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出讓公告
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理的有關規(guī)定,建設需求經過政府予以掛牌出讓,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掛牌出讓的公告,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掛牌出讓公告范文一
普寧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普告字〔2016〕1號
時間:2016/2/16
經普寧市人民政府批準,普寧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三、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6年02月15日 至 2016年03月18日 到 揭陽市土地和礦業(y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jy.gd-jygt.gov.cn)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6年02月15日 至 2016年03月18日 到 揭陽市土地和礦業(y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jy.gd-jygt.gov.cn)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03月18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6年03月18日16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揭陽市土地和礦業(y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jy.gd-jygt.gov.cn) 進行,掛牌時間為:2016年03月07日09時00分 至 2016年03月22日10時00分。
七、 其他有關事項:
(一)競買申請人報名時應交納相應地塊的競買保證金。成交后,全額成交價款應在成交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結清,所有款項均須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支付,不得抵償其他任何債務。
(二)市財政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宗地成本核算。根據市財政局的審核意見,上述公開出讓地塊拆遷安置費總額10427.2571萬元,其中已由原地上建筑物投資人支付的費用6789.5413萬元,暫不涉及貨幣交割的費用3637.7158萬元。成交后,由市財政局負責結算。
(三)根據揭府辦[2014]81號文精神,上述公開出讓地塊涉及已建的地上建(構)筑物,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已組織估價并對其結果進行確認,競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15日內按該評估結果向原地上建(構)筑物投資人直接支付地上建(構)筑物價款17719.1923萬元,并在成交之日起15日內向出讓人提交由原地上建(構)筑物投資人出具的收款收據及銀行劃款單據,否則將不予辦理國土等有關審批登記手續(xù)。
(四)競得人如需另行設立單項開發(fā)公司開發(fā)受讓地塊,應在報名時約定該單項開發(fā)公司的股東名稱及各自所占的份額。有多個股東的,各股東應簽訂《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書》,以聯(lián)合競買的形式辦理報名申請手續(xù)及參加競買、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出讓合同,并在成交之日起6個月內辦妥成立單項開發(fā)公司的一切手續(xù),否則,將競得地塊過戶到單項開發(fā)公司名下的過程將被視為一次轉讓交易,須按規(guī)定繳納轉讓稅費。
(五)為確保社會穩(wěn)定,競得人必須繼續(xù)履行原地上建筑物投資人與購房戶等簽訂的有關協(xié)議;涉及回遷的,競得人也應履行原投資人與被拆遷方的有關協(xié)議。
(六)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揭陽市土地和礦業(y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jy.gd-jygt.gov.cn)。申請人可在該系統(tǒng)上下載本次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有關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規(guī)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數字證書辦理單位:揭陽市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
網絡管理科地址:揭陽市政府辦公大樓二號樓13樓1309室
電話:0663-8768144
聯(lián)系人:陳曉榮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普寧市流沙大道西1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九樓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663)2935223
普寧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2月15日
掛牌出讓公告范文二
單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擬掛牌出讓公告
經單縣人民政府批準,單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擬掛牌方式出讓 3(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擬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1、北園路北棚改項目,位于北城辦事處內,北鄰萬隆路,南鄰北園路,西鄰萊河路,東鄰路,面積約計329.049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用地,有意向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意向用地者繳納預申請用地承諾保證金,依法報省政府農轉用征收批復后實施掛牌出讓。
2、北環(huán)路南片區(qū)棚改項目,位于北城辦事處內,北鄰北城辦事處東關村居民用地,南鄰勝利路,西鄰北城辦事處東關村居民用地,東鄰君子路,面積約計252.2865畝,其中地塊一面積約計105.3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商住比約1:10),地塊二面積約計146.9865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商住比約1:8),有意向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意向用地者繳納預申請用地承諾保證金,依法報省政府農轉用征收批復后(其中已批建設用地143.7015畝)實施掛牌出讓。意向用地人需先期完成對應勝利路沿街門市拆遷。
3、翰林府邸西項目,北鄰國有存量土地,南鄰13號路,西鄰君子路,東鄰國有存量土地,面積約計101.9475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商住比約1:10),有意向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意向用地者繳納預申請用地承諾保證金4000萬元后依法實施掛牌出讓。
聯(lián)系人:單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股
張強0530-4677889 13561336928
2016年11月3日
掛牌出讓公告范文三
仁懷市國土資源局
