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役軍人離婚需要哪些程序步驟
軍人,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受到法律規(guī)定的一種特殊職業(yè),因此,與軍人離婚的程序也會受到法律的規(guī)定。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現(xiàn)役軍人離婚的程序,希望能幫到你們。
現(xiàn)役軍人離婚的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yǎng)問題;c. 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qū)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jù),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jù)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fā)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jù)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fā)《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fā)《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但有的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案情復雜,可轉為普通程序繼續(xù)審理。除此之外,審理軍人離婚案件在程序適用上與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軍人離婚起訴的條件和內容
1、起訴的條件。包括: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2、起訴方式和起訴內容。起訴方式包括書面和口頭起訴兩種,書面起訴的,應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口頭起訴的,由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軍人離婚案件的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訴訟費用。根據(jù)《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guī)定,對于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受理費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案件審理終結時,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負擔。
軍人離婚的注意事項
我國《婚姻法》有規(guī)定,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在提出離婚的要求時必須要征得軍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過錯大致包括一下幾種:
1、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戀、婚外性行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并且經家人屢次勸說仍不予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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