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對股東權益的影響
很多情況下公司會選擇合并,也是為了應對風險,今天學習啦小編為你們介紹公司合并對股東權益有什么影響的內容,歡迎閱讀。
公司合并對股東權益的影響
現代企業(yè)通常采用法人治理結構來管理和運營公司,而法人治理結構要求公司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兩者分離,這就導致了失去控制權的所有者如何促使占有控制權的經營者為其實現最大利益的問題[3],或者說如何平衡股東和董事之間的利益沖突。董事作為獨立的主體和理性的人,必會在管理公司過程中追求自己的利益,同時也可能使公司股東權益受到侵害。
此外,建筑于投資回報率與風險承擔系數相一致基礎上的“資本多數決”原則構成了公司議事制度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體現了資本平等,對于提高公司決策效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使大股東有機會憑借手中的表決權優(yōu)勢操縱公司運營,使大股東的意思能輕而易舉地上升為公司的意志,而置中小股東的利益于不顧,導致了控制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
部分股東不同意公司合并應對辦法
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有限公司的合并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那么,公司合并決議通過,但反對公司合并的股東該怎樣處理呢?
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對公司合并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選擇依照最終的決議,參與公司合并。另外,對公司合并決議持異議的股東有權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份。
公司合并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規(guī)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對股東權益的影響
上一篇: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增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