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產假新政策規(guī)定南京休多久
2017年的產假國家是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的,各地都是根據(jù)法定產假的基礎進行增加的,那南京的產假新政策是怎么樣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產假新政策規(guī)定南京休多久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南京產假新政策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根據(jù)最新修訂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產假——延長30到60天不等
新計生法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產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目前,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已規(guī)定,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也就是說,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guī)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產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計生條例中也已明確延長產假30日。
在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安徽、江西、山西、寧夏、四川等地的產假延長天數(shù)高達60天,廣西的產假延長天數(shù)也達到了50天。
總之,要想具體了解當?shù)氐漠a假規(guī)定,還需要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根據(jù)本省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
2017年南京二胎產假規(guī)定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實體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證明之后即為計劃內生育。除計劃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無論第幾胎,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
2、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90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
根據(jù)去年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要求: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同時,《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規(guī)定,女職工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也就是說,江蘇的女職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產假。
那么,符合政策“單獨”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嗎?計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雙獨”還是“單獨”生二孩的,都不會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產假,不再延長30天。同樣,男方也沒有護理假了。
2017年產假期間的工資怎么算
現(xiàn)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jù)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guī)范了相關待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zhèn)養(yǎng)老保險費繳費基數(shù),當月繳費基數(shù)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fā)。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于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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