關于鹽津社區(qū)砂石廠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仁國土礦掛告〔2016〕0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理(試行)》(國土資發(fā)〔2003〕197號)有關規(guī)定,為滿足我市各項建設對砂石土的需求,經仁懷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我局決定對鹽津社區(qū)砂石廠采礦權予以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仁懷市鹽津社區(qū)砂石廠規(guī)劃設置于鹽津街道梅子坳村,礦
區(qū)地理坐標東經106°22′21″-106°22′39″,北緯27°48′17″-27°48′33″,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guī)r,設計生產規(guī)模為50萬噸/年,礦區(qū)面積0.0688平方公里,開采標高+921.0米至+815.0米,初步查明資源儲量948.6萬噸,可開發(fā)利用資源量748.1萬噸,擬出讓期限為10年,掛牌起始價為250萬元,增價幅度為5萬元的整倍數。礦區(qū)范圍拐點坐標如下 :
1.X=35635455.51 Y=3078016.59
2.X=35635625.26 Y=3078012.10
3. X=35635603.21 Y=3077894.94
4 . X=35635750.00 Y=3077950.00
5. X=35635729.37 Y=3077730.50
6 . X=35635536.35 Y=3077648.88
二、出讓方式、時間和報名地點
(一)出讓方式。鹽津社區(qū)砂石廠采礦權采取現狀公開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出讓人只對礦區(qū)范圍出讓年限內砂石土礦產資源進行出讓,對礦區(qū)范圍內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竹、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均由競得人向權屬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協(xié)商解決,所需費用由競得人自理。
(二)公告時間。本次掛牌公告時間為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10日。
(三)掛牌時間。掛牌公告結束后即進入公開掛牌時間,公開掛牌時間為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24日。
(四)報名地點。仁懷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仁懷市國土資源局3樓)。
三、競買人資格
凡符合采礦資質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yè)均可參加競買。競買企業(yè)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可單獨競買,也可聯(lián)合競買。
四、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有意競買者可在公告期內到仁懷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咨詢或報名申請參加競買,并索取該采礦權出讓的相關資料。
(二)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采礦權競買申請書;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含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競買人為個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3、繳納競買保證金憑據。
五、競買保證金及礦業(yè)權價款交納
(一)本次公開掛牌出讓報名時,每位競買人應交納相對應采礦權競買保證金。獲得該采礦權的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本次競買礦業(yè)權的出讓價款,未競得礦業(yè)權的競買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5日內退還(不計銀行利息)。
(二)本次采礦權出讓所收取的出讓金額為礦區(qū)范圍出讓年限內所采礦產資源的礦業(yè)權價款,不包含礦產資源補償費及其他應交國家規(guī)定相關稅費。
(三)本次公開掛牌出讓一經確定成交,從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買受人須全額交清所競買礦業(yè)權價款,再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交視為違約,將依法收回采礦權另行出讓。
六、風險提示
(一)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礦山地質簡測報告》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但仍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采礦權出讓的技術資料與礦區(qū)的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閱讀相關資料,充分評估投資風險。競買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申請,即視為競買人對采礦權現狀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一旦競得并成為采礦權人,不得以技術資料中數據不全或其他原因為由向國土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二)出讓采礦權礦區(qū)范圍內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竹、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由競得人向權屬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協(xié)商解決。
(三)本次網上公開掛牌出讓的采礦權成交金額為采礦權價款,不包含其他應繳納的相關費用。辦理林業(yè)、工商、環(huán)保、水利、公安、安監(jiān)、交通等有關部門相關證照及所需的各項資料,其收取的行政、事業(yè)、服務性收費以及經營中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均由競得人自行負擔。
七、相關事項
(一)仁懷市國土資源局在組織開展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時,由資質單位墊資開展了前期地質評價工作并編制了礦區(qū)范圍《地質簡測報告》,競買人在成交后須向編制單位交納前期工作經費。
(二)競買人需到出讓礦區(qū)進行現場踏勘的,可聯(lián)系仁懷市國土資源局礦權管理股工作人員一同前往,不統(tǒng)一組織。
(三)取得采礦權后,礦業(yè)權人須在6個月內投入生產建設。如競得人因自身原因無法在6個月內啟動生產建設的,出讓人將無償收回采礦權另行出讓。
(四)該采礦權到期后是否繼續(xù)設置,由審批發(fā)證機關根據國家產業(yè)政策、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規(guī)劃、礦業(yè)權設置方案及其他相關規(guī)劃和國家建設需要另行決定。
(五)競買申請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掛牌文件及掛牌出讓須知,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無異議。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間以書面形式向仁懷市國土資源局提出。
(六)其他有關事宜詳見掛牌出讓須知。
(七)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仁懷市國土資源局
聯(lián)系電話:0851-22286221
聯(lián) 系 人:明女士
開戶單位:仁懷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戶銀行:貴州仁懷市茅臺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yè)部
銀行帳號:2271010001201100007474
仁懷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