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qū)分權利和權力
在生活中我們經(jīng)常將權利和權力混淆,現(xiàn)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區(qū)分權利和權力,希望對你有用。
權利和權力含義的區(qū)分
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賦予人們的權力和利益,即自身擁有的維護利益之權。它表現(xiàn)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作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應的行為。例如,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權利的行使必須以法律為依據(jù),即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正當?shù)臋嗬?。權利和義務相對應而存在。
權力是一個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權支配他人的強制之力,它總是和服從聯(lián)結(jié)在一起。任何社會都是一定的權力和一定的服從的統(tǒng)一。權力有兩層含義:一是分治上的強制力量,如國家權力,就是國家的強制力量,像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等;二是職責范圍內(nèi)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職務相聯(lián)系,即有了一定職務就有了相應的某種權力,如行使大會主席的權力。
權利和權力的具體區(qū)別
1、行為主體與行為屬性不同。權利主體一般是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國家機關進行民事行為時,也是權利主體)。權力主體則只能是被授予權力的國家機關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員。按其行為屬性來講,權利行為一般是民事行為與社會政治行為;權力行為則一般是立法行為、行政行為、司法行為等屬于公務的行為,又稱“職權”,是一種公共權力。
2、強制性不同。權利和權力都對相對人具有強制性。法律上享有權利的主體可以依法要求相對人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這也是一種強制性,但它與權力的強制性不同。權力具有國家的直接強制力。權利則只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當權利不能實現(xiàn)或遭到侵犯時,權利人可以請示國家行使權力予以保護或救濟,但權利人不得自行對相對人施以強制力。如不得因為討債而拘留、毆打債務人。因此,權力的強制性是直接的,權利的強制性則是以權力為中介,是間接的。
3、法律地位不同。權利可由權利人獨自享有,可以是一種有特定相對人的權利(如債權),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對人的權利(如財產(chǎn)所有權)。在存在與這相對應的義務人的雙邊關系的條件下,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權利主體對其享有的某些權利還可以轉(zhuǎn)讓或權力則只存在于與具體相對人的關系中。單獨的主體無法行使其權力,因權力須駐華對方的服從為條件,是管理與服從關系。因此,權力是單向的,自上而下的,雙邊關系是不平等的。權力主體對授予它的權力都不得放棄或轉(zhuǎn)讓,政府權力對國家也是一種責任(職責)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則就是失職。
公民的基本權利介紹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jiān)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并依法取得賠償?shù)臋嗬?
(6)社會經(jīng)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zhì)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chuàng)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如何區(qū)分權利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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