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規(guī)定產假有多少天
今年的最新規(guī)定的產假到底有多少天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國家規(guī)定產假有多少天,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國家規(guī)定產假有多少天
1、國家法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產醫(y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guī)范了相關待遇。
2、產假的分類
必須享受的休假
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yè)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guī)定“經二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y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由于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咨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產假期間的工資照常發(fā)放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
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yè),用來發(fā)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guī)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fā)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yè).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yè).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qū)計劃生育條例。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fā)放的法律知識,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產假最長的地方-----父母共享產假
瑞典最慷慨 父母共享16個月帶薪產假
縱觀各國帶薪產假政策,瑞典、挪威、丹麥等國家的產假最長,達52周或以上;產假最短的是埃塞俄比亞,僅45天。很多國家都在14周左右,但有的國家有著幸福的“例外”,產假能休上一年半載。
在產假方面,瑞典可謂最慷慨的國家。瑞典法律規(guī)定,所有工作的父母每生育一個子女都享有16個月(480天)的帶薪產假,費用由國家和雇主分攤。其中,前390天的薪水為原工資的77.6%,后90天為固定薪水(每天補助180克朗)。為了鼓勵父親參與養(yǎng)育子女,瑞典法律規(guī)定,16個月中有兩個月必須由父親享有。
瑞典現(xiàn)行的《父母親產假法》是在1995年出臺的,之后又多次修訂。根據該法律現(xiàn)行規(guī)定,孕婦有權在產前和產后各帶薪休產假7個星期,還有權要求休假用母乳喂養(yǎng)孩子。這些最基本的權利不受其他條件限制,因此不論她們是在什么時候入職,都能享受至少14周的休假權。
《父母親產假法》的出臺減少了瑞典男女在職場上的不平等,這改變了傳統(tǒng)上生孩子就意味著要女性放棄事業(yè),90%的女性在產假結束后都會回到原來的崗位,同時,幼年兒童也能得到父母更多的照顧。
在挪威,父母雙方總共可以休47周的育兒假,拿全額工資;也可休57周,拿原來工資的80%。全部費用都由國家承擔。
在英國,從2010年4月開始,女性產假(包括流產、難產)可以申請52周,即一年時間。產假的頭6個星期,媽媽可以領取90%的工資,以后的33個星期,每周可以領取最多112.75英鎊,再以后的13個星期,不領取工資。
一般來說,一個加拿大的家庭可以擁有50周的假期來照料新生兒。這些假期都是帶薪假期,是由就業(yè)保障系統(tǒng)來支付。
2017年國家規(guī)定產假有多少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