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學習指導方法有哪些
很多同學覺得心理學特別了不起,可以清楚了解到別人想的是什么,所以想要 學習心理學。那么心理學學習指導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學習啦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心理學學習指導方法的資料,希望可以幫到你!
心理學學習指導方法1
自然觀察法
自然觀察法(naturalistic observation method)是指在自然情境中對被觀察者的行為作系統(tǒng)的描述記錄。例如,以非參與方式觀察記錄不同班風下的師生之間的互動方式,觀察不同企業(yè)文化下員工的休閑模式。
自然觀察法聽起來簡單、很有吸引力,但做起來會遇到不少困難。
首先,如果試圖在自然狀態(tài)下觀察人(或任何其他有機體)的行為,就必須確保被觀察者沒有覺察到研究者在觀察他。如果被觀察者知道自己正在被觀察,其行為就會有顯著的不同。試想,當你意識到有人正在觀察你時,你是絕對不會做那些你曾在私密空間里做過的行為的。
其次,可能會產生觀察者偏差(observer bias)。觀察者偏差是指觀察者自己的動機、期望和先前經驗等因素妨礙了觀察的客觀性。例如,有人假設男孩比女孩更具語言攻擊性,如果一位研究者預先就知道要研究這個假設,那就很難保持觀察的客觀性。性別偏見、文化偏見都可能導致觀察者偏差。例如,在什么構成“性騷擾”這個問題上,男性和女性所持的觀點往往不同,因而觀察到的結果也往往不同。消除觀察者偏差的有效方法是:要求觀察者在不知曉研究假設的情況下對行為進行觀察,或者讓幾位觀察者同時進行工作,然后采用經幾個觀察者共同證實的結果。
最后,在觀察時想要觀察到的心理與行為未必會發(fā)生。例如,想要觀察真實生活中人們自然的服從行為,到哪里去觀察?在什么時候才能看到那種自然發(fā)生的服從行為?服從行為在一些情境中是比較容易發(fā)生的,但是如果特意設計某種情境以產生服從行為,那就不是自然觀察了。因此,使用自然觀察法研究心理與行為,需要有耐心和機遇。
雖然自然觀察法存在上述問題,但對于一些心理學課題,采用這種方法仍然是最合適的。例如,心理學家想要揭示黑猩猩在自然居住地的社會性行為,想要了解嬰兒的語言發(fā)展情況,采用自然觀察法就最為合適;如果能借助錄音機、錄像機加以記錄,那就可以更有效地在自然狀態(tài)下進行觀察。
心理學學習指導方法2
調查法
調查法(survey method)是以提問題的方式,要求被調查者就某個或某些問題回答自己的想法。例如,如果我們想了解受教育水平不同的人對孝道的態(tài)度,可以就此問題去調查許多人。我們也可以針對特定的人群(如大學生)對學校心理健康服務體系的現狀進行調查。調查法可以用來探討被調查者的機體變量(如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職業(yè)、經濟狀況等)、反應變量(即他對問題的理解、態(tài)度、期望、信念、行為等)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根據研究的需要,可以向被研究者本人作調查,也可以向熟悉被研究者的人作調查。
調查法可分為問卷調查(questionnaire survey)和訪問調查(interview survey)兩種方式。問卷調查也稱問卷法(questionnaire method),是研究者根據研究課題的要求,設計出問題表格讓被調查者自行填寫以收集資料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具有向許多人同時收集同類型資料的優(yōu)點。其缺點是發(fā)出去的調查表難以全部收回,只能得到被調查者對問題的相對完整的答案。要得到一份良好的問卷,在設計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要針對調查的目的來設計問卷;(2)提出的問題要適合調查的目的和被調查的對象;(3)使用方便,處理結果省時、經濟。
訪問調查也稱晤談法(interview method),是一種以面對面的方式向被調查者提出問題進行調查的方法。要使晤談法富有成效,首先應創(chuàng)造坦率和信任的良好氣氛,使被調查者做到知無不言;同時,研究者應當有良好的準備和訓練,以應對晤談時可能遇到的問題。
與問卷法相比,晤談法有如下優(yōu)點。(1)靈活性強??梢灾苯酉虮徽{查者解釋晤談的目的,可以探究較具體的回答,而且當對一個問題的回答表明回答者有誤解時,可以重提該問題,還可以針對不同的調查對象提出不同的問題,甚至根據晤談情境臨時決定提出問題。(2)回答率高,遺漏率少。不能讀和寫的人也可能愿意在晤談中回答問題,還有一些不愿意花精力寫出其回答的人也可能樂于談話。研究者可以控制晤談進程,可以使調查中的遺漏大為減少。(3)參照非言語行為。研究者可以在現場觀察非言語行為并評估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真實程度。它的主要缺點是:(1)由于在一定時間內只能晤談數量有限的對象,要收集較多對象的資料時間長,費用高;(2)研究者必須訓練有素,才能掌握晤談法;(3)容易導致晤談者偏差。如果研究者言語不當,被調查者有可能拒答或謊答問題;研究者的行為,有時甚至是無意的行為也可能對被調查者的回答有暗示作用。
心理學學習指導方法3
個案法
個案法(case study)是收集單個被試各方面的資料以分析其心理特征的方法。通常收集的資料包括個人的生活史、家庭關系、生活環(huán)境和人際關系等特點的資料。根據需要,也常對被試做智力和人格測驗,從熟悉被試的親近者那里了解情況,或從被試的書信、日記、自傳或他人為被試寫的資料(如傳記、病歷)進行采集和分析。用此種方法的研究,不同于用同一種方法或對許多被試的調查所收集到的資料經由統(tǒng)計分析得出一般性傾向的研究。
深入的個案研究可以使我們獲得有益的啟示。皮亞杰(J.Piaget,1896—1980)基于對他的幾個孩子的個案研究提出了認知發(fā)展理論,為發(fā)展心理學提供了很多有待進一步研究的亮點。但個案研究可能會產生誤導,因為個案可能是非典型的。個案法所收集到的資料往往缺乏可靠性,其研究結果也可能只適合于個別情況。因此,個案法通常用于提出理論假說,要進一步檢驗這個理論假設,則有賴于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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