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3篇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3篇
處罰,指依據法令規(guī)章,加以懲罰,即使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經濟上的損失而有所警戒,那么關于當場處罰決定書又是怎樣的呢?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guī)懋攬鎏幜P決定書范文,供大家參考!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一
當事人:
(個人)姓名: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單位)名稱: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執(zhí)法人員: 、 經查,你(單位) ,上述行為違反了 的規(guī)定,構成了 行為,根據 的規(guī)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第 項處罰:
1.警告;2.罰款 。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guī)定方式繳納:1.當場繳納;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代收機構名稱: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 日內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印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二
( )城管( )當罰字【 】 號
被處罰人(單位): 住(地)址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guī)定。根據 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警告 □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罰款履行方式:□當場收繳 □于 年 月 日前繳至銀行(賬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白
銀區(qū)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白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zhí)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范文三
( )質技監(jiān)當罰字[ ]第 號 :企業(yè)代碼(身份證)號: 你單位(人) 。 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guī)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guī)定,現決定處罰如下:
1、
2、
3、 罰款按下列第 項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納 地址: 賬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名和押印) 行政執(zhí)法人員:(簽名) 處罰地點:
(行政機關印章) 正本(副本)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檔,一份由受委托人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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