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繼承法案例及分析
婚姻繼承法是以婚姻、血緣為重要基礎的、與民生緊密相關的民事法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關于婚姻家庭繼承法的案例和分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婚姻家庭繼承法案例
劉xx與宋x于1957年結婚,婚后無子女,先后收養(yǎng)劉杰x為養(yǎng)子,劉玉x為養(yǎng)女。劉杰x成年后娶妻韓梅x;生女劉x甜,夫妻倆有積蓄60000元。劉玉x婚前有個人財產3000元,1992年與宋xx結婚,生子宋宇x。1996年6月劉杰x外出時溺水而亡,死后未分割財產。1996年8月劉xx到某公證處立遺囑一份,其內容為:我與妻共有私房6間,存款20000元,我死后屬于我的3間房由劉玉x繼承,劉x甜繼承屬于我的那10000元存款。后因劉x甜生活作風劉xx看不過去,又以公證形式變更遺囑為:我死后屬于我的三間房和10000元錢全部歸劉玉x繼承。1996年11月,劉xx、劉玉x一起死于煤氣中毒,但死亡先后時間無法確定。
根據《繼承法》有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劉杰x死后,其遺產應由誰繼承?如何分割?
(2)劉xx死后,其遺產應由誰繼承?如何分割?
(3)劉玉x死后其遺產應由誰繼承?如何分割?
(4)若劉xx自書遺囑變更前立公證遺囑,劉x甜能在劉xx死后遺產中分得多少遺產?
婚姻家庭繼承法律依據
按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辦理,法律依據是《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yǎng)能力和有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婚姻家庭繼承法解析
1.劉x甜、韓梅x、劉xx和宋xx 按繼承人的人數(shù)均等分配遺產數(shù)額 每人15000元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推定劉xx先死亡
應由劉玉x繼承 由劉玉x一人繼承 3間房和10000元
3.劉玉x死后 無遺囑 遺產由宋xx、宋雙x和宋宇x 每人各得一間房 3人各得13000/3元
4.10000元
婚姻家庭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繼承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以下五個:
一是保護自然人私有財產繼承權原則。我國《憲法》規(guī)定,法律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繼承權,這是我國繼承法的立法依據,也同時決定了我國繼承法的立法宗旨和首要任務就是保護自然人的私有財產繼承權。繼承法一方面規(guī)定了繼承權的主體、客體、內容、變動等事項,起到確權的作用;另一方面規(guī)定了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的法律保護措施,起到護權的作用,充分體現(xiàn)了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二是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自然人無論男女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繼承法第9條明確規(guī)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是憲法中男女平等原則在繼承法中的體現(xiàn)。
三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該原則是指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所盡義務的情況以及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所遺留債務的清償情況與繼承人是否享有繼承權以及如何行使繼承權相結合,使繼承人的繼承權與其承擔的義務相一致。這一原則在我國繼承法中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承法賦予了那些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法律地位。
(2)繼承法根據繼父母于女間、繼兄弟姐妹之間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基礎,相互之間是否存在撫養(yǎng)關系來確定彼此之間是否享有繼承權。
(3)在分割遺產時,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或者盡了主要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多分遺產,而那些有扶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但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繼承人則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較多的,可適當分得遺產。
(4)接受遺產的繼承人,在接受遺產的范圍內負有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負稅款和其他債務的義務,放棄繼承的可不負清償責任。
四是養(yǎng)老育幼原則。養(yǎng)老育幼是人類文明的體現(xiàn),也是家庭的一項重要職能。它既是一項道德的要求,也是我國繼承法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繼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照顧都是這一原則的體現(xiàn)。
五是互諒互讓、協(xié)商處理遺產的原則?!独^承法》第15條對此做了規(guī)定。這一原則要求繼承人在遺產處理的過程中能相互體諒、謙讓,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公平合理地分割遺產,實現(xiàn)物盡其用與家庭和睦的目標。
猜你感興趣:
1.什么是繼承人
4.私生子有繼承權嗎
婚姻家庭繼承法案例及分析
上一篇:沒有了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