)分中扣除,扣完為止。
3)在實際操作中如出現(xiàn)上述加減分未列款項,可有班評議提出,提交校、學院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記相應的加減分。
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二
一、減分細則
A、曠課一節(jié)扣0.5分。
B、宿舍并通報批評,舍長扣0.5分,成員扣0.4分。
C、受通報批評處分每次扣1分。
D、受警告及以上處分取消所有綜合素質加分。
E、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記為 0分;
F、無故不參加校、系組織的集體活動者一次扣1分。
二、說明
1、 測評方式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或輔導員(無班主任的班級)主持,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學生代表組成的綜合測評小組,成員不少于 10 人,由測評小組負責本班的評分工作。
2、 智育素質(60分)
(1).成績以學年原始成績?yōu)闇?,不計補考成績。
(2).緩考成績60分以上者,按照60分計算;60分以下者按照實際成績計算。
(3).違紀考生該門成績作0分計算,平均成績中門數(shù)不變。
(4).補考成績按照第一次不及格的成績計算。
(5).期中考試空白卷或無故缺考者,綜合測評期末考試成績按照50%計算。
3、 體育素質(10分)
要求必須分等級,有一定的規(guī)則和章程,規(guī)則與章程由各班測評小組依據(jù)《濟寧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試行)制定,不允許統(tǒng)一加一樣的分值。
4、 班委、團支部成員加分由各班測評小組依據(jù)《濟寧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試行)制定干部考核細則,按照考核細則實行分等級加分,不允許統(tǒng)一加一樣的分值。
5、 學生會、團總支成員由團總支依據(jù)《濟寧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試行)制定干部考核細則,按照考核細則實行分等級加分,不允許統(tǒng)一加一樣的分值。
6、 證書界定:市級及以上者按照證書印章分;校級:濟寧學院章、濟寧學院黨委章按照校級計算,其他按照系級計算。
7、 本細則是在《濟寧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試行)基礎上制定的。
8、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物理與信息工程系負責解釋。
物理小組加減分細則三
為引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文明素質,特制定本細則。
Ø 一、量化評分程序:
第一條 每學期學生根據(jù)本細則中的加減分內容對上一學期本人的行為實事求是地自評,并交予班量化評分小組。
第二條 由班委、團支部有關班團干部和部分普通同學組成量化評分小組,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基礎上對全班同學進行量化評分,基準分為60分,最后累加不超過100分(即折合后總分不超過15分),并將評分結果交年級輔導員審核。
第三條 輔導員審核后,再將評定結果上報學院和學校。
Ø 二、量化評分適用:
第四條 為學校專項獎學金和榮譽稱號的評定提供基本的參考依據(jù)。
第五條 學生思想考核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六條 用于其他獎勵、榮譽評比時參考。
Ø 三、量化評分標準:
n 加分條款:
第七條 參加各級各類比賽競賽等活動者,獲班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5、0.3、0.2分;獲院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8,0.5,0.3分;獲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8,0.5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4、3分。
第八條 期末考試專業(yè)排名前3%者加10分,前9%加8分,前18%加6分,前30%加4分,前50%加2分(不兼得)。
第九條 獲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六級證書者,參評學期分別加0.3;0.5分;獲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二級甲等、一級乙等、一級甲等者參評學期分別加0.2,0.5,0.8,1分;獲得國家級(省級)計算機二級、三級、四級證書,參評學期分別加0.2,0.5,0.8分。(加分學期與證書上所寫日期一致)。
第十條 獲得其他類自考證書(如會計證等),參評學期加1分(加分學期與證書上所寫的日期一致)。
第十一條 在院報、校報及以上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文章,并持相關證明者,每人每次分別加0.5、1.0、1.5分。
第十二條 參加院級、校級及以上科研項目并結題,參評學期分別加0.6分,科研項目及成果獲院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6分;獲校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以此類推。
第十三條 擔任校級副部長及以上職務者加3分;擔任學院學生會主席、分團委副書記職務者加3分;院級副部長及以上職務者加2分;校內其他組織負責人(協(xié)會會長)加1分;其他干事加0.5分。
第十四條 擔任班長、團支書加3分;其他班團干部(包括寢室長)加2分;擔任各類組長職務每學期加1分。
第十五條 在學院及以上志愿者活動中表現(xiàn)突出(如被評為優(yōu)秀志愿者),每人每次加1分。
第十六條 寢室獲得校級“優(yōu)秀學風寢室”稱號每人每次加1分,“十佳寢室”稱號每人每次加2分;獲得“十佳優(yōu)良學風班集體”每人加2分;獲“五四紅旗支部”人每人加2分;其他類的班級榮譽稱號(如優(yōu)秀團支部)每人加1分。
第十七條 寢室內務方面被學院、學校通報表揚每人每次分別加0.5、1分。
第十八條 舉報或制止使用違規(guī)電器、打架斗毆、賭博等違紀違法現(xiàn)象每人每次加1分。
第十九條 班團活動的籌備者每人每次加0.5分,現(xiàn)場積極參加者(如發(fā)表感想)每人每次加0.1分,自愿寫團活動感想者每人每次加0.2分。
第二十條 代表班、學院、學校參加活動者每人每次分別加0.2,0.3,0.5分;加油助威者每人每次加0.1分。
第二十一條 積極為班集體出謀劃策,組織班級活動并促使班上大部分同學參與活動的組織者,每人每次加1分(正常班團活動中的班干部除外)。
第二十二條 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等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并持相關證明者,每次加1分。
第二十三條 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如支教)且圓滿完成任務,并持有相關證明每人每次加1分。
n 減分條款:
第二十四條 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每人每次減0.2分,曠課每人每次減1分,若有事須有輔導員的簽字假條。
第二十五條 違反課堂紀律,極大地干擾老師上課,嚴重影響同學們聽課,被老師點名批評者每人每次減1分。
第二十六條 班干部參加班級及以上會議無故缺席每人每次減1分。
第二十七條 工作失職、未按時按質完成任務或由個人原因造成嚴重后果者每人每次減1.5分。
第二十八條 未按時提交工作總結、工作計劃者每人每次減1分。
第二十九條 違反學校規(guī)定(校紀校規(guī)等)而被學校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每次分別減0.8、1、1.5、2、2.5分。
第三十條 酗酒、偷竊、賭博等,起哄造成嚴重后果者,打架斗毆等惡意傷他人者每人每次減2分。
第三十一條 未經(jīng)學校批準而擅自在校外租房者,每人每次減2分。
第三十二條 晚歸、被查出夜不歸宿且無正當理由者每人每次分別減0.5、1分。
第三十三條 寢室內務衛(wèi)生被學校通報不合格,寢室成員每人每次減0.3分;被通報最差寢室,寢室成員每人每次減0.5分。
第三十四條 在必須參加的班(團)活動、年級會議中無故缺席者每人每次減1分,若有事不能參加,須提交書面請假。
Ø 四、適用說明
第三十五條 請各位同學主動向班干部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各位班干部在每個月最后一個星期五把加減分情況交至團支書處。最后由團支書負責統(tǒng)計,每月第一個星期一在全班通報一次,并報年級備案。
第三十六條 同次同類別性質的評比不重復加、減分,并以最高分為準進行相應加、減分。
第三十七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四川師范大學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
第三十八條 所有加、減分必須以客觀的、原始的證明材料為基礎,否則不予認可。相應證明材料保存期為一年。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從2012年2月1日開始實施。
第四十條 最終解釋權歸年級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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