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考試的試題及答案
在生活中,法律知識是促進我國向法治社會發(fā)展的因素,同時也是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文化的方式。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法律案例考試試卷,希望對你有用!
法律案例考試試卷案例一
2008年,剛滿19歲女孩張某和22歲的青年王某相識并戀愛,兩人情投意合,雙方家庭也很滿意并督促雙方盡快結婚。為了與王某結婚,張某在他人的唆使下偽造了一個年齡證明,到民政部門騙領了結婚證。婚后半年,張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為,想到法院離婚。請問:法院可以受理張某離婚請求嗎?為什么?
參考答案:
張某當時未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未滿20周歲)而與王某到民政部騙領了結婚證,他們的婚姻是無效的。張某請求法院受理離婚時仍未滿20周歲,則他們的婚姻屬于無效婚姻,因此張某沒有訴訟請求權,法院不能受理其離婚請求。
法律案例考試試卷案例二
劉歌(男)與王萍(女)通過自由戀愛于1998年登記結婚,婚后雙方感情尚好。自2000年夏天起,因生活瑣事,兩人經(jīng)常爭吵不休,夫妻關系開始緊張,同年8月王萍生育一女。2000年12月,劉歌向王萍提出離婚,王萍考慮到女兒年幼,且雙方婚姻基礎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轉意,故而堅決不同意離婚。于是劉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王萍離婚。 問:人民法院對劉歌的離婚請求應當如何處理?為什么?
參考答案:
法院對劉歌的離婚請求不予支持,可判決不準離婚。因為《婚姻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終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故法院應當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案例考試試卷案例三
甲某11周歲,一天向母親要了5元錢去買了一個文具盒,其母親認為文具盒太花了不好看,就以甲是未成年人,其購買的文具盒的種類未經(jīng)自己同意為由,要求退貨。 問:甲的母親能否以甲未成年要求退貨?為什么?
參考答案:
甲的母親無權要求退貨,因為甲已經(jīng)年滿10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本案中,甲購買文具盒的民事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行為合法有效。
法律案例考試試卷案例四
張甲、李乙是好朋友。一天,張甲約李乙到自家玩耍。李乙到張家后,看到張甲喂著一條毛色很亮的狗,張甲即向李乙吹噓此狗對他如何忠誠,說著,便走過去解開拴狗繩,想讓狗在李乙面前表演一番,不料,狗一下竄起,沖著李乙的腿就咬了下去,李乙大驚,從椅子上跌翻過去,頭被碰破,當場昏迷,張甲急忙把李乙送到醫(yī)院,其時間是2008年6月5日。李乙被送進醫(yī)院后,腿傷很快治好,但腦袋留下了頭痛的后遺癥。住院時,張甲主動為其支付了2000
元的治療費,但是李乙一直礙于情面沒提另外3000元醫(yī)療費的問題。2009年8月,李乙向張甲要求支付剩余的3000元醫(yī)療費,張甲拒絕。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題:李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已超過訴訟時效? 為什么?
參考答案:
李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已超過訴訟時效,因為按照《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身體受傷害要求賠償?shù)模湓V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本案中,李乙身體受到傷害是2008年6月5日,但是李乙卻一直未行使權利,至2009年8月向法院起訴時,已經(jīng)超出了訴訟時效一年的期限。
法律案例考試試卷案例五
某甲,男,生于1991年2月13日,某初中二年級學生。2004年2月13日,正值學校放寒假,某甲來到自己讀書的中學,見本校初一學生某乙(女,13歲)獨自一人在校值班室內,遂起歹念,將某乙騙至防空洞內進行猥褻,某乙進行反抗,并說要將此事告訴老師。某甲用石頭將某乙砸昏后,又用隨身攜帶的小刀在某乙的喉部、胸部和腹部連刺20余刀,致某乙當場死亡。該案發(fā)生后,引起當?shù)厝罕姷臉O大憤慨,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嚴懲兇手,為死者申冤。問:某甲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為什么?
參考答案:
某甲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為某甲在從事故意殺人的行為時,尚未達到刑法規(guī)定的刑事責任年齡。刑法所規(guī)定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并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從年齡看,不滿14周歲的人無刑事責任能力,從事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均不構成犯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這類人僅對刑法第17條第2款規(guī)定的8種犯罪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已滿16周歲的人進入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從事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可以構成刑法中所有的犯罪。
本案中,某甲1990年2月13日,至2004年2月13日時尚未滿14周歲(刑事責任年齡按公歷的年、月、日計算,以過了周歲生日第二天起計算實足年齡),不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主體資格,故某甲不構成犯罪。
法律案例考試試卷案例六
被告人桑某(男,24歲)觀察到鄰居家無人,前去撬開其門,欲將鄰居家的彩電和攝像機搬回自己家。當桑某正要將彩電和攝像機搬出門時,鄰居回家將其抓獲并扭送至公安機關。
問:桑某此次行竊行為屬于何種犯罪形態(tài)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屬于犯罪未遂。因為桑某的盜竊行為沒有得逞,而且沒有得逞的原因是由于桑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符合犯罪未遂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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