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
量刑是刑罰中一項重要的內容,我國的許多學者多年來一直在探索尋找一套完備的量刑制度?!度嗣穹ㄔ毫啃讨笇б庖?試行)》(以下簡稱《量刑指導意見》)可以說是眾多學者和司法工作人員努力的結晶。下文是《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歡迎閱讀!
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常見犯罪的量刑
(一)交通肇事罪
1、構成交通肇事罪,可以根據(jù)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死亡一人,重傷三人,或者造成公私財產(chǎn)直接損失四十萬元并無能力賠償,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重傷一人,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死亡二人或者重傷五人,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死亡六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或者造成公私財產(chǎn)直接損失八十萬元并無能力賠償,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jù)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shù)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數(shù)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4)每增加財產(chǎn)損失五萬元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交通肇事后及時報案,或者在現(xiàn)場積極搶救被害入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 0%以下。但依法認定為自首的除外。
(二)故意傷害罪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jù)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jù)作案次數(shù)、傷亡后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甲級或輕微傷乙級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傷,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的(十級至七級),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的(六級至三級),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6)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的(二級至一級),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作案次數(shù)一次,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但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累計增加的刑期不超過一年;法定刑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計增加的刑期不超過二年。
3、雇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 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fā)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fā)犯罪或被害人對矛盾激化引發(fā)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后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三)強奸罪
1、構成強奸罪的,可以根據(jù)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強奸婦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犯強奸罪,具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jù)強奸人數(shù)、次數(shù)、致人傷亡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法定量刑情形中的一種情形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2)被強奸婦女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3)對同一婦女強奸,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但累計增加的刑期不超過二年。
(4)造成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5)造成輕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傷殘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7)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每增加一人重傷,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參與輪奸人數(shù)三人以上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奸淫幼女的,可以比照強奸婦女增加基準刑的2 0%一5 0%。
4、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 0%以下:
(1)利用教養(yǎng)、監(jiān)護、職務、親屬關系強奸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強奸的。
(3)持兇器或采取非法拘禁、捆綁、虐待的方法強奸的。
(四)非法拘禁罪
1、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據(jù)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非法拘禁一人,未造成傷害后果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非法拘禁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非法拘禁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4)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jù)非法拘禁人數(shù)、次數(shù)、拘禁時間、致人傷亡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被拘禁人數(shù)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2)每增加作案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但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累計增加的刑期不超過一年;法定刑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計增加的刑期不超過二年。
(3)非法拘禁的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6)每增加一人重傷,可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7)每增加一人死亡,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8)造成被害人傷殘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3、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具有毆打、侮辱、虐待情節(jié)的。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非法拘禁的。
(3)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4)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其他惡劣手段的。
4、為索取合法債務、維護合法權益而非法拘禁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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