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累計工齡規(guī)定怎么計算
我國勞動法是保護職工們的合法權利的,所以規(guī)定職工是想搜一年一次的帶薪年假的,那累計的工齡是怎么計算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年假累計工齡規(guī)定怎么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年假累計工齡規(guī)定計算
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與工齡密切相關,勞動者工齡的長短直接關系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數(shù)。而且,這里所講的工齡指的是勞動者的累計工齡,并非指在某一單位的工作年限??蓪嵺`中卻經常發(fā)生,部分用人單位為了縮短勞動者應當享受的休假權利,漠視勞動者的累計工作年限,只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計算年休假天數(shù)標準。
事實上單位的上述做法是站不住腳的,一旦發(fā)生爭議,只要勞動者能夠舉證證明自己在入職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夠支持勞動者的合法主張。而且, 這種舉證并不復雜,有些勞動部門就可以出具相應的工齡證明,同時之前任職的勞動合同、工資記錄、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等,也都可以作為證據(jù)。
勞動者在入職時就應該與用人單位明確約定入職后應當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shù)。此外,雙方約定的帶薪年休假天數(shù)可以高于法定的年休假天數(shù),但不可以比法定標準低。
最新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
(一)帶薪年休假天數(shù)的計算
對于帶薪年休假的天數(shù),一般情況按照累計工齡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歷年度計算,因而在入職和離職這兩種特殊情況下其計算往往比較復雜。
新入職的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計算其首次應享受帶薪年休假時應當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同樣,對于離職員工,其離職年度的年休假天數(shù)也應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并且如果該職工在離職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計入,應當注意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二)帶薪年休假工資待遇的計算
1、帶薪休假工資
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里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職工的正常工資。對于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shù)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2、應休未休的處理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于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帶薪年假申請應該怎么寫
單位領導:
根據(jù)《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規(guī)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滿___年不滿___年,年休假___天的條件,申請從__月__日至__月__日休假 ____天,請予批準。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領導審查意見:
審查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帶薪年假申請需要注意的地方
1、申請寫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門領導批,批了后由部門領導再交公司領導批,最后交考勤部門備查。
2、帶薪年休假是國家的規(guī)定,你的單位也有相應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開,時間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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