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房違約金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經(jīng)常能夠看到由于各種原因而違約的情況。那么,在法律上,二手房買房違約的規(guī)定都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買房違約金的法律規(guī)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二手房買房違約金的法律規(guī)定
1、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約定一般為總房價的20%.但是違約金具體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jù)自己的意愿協(xié)商確定;
2、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進行違約責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xù)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違約金的執(zhí)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diào)整。一般合同違約金不得高于實際損失的30%;如果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于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diào)高違約金。
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的賠償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者計算方法,并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shù)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gòu)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于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shù)慕痤~應相當于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購買二手房約定違約責任的注意事項
1、合同義務的履行時限必須是簡單易定的日期,盡量避免抽象的“之前”“之后”表述。
2、每項主要義務均應有違約責任一一對應。
3、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應首選違約金,數(shù)額應考慮違約造成的損失,但以不超過總房款的20%為宜,因為違約金被認為過高時法院會依法調(diào)低,反而又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
4、應約定如解除合同,買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間使用費用的計算方法以及賣方承擔買方裝修損失的計算依據(jù)。另外,守約方主張權(quán)利的成本如訴訟費、律師費也可約定由違約方承擔。
總之,在二手房交易中堅持以上原則,嚴格確認產(chǎn)權(quán)情況、交易程序和違約責任,將大大降低買賣雙方的交易風險,特別是買方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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